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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 (第1/3页)
翻开字典,里面清清楚楚的写着:“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接受方的保证。所以,就算是违约,安家也不用承担责任。安乐晕乎乎的想着。 晚上回家,安乐迫不及待的跟父母求证了订金附件的事。起初,父母还不想跟安乐讲,最后还是安乐磨了好久才松了口。原来,当初曹贵根本就没有给预付款。当时,村子里面很多人都跟他签了预售协议。前面的那些,当时就给了订金,后面的因为钱不够了,就商量回头再给。 后来一直就没补上,大家寻思着,反正先给了到时候也是要把钱扣除的,最后一起给也是一样的,最后也没有要求曹贵付订金,当然也没有附件,这个事当时是当着,村支书的面写了字据的,也不怕他抵赖。 安乐又追问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问题,父母也没有多想,就告诉她当时,曹贵说这个证件他忘了带,回头再补,大家反正是卖粮食,给钱就行,这个证件有没有,村民并不在意。后面也就不了了之。 听到这里,安乐基本上确定了自己的判断。曹贵因为没有粮食收购许可证,所以签合同的时候,并不敢把条款写死。所以采用了没有法律效益的“订”字,而不是可以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明,还对合同起到担保作用的“定”字。为了减轻损失,控制成本,后面的订金根本就没有给,以防出现意外的时候,损失过大。 理清了这些头绪,安乐心中大定,便把她的推测讲给父母听。安父安母听姑娘在那里“订金”和“定金”,倒过来倒过去的讲,只听得头都大了。两个人对望了半天,最后还是安母出声打破了沉默。 “乐乐啊,你说的这个防止意外是什么意思啊,我们出粮,他们出钱,这不就齐了嘛。至于你说的那个什么证,这么多年卖粮,我们也没见谁有过这个证啊,不是也都好好的。”安母拉了拉安乐的手“好孩子,这些事有爸妈呢,你可不许瞎折腾这些,不能看别人出了篓子,你就在后面跟着捡好处。做人要有良心。”安母一副怕安乐走上歪路的表情。 这就是最淳朴的农民,他们不会有那么多的弯弯绕,只知道是自己的错就要想办法弥补。讲不出大道理,却以身作则给儿女做示范。安乐觉得自家父母这种傻气,可爱极了。 安乐知道粮食经营许可证这种东西,还是后世无意中看到一则新闻,说某地一个农民因无证收购玉米被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查获投案自首后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两万元。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种东西,买卖粮食居然也可以坐牢。曹贵百十亩田的玉米收购,没有证件,若被人举报,够他喝一壶了。 现在的关键是,曹贵本质上是无证经营,也就是说他根本就不具备预售玉米的资格,而他自己也是明白这一点的,但是仍然选择违法经营。一旦他被人举报,所有的粮食都将会被没收,还会面临罚款,坐牢一系列的惩罚。那些把粮食卖给他还没有拿到钱的农民,将会失去自己的粮食,钱款,几个月的收成全部打了水漂,还要赔本。而且没有给押金,还想空手套白狼,白赚一笔,这样的人根本就是在拿别人的身家性命来搏。 安乐把这些话,跟父母掰开了揉碎了,摊在面上讲清楚,安父安母才明白了其中的凶险。关键是安乐强调了,万一这件事被国家发现,就不是他们一家遭殃,而是很多人跟着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