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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我成了首富[八零] 第19节 (第2/3页)
”时髦女郎笑道,“我朋友们都问我在哪儿买的,还说我的袜子好看,一定要让我带她们过来。” 她的三个朋友也是同样年轻又穿得时髦的女人,年纪最大不会超过三十五岁,在旁边你一言我一语叽叽喳喳的说: “同志,前面那个鞋摊上摆着的那画,画的就是你的摊位吧?这个主意好,不然你这儿真的太靠里了,我们一般逛夜市都不会逛到这儿来的。” “不过你的袜子真不错,我前两个月有在省城的店里有看到,没有买,可后悔了。” “还有伞,那张画上那样的,橘色的还有吗?” 她们话音一落,宋锦就知道,这几位都是不差钱的主儿。最后,果不其然,三人买了一把伞,三双长筒丝袜,还附带了几双蕾丝短袜,连时髦女郎本人都忍不住又买了一双长袜和两双短袜。 光是这一单,就收入了五十二块! 程泠听到这儿:“哇!” 要是每一个客人都这么豪气就好了! 比较兴奋,宋锦索性清点了一下货,折叠伞至今为止已经卖出去了十把,长筒袜卖出了快三十双,蕾丝短袜卖得最多,卖了五十多双。 她皱眉:“肉色的短袜卖得最少,才卖了十几双。” 但是肉色的短袜是最多的,有整整三百双! 作者有话说: 今天零点还有一更。 文中很多细节,像物价啊什么的都是咨询的我妈和我爸,感谢,哈哈。 ps,放个预收,是我上一本完结文的系列文,写完这本后就开—— 《我在人间开旅馆》 作为新一代中鼎鼎有名的天赋少女,风小小,因为n次暴力执法损坏公物,欠下巨额债务,被上司一脚踢到了人间,担任白城联络官一职,以工抵债。 负责给来超凡界的所有生物颁发签证——风小小:这个简单。 负责处理由超凡生物带来的所有案件——风小小:这个也行。 负责引导新到人间界的超凡生物们的生活和工作——风小小:勉强也接受。 直到她看到了白城这处位于破败旅店里,蚊子都不来一只的联络处,面无表情,心里想骂娘。 就这? 直到毫无修炼天赋,除了有钱之外啥都没有的氪金大佬、半妖凌默给她出了一个主意——为什么不真的把它改建成旅店呢? 于是,白城的这处旅店,开始变得神秘无比。 据说,这里可以找到世上最美味的佳肴;据说,这里还有着生白骨活死人的灵药;据说,这里能经常看到名人大佬出没;据说,这里有着去往异世界的通道; 风小小:只要给钱,你要什么我给你什么。人除外。 ------------------------------------------------- 风小小:能用暴力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凌默: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然后有一天,凌默对风小小说:我的钱就是你的钱,别客气。 第 25 章 [vip] “肉色的短袜子太普通了, 我在巷子头就看到有一家在卖。”宋一成说出自己的分析:“如果是顾客在巷子头那家买了,那就不会再来我们这儿买了。” 反正两家价格都差不多。 宋锦点头同意。而且她发现能在自己家摊子上买东西的顾客,都是比较时尚的, 大多很年轻, 二十多三十多岁。她们愿意买的也都是这些时髦货儿, 所以反倒便宜的普通袜子卖不出去了。 是她一开始批货的时候想当然了。 宋一成皱眉:“姐,那可咋办呀?足足三百双呢。” 宋锦嘿嘿一笑, 把床上的钱收好,美滋滋的:“先不管那么多了, 我们这几天,总共卖出去三百块呢。” 准确的来说, 是三百零一块六毛,除去货款的利润能有一半多。而这才短短的四五天时间。所以,先让她乐呵乐呵吧,那些头疼事儿暂时放一边——这也就是因为普通袜子虽然多,但货款小,三百双也就是一百块不到, 不然她现在就能急死。 “我想再去吃一次红烧肉!”程泠很给面子的拍掌, 然后举手要求。 宋一成想起那天吃到嘴里的红烧肉,也双眼放光。 “行, 没问题!”宋锦豪气的一挥手,“等明天中午我们就去吃!” 第二天,锦泠商铺的营业额再创新高,从一百一十二上升到了一百二十三。不过到了第三天, 就下降到了八十五, 然后开始进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