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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第2/3页)
本事不能理解怎么会有人想要杀死无关的人,但这样的人既然出现在我面前,就少不得要管一管的。” 他从来都是个与世无争的人物,但骨子里也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义气,为了帮助他人而动手,属大善。 熊姥姥“咯咯”地笑了,如果是一个妙龄少女如此笑,定然比黄莺儿鸣叫还要动听,但她的声音却嘶哑而破碎,八百只鸭子垒在一起,或许都不会更加糟糕。 熊姥姥道:“想留下我,也要看看有没有这本事。” 剑光闪过,猝不及防斩断了花满楼的流云飞袖,她出名的本就只有一颗能毒死三十个人的糖炒栗子,世人并没听说熊姥姥其他的功夫,但现在揽着她的两个人实力委实不低,想要成功逃脱,少不得要使些真功夫。 纵身一跃,佝偻的身体便上房梁,那身姿比燕子还要轻,能在掌上起舞的赵飞燕也不过如此。 伙计吊儿郎当吹了记口哨,熊姥姥的背影可真不像个身材佝偻的老婆婆,她的背挺直了,身姿优美,说是二八的少女都不未过。 他一点都不焦急,甚至可以说在看好戏,搞得花满楼频频向他“看”去。 朗月冷冷道:“你在做什么。” 伙计头也没回,背却陡然一直,噤若寒蝉,一个字都不敢说,哪有刚才的浪荡劲。 他平生最敬畏的人是叶城主,但是最怕的却是朗月姑娘。 别人都道朗月姑娘美丽冰冷高不可攀,但在他心中,她却是个母夜叉,是索命的厉鬼。 男人杀人固然不好看,手起刀落,脑袋与脖子分离,在地上滚落,能被小孩儿当皮球踢。 但是女人杀人则有两种极端,一种很美,舞剑都像是在跳舞,一种很恐怖,其惨烈程度远远超出人想象。 朗月是后者,杀人如切菜,所有男人,除了叶孤城,在她眼中与萝卜没有区别。 白云城的人多多少少都有此病症,但朗月与岚风绝对是最严重的两个,当迷妹的最高境界就是眼中除了偶像没有其他人,她们俩早已达到了这种玄妙的境界。 伙计虽然也是叶孤城的迷弟,但中毒程度却不及朗月岚风远矣,他还是个人,其他人在他眼中也都是有生命的。 所以他会害怕郎月,因为伙计知道,对这女人来说,杀一个人与打碎一个杯子没有区别。 偶尔一次接触到朗月的眼神,那时,她刚好杀完闹事者。 冷得伙计直打颤。 伙计听见朗月在身后提醒,什么都没说,但手上却有表示。 他扔出了一个怪模怪样的暗器,看大小,竟然比之前扔出的利器还要大上许多。 熊姥姥忽然有了不好的预感,她看都没看便拔剑往后一劈,想像之前一样,将暗器挡掉。 谁知道她这一劈竟然捅了篓子,那怪模怪样的暗器不仅没有被挡掉,还被凌空劈开,中间又飞出无数细针。 细针上有寒芒,不知有没有涂毒。 白云城在江湖上名声不显,但商道却四通八达,妙手老板朱停虽与武林牵扯颇深,但毕竟是靠一双巧手吃饭的,时不时就卖点小东西赚两个钱花花。 伙计手上的东西是以唐门名器暴雨梨花针为原型设计,但他手上的成品却更加实用,甚至能被当成暗器扔出去。 其关键性作用的,就是熊姥姥的一剑。 熊姥姥距离暗器实在太近,又没有丁点儿防备,大半的针全部深深地扎入她的后背,但此人也硬气,受了重伤,速度却不减,几个起落间跑个没影,无人能想到,她承受了多大的痛楚。 伙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