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火_第5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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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只是想活着。

    第3章

    初审,他独自一人去了法院。虽然方可施说要给他接风,陪他去,但想起那家伙被逼婚的惨样儿,他还是说:“你先照顾好自己吧,我这案子问题不大,等结束找你去吃饭。”

    方可施说行行行,电话里突然传出一声洪亮的中年女声,咋咋呼呼地问,谁电话啊,男的女的,能发展吗?他笑着挂了电话,他机会能想象得到方可施说话的表情,肯定是一脸便秘,然后哭丧着脸说,妈,我此生挚爱唯有明日香!方阿姨肯定请他吃了顿“生活”。

    观众席坐了不少人。进门之前,徐衍昕听到有记者窃窃私语,说负责此案的律师是英国欧华回来的,估计是露脸战。他静静地坐在座位上看案宗,而瑞鑫的律师来得比他晚,当事人敏心没有亲自到场。他细细地打量起这名叫张安的律师,长得颇为清秀。

    果然不是江屿。

    他松了一口气,又失落了起来。

    开庭前,对面律师看到他倒是一怔,没想到他会选择自辩。而徐衍昕好脾气地笑笑,说,我以前也算个律师。法官宣布开庭后,张安初次宣读法律条例与他发布的微博内容,道:“徐衍昕先生通过微博@BLUE WINDBELL称‘《FOR HIM》抄袭《NANA》的画风不够,还要抄袭我的分镜和台词,作为一名原创漫画作者,实在难以忍受,而她的粉丝不以作品论事,反而成了作者的枪,倒也有趣’,并在粉丝回复中称,‘多次抄袭,人品不好’,我的当事人周敏,即@敏心小姐名誉受到侵犯,并影响个人生活,故认为徐衍昕先生侵犯我当事人-权利,构成诽谤罪。”

    徐衍昕初辩道:“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而张律的陈述中,我的微博言论并没有任何粗俗字眼侮辱他人人格,人品指的是人的品性,我的前提是‘多次抄袭’,且不论周敏小姐对我的抄袭是否成立,早在两年前,她就因‘抄袭《NANA》画风’和‘融梗《初恋这件小事》’被网友攻击。而我从头至尾,只是以我能看到的证据,得出正常的结论,完全属于自由言论的范畴。”

    张安在举证时指出:“网友攻击的抄袭和融梗,并没有明确证据。徐衍昕先生微博转发超过五百,给周敏小姐带来巨大的影响,应当付出法律责任。”

    而徐衍昕也微笑着说道:“诽谤罪的前提是,我故意捏造和散布虚构事实,然而我发布的言论都是由他人撰写而成的,至于我的原创部分,在我交给法官的证据中,也有高达二十五页的分镜完全相同,台词多处相似,也完全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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