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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第3/3页)
。” 她拒绝透露有关叶孤城的一切行程信息,因为城主没说可以告诉陆小凤。 叶孤城没说可以,也没有说不可以,他或许只是忘了,又或者觉得这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但对朗月来说,就成了可以拒绝陆小凤的天然理由。 白云城的人看不爽陆小凤,却也不能拿他怎么样,只能在自己能力限制范围内给他下绊子。 陆小凤揩揩鼻子,他已经在朗月这踩了不知道多少个钉子,如果再看不出对方不待见自己那就别叫陆小凤,改叫陆大笨蛋好了。 他做这反应,倒是叫司空摘星看了笑话,只要是陆小凤的朋友都知道,他是一个非常讨女人喜欢的男人,寻常男人同他站在一起,女人眼睛便只能看见陆小凤。 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说三道四,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陆小凤,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