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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节 (第2/3页)
金要方》,简称《千金方》,又名《千金要方》,是“药王”孙思邈之作。 这位孙思邈也是位奇人了,他认为“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故将他自己的得意著作均冠以“千金”二宇。且他还将“妇人病”作为千金病,置于《千金方》卷首,其对妇人病的重视可见一斑。 当然,说起后世道观里都有的“药王庙”,江春还真是不得不佩服这位奇人了,世人常以“赛华佗”来赞誉一位医者的医术高明,但他却是直接被后人当神仙供奉的。 当然,至于他自幼体弱多病,因病学医,却仍活了一百四十一岁的传说……江春就不置可否了。 只见她嘴里“盖闻医经经方,性命所系,固已为至巨至急,择于医经经方之书,拔其精且善者……”小声读者,却听闻一声轻笑。 江春眉头一皱,不会是那少年又回来了罢?她可没那闲工夫,转身欲走。 “嗨!春妹妹!” 江春转头,见是那近一月未见的白衣少女正冲着她龇牙咧嘴。江春心内一乐……如果可以忽略她正骑在墙头上的不雅姿势的话。 “胜男姐姐,快下来罢!可别摔了!” “妹妹不消担心,我腿脚上有两下子,才不怕掉下来……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哦,不,是两个好消息!” 江春低沉了多日的情绪,似也被她那灿烂的笑容感染到,笑着望她。 “你先瞧瞧,我这几日脸上红疮可是又好了些了?”她仰着张小麦色的面庞,轻轻晃了晃脑袋。 江春定睛一看,那痤疮确实是好得多了,因她也不是留疤体质,痘印渐渐淡下并消散,面上只剩一片匀称细腻……若不知情的,哪能将她与当日那满面红疮,被人嘲笑的少女联系在一处? 她自是点头,欣慰她虽性格大咧,但真应下的事,还是排除万难,坚持下来了的。就她那不吃晚食的习惯,又有几个女子能做到?而且是一坚持就坚持了半年,外加在武学日日舞刀弄棒的,她现在的腰身倒是比刚认识的时候细了不少。 高胜男见她神色,再次从她眼里看到了肯定,愈发笑得得意。 想到自己即将告知她的“好消息”,愈发得意起来。 “那第二个好消息是甚?” “我退亲了!” 嗯?! 江春反应不过来,毕竟她们虽常在一处耍,却并未提起过几次她的“未婚夫”——窦立芳,不,应该叫张立了。 说起他名字,也是个笑话。自从官家下旨夺了安国公府的爵位,窦宪就一拍屁股走人,弃了窦家嫡子的名头,哭着求着回了翰林张家去。他的“爱妾”小秦氏自也“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连带着两个庶子也回了张家,窦丞芳改名张丞,兄弟改名张立。 当然最大的“笑话”并不是这个,而是他几人的身份问题。当年将邓菊娘逼走了的婢妾,已经被张翰林冒着天下大不韪扶为正妻了。而不知张宪为了能脱净窦家的皮,就得做出妥协——自降身份为庶子,认那被扶正的婢妾为“嫡母”。 江春只得感谢皇帝,早早的将邓菊娘给软禁了,不然,她若晓得自己费尽心机带出来的亲儿子,为了彻底抛弃她,去认了那婢妾作母……该是何等的痛心疾首! 糊涂蛋张宪永远也不会明白,他的母亲,为了他,牺牲了多少。 但愿他一辈子也不要明白,就这般糊糊涂涂的苟且偷生罢!他已不配知晓! 而随着张宪的出走,堂堂国公爷沦为五品小官家的庶子,他的儿子张立,那更是“落地凤凰不如鸡”了!一开始非他不嫁的胜男堂妹,哭着闹着要与他解除“婚约”…… 得益于她不依不饶的闹腾,高家祖母出面,也不管甚名声了,单方面解除了两个孙女与张立的婚约。 那小秦氏也想闹腾,可惜她才跟着回了张家,张宪为了表现他“认祖归宗”的决心,将她丰厚的嫁妆奉上了大半……这可哭了她了,素日在国公府内金尊玉贵的过惯了,现连悦容坊的头面都打不起了,哪还有底气闹得起来? 才去了武功侯府两次,就被那当家的高二媳妇打出来,嘴里被“小娘养的”“窝囊废”等语,不干不净的骂了一顿。 她心中的委屈,真是不知找何人说起了。当日来张家认祖归宗的主意,是她与张丞一块儿想出来的。张宪被她母子几个撺掇一顿,连府里亲娘、亲儿子、亲孙子也不顾了,现想要再回去,却是没那脸了……她忙打了个冷颤,不不不,才不要回去呢,哪个回去哪个死! 好死不如赖活着! 经了这事,江春倒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