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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第1/3页)
第二天艳阳高照,熊元白都产生自己在沿海地区的错觉了。在川渝两地的秋冬两季很快能见到太阳,偶尔出一次,几乎都要全家出动,去晒太阳了。 阳光灿烂,周围的景物看起来都颜色鲜艳了。只不过熊猫是黑白两色的,阳光对于他们来说,没太大的用处。 “走,挖笋笋切~!”万幸拿着一把锄头,兴高采烈地对贺璇说道。 “挖啥子哦挖,我刚刚收到医院的通知,心心她现在又昏迷了。早晓得昨天就不该让她过来的,离开医院干哈子嘛。”贺璇哭丧着一张脸,她觉得自己没有阻止乐心,很是后悔。 “哎呀,别操心,她吉人自有天相。你看她昨天活蹦乱跳的样子,肯定睡一哈就醒了。”万幸神经粗,但也懂得安慰人。 “走吧,走吧,挖笋去。”贺璇也不想一直纠结这个问题了,她需要出一身汗,用劳动来让自己的大脑当机。 两人扛着锄头,就往后山去了。 现在马上就要过春节了,后山的竹林好多笋冒了出来。 熊猫也是美食家,那个季节竹叶鲜嫩,那个季节竹笋鲜美,他们都非常了解。在野生大熊猫生活的高海拔地区,笋季开始于四月。六月之后他们开始吃竹叶,然后到了九月秋笋出来了,他们就又会恢复吃笋。 现在冬笋要结束了,不过春笋就要萌发了。研究院的海拔不算高,温度也暖和一些,笋季更长。 今天天气非常好,奶爸奶妈们都很有兴致,想去上山挖笋。 挖到的笋不仅可以给熊猫吃,自己也可以留一点,晚上炖个腊肉笋锅当夜宵,美滋滋。 到了后山,贺璇挥动着锄头,开始挖笋。她力气大,又很灵活,一会儿身边就堆起了一座笋山。 “叽叽,快看,那些挖出来的地方有虫虫,孩子爸,快去抓住!” “孩子妈,但是那里靠人类太近了啊,我怕被他们抓去炖汤。” “没用的东西,看我的!” 贺璇又听到一个莫名其妙的对话,她抬起头来,想要看看是谁在秀恩爱。 这个时候她突然被一个带毛的东西劈头盖脸就打倒在地,她把锄头丢到一边,连忙抱住了脑袋。 耳边的声音还在响,她眯着眼,看清了袭击自己的是什么。 灰喜鹊! 因为喜鹊寓意着幸福和美满,所以很多人都觉得喜鹊应该是很可爱的鸟类。但其实喜鹊超级可怕,战斗力强,声音巨大且聒噪,胆子也大,根本不怕人。 “走,走!”万幸连忙跑了过来,不过他不是让灰喜鹊走,而是拉着贺璇跑。 打不过,只能跑。 贺璇非常敬业,抱起竹笋才跑。万幸连忙矮着身子,把剩下的也装进了框里,这才跑下了山。 两人根本没挖到多少笋,只能挑挑拣拣,把好的都留给熊猫了。自己吃一点被砍破的,品相不好的,倒无所谓了。 贺璇把竹笋放下之后,就去照顾小猫了。她望着和小灰灰玩耍中的乐心,回忆起了刚才发生的事情,“我怎么会听得懂喜鹊在说什么,一定是幻听,幻听了!” 她当然不会觉得自己能听懂动物的话了,毕竟面前这么多熊猫,都还在嗯嗯叫呢。 “啊,好可爱哟!” 一个女高音传了过来,把贺璇从思考之中唤醒了。她抬起头来,先看到了熊元白。然后意识到这种声音他不可能发出来之后,才转头看向了他身边的那个女性。 她看起来身高肯定是超过一米七的,身材好到像超模。长得也非常漂亮,就是声音尖利,把小猫儿都吓到爬树了。 “诶,那不是最近很红的姚叶吗?”第一个认出来的是万幸,他虽然是个纯爷们,但是却很是喜欢看电视剧,而且来者不拒,从东北爱情故事到纽约神探之类的剧都会看。 “不认识。”贺璇很讨厌这种咋咋呼呼的女生,当然杨晓灵除外。 作者有话要说: 既然咱们写的是红包群,那就发发红包吧 我也体验一把当老板的感觉,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