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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第1/4页)
不过是于她而言,有比修真长命百岁来得重要的事情罢了。 但是修真对她而言不是最重要的事情,却并不等于一点儿不重要,洛月汐还是很好奇的,毕竟是仙人,是曾经梦想过的存在。 虽然洛月汐没有修真所用的功法,但她身怀琉璃净火,这本身就是天地间极为珍贵的天材地宝,生来就具有极为强大的力量,洛月汐自然非常好奇,想要探究一下,毕竟完全爆发能够毁灭整个大燕的琉璃净火此时就在她丹田中呢。 这一研究,洛月汐就发现她虽然收服了琉璃净火,其实只能算收服了一半。 琉璃净火天生纯粹不染污垢,是天地间至纯至粹的火焰,它这百年里受了洛家的因果,因洛月汐的血液被唤醒,所以当初洛月汐将它从沉睡的地方拿出来时它并没有伤害洛月汐,而且也碍于因果接受了洛月汐的血契。 但是问题就出在此处了,血契是一种非常应用面极为狭窄的契约,因为血契效力完全取决于血液主人的强大与否,或许在普通人类中,洛月汐不说以一当万,但是她一个人要解决几十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但再强大也不过是凡人,在修真者看来。也不过是个头稍微大一点的蝼蚁,所以琉璃净火虽然认了洛月汐为主,洛月汐却几乎没办法驱使它。 琉璃净火已生灵智,懵懂单纯,对打扰了它沉睡甚至强迫它认主的洛月汐也没有多大恶念,反而主动告诉洛月汐,只要她引气入体踏上修真之途,便可以和它签订契约了,到时候琉璃净火将会成为她的本命灵火。 但问题是,洛月汐一不想修真,二并不是真的想收服琉璃净火。她只是不想被牵扯到沈鸿轩那波诡的生活中去,取出琉璃净火不过为了给自己添加一些保障,所以认主这件事情就被无限期拖后了。 虽然研究了这么长时间都没能真的让琉璃净火成为本命灵火,但是洛月汐还是发现了一些妙用。 比如琉璃净火无时无刻不在吞吐着的灵气,以前的洛月汐并不知道什么是灵气,在有了琉璃净火后才知道,原来灵气就是空气中弥漫着的极为纯粹的“力”。 这些力有的地方稀薄有的地方浓郁,虽然凡人不能吞吐灵气炼化,但是平时吸纳也对身体有极大好处的,这也是为何这方世界人的寿命比洛月汐前世的人要长的原因。 丹田内无时无刻都有琉璃净火吸纳灵气后吞吐而出的精粹的灵气,洛月汐的身体在灵气的滋养下日夜蜕变着,单论身体强度,已经不属于低阶修士的层次了。 在府中窝了半个月,洛月汐慢慢的熟悉了现在强大的身体,不会因为身体突然变得强大而失手造成什么破坏了。 而也是就在这时候,钦天监的人却送来了他们选择的吉日,是的,就是那个“择日完婚”的吉日。 在圣上亲自下旨指婚后,钦天监并没有怠慢此事,不仅上门讨要了洛月汐和沈鸿轩的八字,还专门就着两人的八字仔细推敲后才选定了吉日。 此时人们对于婚礼的礼仪非常看重,所谓聘则为妻奔为妾,对于成亲这件大事,每一步都不能错。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六步要按步一一进行,不能有遗漏和差错。 因为钦天监已经给了成亲的吉日,所以请期这一环节就可以省却,但是其余的几步却必须按照礼仪来。 在钦天监下发了吉日之后,沈府很快就亲自前来纳彩,在得到洛府肯定的回答之后,沈鸿轩亲自去燕京郊外猎了两只大雁当做彩礼。 那两只神骏异常的大雁被沈鸿轩从城外带回来时,可是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惹来了不少的羡慕嫉妒恨。 很快沈府就一一走完了婚礼的几步,送给洛月汐的聘礼也早已经送到洛府,聘礼足有一百二十八抬,可以说比之皇室下聘也不差什么了,聘礼也不是滥竽充数的,聘礼中有着数不清的金银珠宝、庄子地契,可以说是奢华到了极致。 要开未来夫家是不是看着这个媳妇,只需要看给媳妇下的聘礼就可以,而沈府的聘礼,无一不是表明沈府对洛月汐的看重。 不过这种看重并不是洛府想要的,沈家越是期盼看重,洛家越是心里堵了一口气。本来好好的两家联姻,就搞成了这样不上不下尴尬纠结的模样。更不提洛文彬已经动了解除婚约的心思,此时更是恼怒。 沈鸿轩或许是个难得的将才,也是大燕首屈一指的英才少年,但是冲他进宫求指婚这件事情,洛文彬就不觉得女儿能和他相处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