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号娇娘_第33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33节 (第2/4页)

原来的家。我亲爹尚且对我不好, 亲姐妹尚且与我不和, 我嫁去一个陌生的人家,又哪知道公婆叔嫂都好不好相处?如此还不如招赘一个人回来,关系简单得多。”

    叶氏和李邱氏瞠目结舌,结结巴巴地道:“这、这好像也是这么个道理。可、可你这不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吗?这也不行啊,你知道这入赘的男人向来被人看不起,那夫妻之间自然就容易有矛盾,比正常夫妻难处得多啊。”

    阮玉娇微微一笑,没当回事,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招赘确实有这样的麻烦,但嫁人跟婆婆、妯娌、小姑的矛盾更多吧, 一样影响夫妻感情,我看没什么区别。我家人口简单,只是小两口有矛盾的话,没人掺和倒更容易解决些。婶子,这次要多谢你给我提了个醒, 招赘确实是个好主意!”

    叶氏无奈地摇摇头,“哎呦,行吧,我都被你说晕乎了,这么大的事儿你还是回去跟你两个奶奶商量商量,她们毕竟经历的事儿多,比咱们看得都准。不管是招是嫁,人选可得让她们帮你看好了。”

    阮玉娇笑着点头,“当然,婶子放心吧。再怎么说,我如今也不是无人依靠的,有我表哥在呢。”

    只是普普通通的一句话,却透出了她对许青山绝对的信任,不仅几个女人愣了,连许青山也愣了一下。随即阮玉娇就催促她们快去洗衣裳,别等日头大了晒得难受,而她自己则是到另一边捞鱼去了。

    等她们走后,许青山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胸腔内仿佛充满了阳光般暖洋洋的,庄婆婆对他一直是对待晚辈的疼爱,而阮玉娇却如此信任他,把他当成一个可以依靠之人。这种感觉还挺新奇的,让他这次回来以后终于有了一种融入村子的感觉,因为这里有人需要他,和他……是一家人。

    半晌之后,他才轻轻一笑,继续在村子里逛了起来。他也没刻意看什么,就是熟悉熟悉村子,碰到闲坐的人便同人闲聊几句。差不多中午的时候,他走到了村西的北边,阮玉娇家在村西的南边,这一带一直都人烟稀少,住着村里人不大喜欢或者特别穷的人。阮玉娇家附近还有两户人家,算是邻居,而村西北边却只住了一个人,他就是刘瘸子。

    许青山到刘瘸子家的时候,刘瘸子正在吃饭。他穿着又旧又破的衣服,一个人捧着碗坐在房檐下,脸上的神情很麻木,看着就像一具行尸走肉。房子是茅草房,院子是树枝随便围起来的,大门跟没有一样,比当初的庄婆婆还要落魄。

    许青山上前敲了敲门,待刘瘸子抬起头时,淡淡笑道:“刘松,好久不见。”

    刘松看到他瞳孔一缩,攥着筷子的手突然紧了紧,嘴唇颤动半天,才叫了一声,“山哥……”

    许青山走进院子,刚要像他那样坐在地上,突然想到身上的衣服是阮玉娇新做的,便只蹲在了他面前,问道:“听说你这几年过得不太好,还差点杀了人。刘松,你告诉我,为什么要下狠手?”

    这件事是刘松的逆鳞,他刚一听到就变了脸色,狠狠地盯着许青山。可许青山的声音太平静,脸上甚至带着淡淡的笑,让他知道了对方并没有恶意。沉默半晌,他低下头用极低的声音说道:“我喜欢的姑娘……被人害死了。”

    也许是好几年没有说过什么话了,刘松说话时声音有些别扭,甚至句子都有些不连贯,说到激动处还会颠三倒四。可许青山听他说了一个时辰,还是弄明白了所有事。刘松回来是断了腿的,他家里嫌弃他,那位姑娘的爹娘也嫌弃他。他靠着一股子蛮劲在镇上扛包,不怕苦、不怕累,只为了挣钱娶那位姑娘。谁知隔了几天回来,却听说那姑娘已经被她爹娘给卖了。

    他着急忙慌地找过去,只得到那姑娘犯错被打死的消息,当时他差点没疯了,拼命地找人算帐,又被打了个半死,腿伤复发。而他回村之后,不但没人同情他,反而肆意地嘲笑他,说他连喜欢的人都护不住,就是个瘸子废物。别人说他他不理,但那姑娘的亲哥也这样说,还炫耀把那姑娘卖了多少钱,压根不在乎妹妹的性命。他当时就被刺激到了,狠狠地扑向那人,用尽所有的力气,差点没把人杀了!

    若不是里正及时赶到,命几个汉子一起把他拉开,那人真的会死。即使后来留下一条命,那人也是半死不活,受伤不轻,整整养了半年才好。这件事一出,刘松就被认定是疯子,被赶出家门,由里正安排在了这间茅草屋里。而他几次想报仇都失败而归,渐渐就变成这副行尸走肉的样子。因为他已经没有半点生的希望了。

    许青山听完并没有当场表示什么,只是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

    因为在刘松这边耽搁了时间,他去阮玉娇家里的时候就错过了饭时。阮玉娇看他来了,忙把留着的一条鱼热了一下,随口问道:“表哥怎么这么晚?我还以为你在许家吃了呢。”

    “没,随便溜达了一圈。”

    以阮玉娇对恩人的在意程度,即使他只说了这么一句,她也敏感地发现了他情绪似乎不对劲,不由得朝他看去,轻声问,“怎么了?有人说了你什么?”

    村里人悄悄议论许青山没什么本事,和大伙儿一样,那些流言阮玉娇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