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又回来啦_第68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68节 (第2/3页)

,私库大出血,他们这些世家贵族,还能就只出点皮毛不成?

    平民百姓勤勤恳恳,身上还背着沉重的赋税和兵役,世家子弟轻轻松松日进斗金,还无需承担税赋。燕秦目前无意动世家的税赋这一块,但好处都让朝臣占了,该出钱出力的时候,他们就推脱。天底下哪有这种只占便宜的好事呢。

    接下来两日,燕秦给足了朝臣准备的时间,甚至连早朝都没有上,他放出话去,若真有急事,直接来御书房寻他便是。

    不上早朝省下来的这些时间,燕秦用来了同摄政王商讨此次的皇商一事。消息放出之后,那些商人表现出来的狂热比他想的还要强烈。

    出于种种考虑,他在两日之后,还接见了其中一个出钱最多的朱姓富商。

    这朱家并不是燕于歌口中的燕都第一富商,真要算个排行的话,勉勉强强也能算个第三。

    而且他这时间要是拖得长一点,指不定还会有人砸更多的钱来。但第一个皇商的人选,他考虑的肯定也不仅仅是钱给的多少。

    他得考虑对方行事的风格和人品,毕竟有些钱,人是凭借正当手段挣来的,有些则是靠着鱼肉百姓,官商勾结,发展至此。

    要是第一个苗子就选歪了,这皇商怕是会变成和贪官污吏一样的存在,也是靠吸百姓的血来发财。

    通过这两日搜集的情况对比,燕秦选来选去,还是选中了此次足够诚心足够有破例,平日也广开善堂,经常施粥接济穷人的朱家。

    当然,见这富商的时候,燕秦是同摄政王一起接见对方的。这商人也并没有他想的那样,一身铜臭味,肥头大耳,而是十分风度翩翩,看着像是个儒雅的书生。

    等把人送走了,又把这些日子以来,那些富商为了争夺皇商之位“捐”给朝廷的钱款一算,燕秦也不由得咋舌。

    真是老大一笔钱,付都郡的赈灾银绝对绰绰有余。等到朝臣那里的匿名捐款一送来,又是一大笔巨资。

    燕秦看着这一大笔银钱,简直有点不大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没有苛捐杂税,没有强逼胁迫,轻轻松松地,就从这些朝臣身上割下这么一大块肉来。

    不,这些钱对他们来说其实也算不上什么大肉吧,就好像六万六千两虽然看着多,但实际用起来的话,还不够他皇宫里一个月的开销。

    山溪都郡虽然遭受天灾严重,但是也不能把过多的钱都往这么一个地方砸。燕秦从到手的钱里拨出了四十万给山溪都郡,又命人火速把灾银送完受灾之地。

    当然了,在灾银开始送之前,他就命人透露出消息,此次的灾银,他会命多位朝臣负责,若是中途出了一点差错,那当地的官员,和护送的官员,无论是什么情况,一律受罚,摘掉他们脑袋顶上的乌纱帽。

    他手下能用的人不多,摄政王的人也护送灾粮,帮着救灾去了。总不能随便一件事就把底下可信任之人送出去。

    这些人不是喜欢贪,喜欢来个钱财半路失踪嘛,反正银两的数目,他已经和独孤柳写信汇过去了,若是到点的数目不对,那相关人等一律受罚。

    大不了就是换掉这些糟老头子嘛,正好他还仇自己亲自提拔起来的朝臣没有几个呢。

    为了自己脑袋上的乌纱帽,那几个位高权重的人也会努力地看好那些货物。他会这样,也是被那些所谓神秘莫测的劫匪逼得没有办法。

    信件是八百里加急先送过去,随后运送灾银的队伍也浩浩荡荡地出了京。走的时候,燕秦还特地去鼓舞了一番士气,看着那些白花花的银子,燕秦也只能挥挥手,含泪同它们告了别。

    小皇帝送人的时候,摄政王也跟在一边去了,毕竟如今的军权还是掌握在他手里的。看着小皇帝显得十分伤心的目光,这些时日以来,小皇帝的辛苦他也是看在眼里的,他难得地安慰了一句:“他们此次必定不辱使命,还请陛下放心。”

    “孤对他们很放心。”燕秦在自己的心里补充说,他不放心的,只是那些钱啦,手还没把钱给捂热呢,就眼睁睁地看着那些白花花的银子彻底从手中溜走,远离了他乡。

    真的是……好心痛啊。

    第104章

    两个人是并排站在高台上看远行的将士的, 宫人们离他们很远,只有燕于歌站在燕秦的身边,能够近距离地看到他的容颜, 也就能够清楚的看到燕秦此时面上的表情。

    在摄政王面前, 燕秦并没有掩饰他对那些身外物的热切目光。底下就只有将士和钱,既然不是担心的护送的人, 那很明显, 燕秦在意的就是那些送走的钱了。

    小皇帝的财迷属性显然是展露无疑了, 其实这一年多来的相处, 燕于歌发现小皇帝是相当地爱钱的。也不是说燕秦吝啬, 他刚送给小皇帝的钱,对方转手就全部捐给了灾民,足见他的爱民之心。

    这一次多出来的钱财,燕秦也没有做什么藏小金库的行为。剔出掉给灾民准备的那一些银两, 剩下的全部都是送进了国库,他自己的私库半点也没存。

    这一点,比起喜好奢侈酷爱往自己私库里塞好东西的先皇可要好多了。其实就算是国库并不充盈,但再怎样, 那些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