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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外信 (第2/4页)
那天不要来的太晚。 也不要与缘分一样,在我好不容易选择相信它的时候,它又头也不回的离去,给我一个孤高的背影,或是连背影也没有。 它迅我缓,我欲它离,我和它总是在这恰到好处的误差中选择殊途,它应是见过我,记得我,可我就怎么也记不起它,只因未曾见过。 缘分若有若离,那相遇呢?相遇是你我相见,还是相见你我?亦或只是我看见了你,你却不以为然? “相逢便是有缘”古人诚不欺我,相遇也是缘分的一种,人与人的缘分不就是从最初的相遇开始的吗? 我认识你,是你遇见了我,我也遇见了你,至于是谁开口先说的话已经记不清了,总之我记住了你,你也记住了我,这便是理想的相遇相识。 而大多时候的相遇,不过是一个人的遇见,而不是两个人的相见,茫茫人海中,你或是我的正确选择,可我竟不能成为你的选项。 说来嘲讽,但事实就是如此,许多的缘分在没有开口说话之前,便流逝了,只是一个瞬间,就足以让你由自作多情变得脉脉含情,然后又要强行去太上忘情,正因为这样,相遇可以是喜剧的开端,也能是悲剧结局。 果然,任何由缘分演变出来的巧合,都不能离开缘分的面貌,相遇便是这般,它虽是缘分的小兄弟,但却比缘分更顽皮。 这里我给它加一个“巧”字,此遇非彼遇,如果这份不相识的相遇,恰巧走进了你的心,那么缘就结上了,至少对于你个人来说是这样的。一个人不会无缘无故的走进一个人的心,能走进你心的,一定是让你认可的人,让你有过心动的人,是一个与你有着相似的人。 就拿“相见恨晚”这词来说,相见恨晚应是知己之情,是建立在没有深度认识基础上的深度认可,这种未经过深度认识的认可,一定是那个人与你有着一处或两处的相似,只有在这或深或浅的相似中,你才能对他有熟悉感,有似曾相识感,才能打破时间的界限去认同他,与他一见如故。 同理爱也如此,在这里我把喜欢当做是对一个人有过初步了解后,并对ta的性格或是优点或是其他产生好感且到了极致的表现。喜欢是理智的产物,但却是疯狂的结晶,喜欢一个人一定是在理智中开始,在疯狂中经历。 而爱不一样,它恰恰相反,爱是疯狂产物,但却是理智的结晶,爱的产生来自于人内心的冲动,它是不需要任何了解的原始欲望,而欲望的根源便是你与那人的相似,当你意识到这份相似时,你便会产生爱,是由爱自己产生的爱他人。 所以爱的过程是理智的,喜欢一个人是什么都想做,且什么都去做,而爱则不是,爱是什么都想做,却什么都要再三考虑后,才开始选择做与不做,爱从来都不是轰轰烈烈,爱是深思熟虑,是责任。 喜欢是勇往直前的,喜欢一个人,便大胆一点,不计后果的去喜欢ta。而爱却不能,爱不能疯狂,爱只能痴狂,爱不能放肆,爱只能克制,爱从来都不能多考虑自己,而是要去考虑你爱的那个人,所以爱是更加的贴合相遇,也只有爱能打破时间的限制,获得深度认可,这是无论何种程度的喜欢都不可比拟的。 如果有一天,我懂得了珍惜,你会原谅我吗?如果不原谅,请你走慢点,至少,给我一个补偿的机会。 [眼睛] 我没有过人的听觉,也没有过人的视觉,但即使我很普通,我依旧能去好好听听这个世界,好好看看这个世界。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通过看一个人的眼睛,就能大概得知道这是个怎样的人。确实,眼睛作为情感表达的直接窗口之一,也的确有着这样的功能,这也就是为什么心理学能像医学一样对人眼情有独钟,当然,医学在这里是纯属开玩笑的。 通过人眼看人心,我们可以通过练习来控制面部的表情和肢体动作,去隐藏情绪。但如果一个人他的情绪产生波动,那他的眼睛一定是最先变化的,可眼睛的动作却不像面部表情和肢体动作,眼睛是很难控制的,当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