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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第1/3页)
查尔斯将陆景然请到沙发上,自己也在他对面的位置坐下:“不知亲王来访,有何贵干?” 陆景然开门见山地道:“霍奇来找我了。” 查尔斯垂了垂眸,没有说话。陆景然看了他一阵,继续道:“他比我上次见他时,强大了许多。” 查尔斯低低一笑,抬起头来看着他:“这不是正合我意吗?亲王如此聪明,一定全都猜到了吧。” 陆景然嘴角微抿,神情看上去不是很愉悦:“你这又是何苦?” 查尔斯没答话,只是侧头看着墙上一副油画。画上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有一头海藻般的长发,那双带笑的眼睛里,充满了爱恋的气息。 “听说,你最近和一个人类在一起了?”查尔斯忽然问道。 陆景然并不意外他知道这件事,作为亲王,他的一举一动都备受关注:“嗯。” 查尔斯看向他,眼里的情绪忽明忽灭:“那你要初拥她吗?” 陆景然沉默了一会儿,开口道:“她是不会想变成吸血鬼的。” 查尔斯笑了起来,像在笑他,又像在笑自己:“和血族比起来,人类的寿命太短暂了,他们就像流星,很快就会离开你。” 陆景然看向窗外的天空,漆黑的夜幕下,有一两颗星星在闪烁:“曾经拥有过这份美好,对我来说就是天长地久了。” 查尔斯看向墙上的油画,没再说话。 陆景然回到自己的别墅时,时嫣正穿着睡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他愣了一下,走上前问她:“你怎么坐在这里?” 时嫣抬起头来,看着他道:“我在等你啊。” 今天霍奇来过以后,她就一直放心不下,自然也没那么容易睡着。后来隐隐感觉陆景然好像出门了,她跑去敲了敲他的门,他果然没在房间。 “你去哪里了?” 陆景然在她身边坐下,无奈地笑了笑:“我去见了一个人。” 时嫣挑了挑眉梢:“老情人?” “……”陆景然抬手弹了下她的脑门,妥协似的道,“我去见了查尔斯。” 时嫣想了一阵,没想出来这人是谁:“查尔斯是谁?” “兴亿的大股东,也是霍奇的养父。” “……”这么刺激的吗?? 陆景然握住她放在膝盖上的手,喃喃地道:“血族拥有长久的生命,并且能容颜不老,这令很多人类羡慕。可是活这么久,真的是件好事吗?漫长的时间,枯燥的生活,还有蚀骨的寂寞,这些,足以把一个人逼疯。” 陆景然的话一字一字地敲在时嫣的心上,令她的胸口都闷了起来。她想象不出,独自一人在这个世上活上几百乃至几千年,是一种什么感受。 “几百年前,查尔斯和一个人类女人相爱了,但因不舍得让对方变成和自己一样,必须依赖鲜血才能活下去的怪物,他没有初拥那个女人。可是,人类是会老的。女人不想让查尔斯看见自己衰老的样子,于是自杀了。她在留给查尔斯的遗书里写道,希望他永远记住她最美的样子。” 陆景然叙述的语调平缓,时嫣的内心却因为他讲述的故事而震撼。她无法评判这个女人的选择是对是错,但她能理解她的感受。看着自己一天天变老,而恋人还是如初见时一般年轻英俊,任凭哪个女人都受不了吧。 “深爱的恋人死了以后,查尔斯似乎也不想继续活下去了,他收养了霍奇,并在霍奇的成长过程中,不断地刺激他,做了很多令他恨自己的事。他放任他杀害其他族类,吸食他们的血液变得更强,最终,强大到足以杀死自己。” 这段比上一段更加令时嫣心情复杂:“不是,他要是真的不想活了,为什么不直接自杀?” 陆景然笑了笑:“查尔斯的血统高贵,身为血族,他有自己的骄傲。这就是他为自己选择的自杀方式。” “……”时嫣不能理解他这种高贵和骄傲,为了他自己,他毁了另一个人的一生,“所以,霍奇会去杀查尔斯吗?” “嗯,我今天去找查尔斯,已经证实了我的猜测是对的。”而且,霍奇也如查尔斯所愿,变得更强了。他看着眼前的时嫣,手掌不自觉地抚上她的脸,轻轻摩挲着她光洁的皮肤:“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