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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第1/3页)
可惜,在急于管教小狗崽的这个节骨眼上,小宋爷并没空将往事分析地那么条理清楚。 他收回放在沈蕴身上的目光,瞅了瞅赵传译,一本正经地开口说:“你要真看人家这么眼热,我可以替赵兄活动一下,成全你的一番心意。” 赵传译松松衬衫上的领带,清了清嗓子道:“你又不是不清楚,我不和公众人物打交道。” “我只是觉得怪可惜啊。”赵传译捏了捏自己的肩膀,与宋月笙耳语道,“唉,我还是羡慕小宋爷你,爹死得早,想干谁就能干谁,不像我,头上还有座大山压着。” 要是换个人说这句话,宋月笙非得放胖团狠狠咬他脖子上的大动脉不可。然而赵传译这人,脑子里第一多的是美女,第二多的就是浆糊。 宋月笙对笑成一个哈巴狗的傻子实在发不出脾气来,他单手插兜,碰碰赵传译肩膀,微笑地说:“赵兄也能早日实现愿望。” 赵传译用两手往后搓了搓头发,幽幽叹口气。 看到这一幕的周鹭都要惊呆了。 一是被赵传译那“别出心裁”的智商惊呆,二是觉得宋月笙每天要和不同的智障交流,确实称得上辛苦。如果周鹭能说话,大概要先痛骂赵传译一顿,而后再好好反驳他一下。一座大山是没了,可是宋月笙一个姐姐顶得上别人家三座大山,而且个顶个是让人翻不出身的五指山。 旁边的沈蕴已经察觉自己被冷落了,她用食指轻卷了卷垂在肩上的发尾,脸上荡漾着笑,她自圆自话道:“既然宋总和赵副总有事要忙,我就不打扰了。包房里还有我的朋友在庆生,我也不好出来太久。” 赵传译就喜欢这样懂事不粘人的女孩,他恋恋不舍地与沈蕴一挥手:“回见啊。” 沈蕴像只招财猫一样,对他甜甜地摇摇手臂。 见沈蕴主动告别,周鹭很快转过脑袋,眼也不眨地盯着宋月笙的动静,只见宋月笙左手撸着她的毛,金贵的右手插在裤兜里还未抽出来。沈蕴走时,他唇角勾起,释放了一个介乎于正经与闷骚之间的浪荡微笑。 这笑容,说是勾引似乎太过头,但周鹭又觉得其中多多少少还是有些“不怀好意”与“顾念旧情”的成分。 周鹭在宋月笙的手臂弯里蜷成一团,她闻着宋月笙身上的松木男香味,眼珠子咕噜噜直转。 周鹭在想,会不会是她太敏感了?因为自己对宋月笙偏见性太强,所以才认为他看谁都像在寻找新猎物。 其实他和沈蕴曾经也只是普通的金主关系,根本没有她想得那么惊天动地呢? 如果宋月笙真的一直对沈蕴上心,那凭宋月笙的性子是不会任由自己的兄弟肖想她的,更不会任由他在言语上耍尽流氓。 周鹭越想越觉得不无道理。宋月笙刚才的语气也不像是对一个难忘旧爱的前女友该有的态度。 所以,邓黎的话……很大部分是真的吗? 周鹭看着宋月笙喉头微微滚动的喉结,忽然鬼使神差地把脑袋埋在他胸膛里轻微地靠了靠。 不仅是埋脑袋,周鹭还用毛茸茸的肉爪子扒拉了下宋月笙衣领上的扣子,在他怀里找足了存在感。 宋月笙被小狗崽折腾地胸口莫名有点痒,他捏着胖团的颈子,把它再次提溜在掌心里仔细看看。 胖团乍一失去胸膛这座靠山,有点轻微的不高兴。它半眯着眼睛,用爪子挠挠下巴,短尾慢慢地扫过宋月笙的手掌。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宋月笙觉得自己刚把小狗崽提溜过来的那一瞬间里,好像在它眼中看到了一丝……属于少女的娇羞? 邓黎的话又在宋月笙脑海里走马观花般地溜了一遍。虽然他确实有“世间唯我独帅”的自信,但是这种跨了物种的审美,也靠谱吗? 作者有话要说: 双更完毕(≧w≦) 第24章 宋月笙单手捧起胖团的脸左右看了看,他不太懂狗的品相,所以一直不知道胖团这长相算是狗中美人还是狗中丑人。 不过按照邓黎养狗那挑剔的性子,胖团至少是同窝里最棒的,否则不会被他宠幸地带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