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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 (第2/4页)
:“刚才一个小女孩非拖着我让我帮忙买的,给你吧。” “我不要,我为什么要收你的花啊?你自己拿着。”高珊不好意思地扭过头去,无缘无故送自己鲜花,这算什么呀。 李俊伟说:“拿着吧,反正又不是红玫瑰,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粉玫瑰代表纯洁的友谊,不然我也不敢买。” 高珊将信将疑地看着他:“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他说着将花塞到了高珊怀里。 高珊捧着一大捧粉玫瑰,花儿娇艳欲滴,娇美得令人心醉,说不高兴那是假的,第一次收到鲜花,虽然不是红玫瑰,粉玫瑰也不错嘛,友谊之花。 李俊伟在广州呆了四天,初四那天就要返回去上班,李卫国夫妇也顺便和他一起回去了,免得折腾两次。 他们走了之后,家里就冷清多了,假期还有几天,大家都开始放松下来,享受着最后的假期,也不怎么出门了,就在家做着各自喜欢的事情,每天睡到自然醒,然后吃吃喝喝,看看书、聊聊天、织织毛衣,日子分外地惬意。 高珊买了最新一期的《青年文摘》和《读者》回来翻阅,突然看到一篇关于粉玫瑰的文章,上面明明白白地介绍,粉玫瑰的花语是“爱的宣言、初恋、铭记于心”,她猛地扭头看着床头柜上那束娇艳欲滴的粉玫瑰,李俊伟不是说代表友谊吗?他是真不知道还是骗自己的?高珊看着那束玫瑰,慢慢地,耳朵红了起来,将头埋在枕头里,要死了,李俊伟这家伙是什么意思?!不过高珊并不打算向李俊伟刨根问底,怎么问都不好意思啊,就当自己不知道吧。 春假结束之后,李俊毅开始上班了,何川也从北京过来了,拜完年后,接了高盼去开店了。上初三的高强也提前开学了。家里就剩下奶奶、高凉和还没开学的高珊,高凉依然在家养胎,她的孕吐现象还没结束,不过在奶奶的悉心照顾下,反应明显弱了许多,也长胖了些。虽然高凉从来没胖过,单为了孩子好,胖也忍了。 春节后高珊也没再去店里帮忙,因为这段时间生意并不忙,她去也帮不上什么忙,就在家看看书,写点东西,偶尔出门见见朋友,不过高凉不知道,高珊写东西的时候发呆的次数多了起来。 第一百六十七章 御夫有术 年过完了, 高盼的婚期也近了。高凉已经陆陆续续将能置办的嫁妆都办好了,婚纱也是高凉和设计师一起为高盼量身定做的, 就等着去北京给她买家电了。 本来李俊毅还在提议, 要不干脆给高盼送辆车当嫁妆。高凉想了想,觉得没有必要, 虽然他们不差钱, 车子也送得起,一来是这年头车子性价比太低, 二来就算是父母还在世,他们也不会这么给嫁妆, 自己不过是姐姐, 何必给自己家里增添负担, 也落李俊毅家亲朋们口舌。况且不送车,高盼也未必介意,自己也没从亏待过她。 离婚礼还有一周的时候, 高凉接到了匡秀敏打来的电话:“高凉啊,妈有个事要跟你说一下, 本来你妹妹结婚你是应该去的,但是你怀了孩子,最好还是不要去参加她的婚礼了, 这样会冲了的,对你肚子里的孩子和你妹妹都不好。” 高凉大吃一惊:“还有这种说法?” 匡秀敏认真地说:“是真有,有的地方不讲究这个,但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我想来想去,觉得你还是别去比较好,对你和你妹妹都好。”说完又举了一些例子,怀孕去参加婚礼小产的,也有新娘子结婚好几年都怀不上孩子的,如此种种。 “谢谢妈告诉我这个,我会好好考虑的。”高凉有些心神不宁地挂断了电话。 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问奶奶,奶奶听完后说:“我们那边其实也有这个讲究,说是胎神会和喜神冲撞,但是只要离得远关系就不大,不要进婚房、坐新人的床。但是广东这边说最好都不要去,因为对孩子和新娘都不好,新人见到孕妇,可能一辈子都不顺利。” 高凉听完之后,默默想了很久,虽然这只是一种传统习俗,未必就是真的,但是她自己的存在就很玄幻,所以最好还是回避一下吧,对肚子里的孩子和高盼都好。 李俊毅听说了这事,当然觉得不可思议,不过他说:“冲不冲的不好说,但是参加婚礼对你肯定不好,你看吧,连续奔波,婚礼时的忙乱,确实容易动胎气,要不你就别去了,我带着强强过去吧。” 本来高盼结婚没打算让高强去的,因为他已经初三了,马上要升高中,学习紧张,但是现在这样一来,肯定要影响高强的学习,虽然婚礼在周末,只需要请一天假。高凉还是觉得挺对不起高盼的,她结婚,自己都不能去,这让她心里肯定有想法吧:“要不我还是去北京吧,结婚那天我不去参加就行了。” 李俊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