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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第3/3页)
“没事的宋总,说明胖团认主人,以后家里进小偷了都不怕。”小张笑着恭维道,他安慰了自己女朋友一番,两人便一起离开了大宅。 宋月笙的脑袋里还在流连小张适才说的“胖团认主”的话,一瞬间,他想起了邓黎。 这狗要真是认主人,还会辗转流落到他手上吗? 不过胖团粘他也是真的,宋月笙替它梳理了下脑边的毛,觉得或许冥冥之中世上真有缘分这种说法。 只是,缘分这种玄而无学的东西,还有可能会发生在他和周鹭身上吗?宋月笙摸着它的毛,一时想失了神。 傍晚,宋月笙刚刚吃完饭,便收到了来自赵传译的邀请,说是他在雷声做东给邓黎接风,让宋月笙一定要到场。 宋月笙其实不太想去,但是想到自己刚刚夺了邓黎的爱犬,这才不得不答应下来。 他去楼上换好了衣服。正趴在地上小憩的周鹭听到动静,又见宋月笙穿得花枝招展,一副准备出门勾引狐狸精的样子,立刻扭扭哒哒地跑过去,从嗓子里发出了一声“嗷嗷呜”。 作者有话要说: 搅屎棍和圣诞老人将闪亮登场,激动人心的有奖竞猜又到了! 猜猜男女主在雷声会碰到哪个还没出场的人物~ a:沈蕴 b:路星舟 第19章 听到声音后的宋月笙低下头,他看着脚边乖巧的一团,不禁有点小无奈。 雷声是一所高级的私人会所,像赵传译这样的富家子最喜欢请客去那儿花天酒地。宋月笙以往也常去,不过不同于赵传译来者不拒的性子,他几乎没有在里面真的猎艳过。 邓黎几个也都知道他是有洁癖的人,很少会在雷声给他牵线搭桥,但是……如果要带条狗去,那小宋爷恐怕是又要开创雷声一个新的先河了。毕竟没有谁希望自己和女孩亲热时,旁边还有一双闪亮的狗眼盯着。 “知道我要出门干嘛嘛?这你也想跟着。”宋月笙轻轻揪着它两只竖起来的粉耳朵,拖长音调说,“自己在家待着,我零点前就回。” 周鹭哪能听他的,她不依不饶地摇着尾巴在他皮鞋边端正坐好,无论如何都不松开巴在他腿上的爪爪。 “胖团,听话。”宋月笙将脚边毛茸茸的拎开。他从笼子上面拿起那根它最喜欢的骨头磨牙棒,然后在胖团的注视下丢向客厅通向二楼的楼梯口处,“去咬棒棒。” 以为我是哈巴狗吗?丢个东西就跟着跑! 周鹭坚定不移地挪挪小屁股,让自己整个肥嘟嘟的小身子更贴近宋月笙,间接地表达了自己绝不撒爪的决心。 宋月笙是真叹气了。 没想到他一世英名,居然次次都败给一条狗,说出去脸往哪里搁啊! 他掏出手机给赵传译回电话,那边吵吵嚷嚷的,显然几位大爷已经展开了过度丰富的夜生活。 “啥时候到啊?”赵传译大概是喝了点酒,声音里都带着一身精力无处释放的亢奋。 宋月笙看一眼小腿旁的狗:“过一会儿就来,让带家属不?” “呦,新奇。”赵传译哈哈笑道,“小宋爷多久出来玩没带过家属了,行行行,当然能带,让兄弟好好开开眼。” “那你少喝点,否则我怕吓你一个跟头。”宋月笙直接一手抱起胖团,他用胳膊夹着电话,另一只手用钥匙扭开门。 “什么美人我没见过,能吓到我的除非是熟人,莫非小宋爷兔子改吃回头草了?”赵传译大胆猜测道。 宋月笙险些被这一句话里三个错别字的文盲给气死,他掂了掂手里十斤重的肥崽崽,轻轻一抬眼,张嘴道:“赵兄,有空多看书。吃回头草的是马,像赵兄你这样爱吃窝边草的才俗称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