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认错性别的下场_第11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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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长毛短腿的那种,美哉。

    方远擦拭着剑,没有贸然靠近:“我已经让人和管事说了,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杂役,负责我的一日三餐和竹楼打扫,不用再去如意峰。”

    话音刚落,莫小凡就想咬上来。

    方远看都没看,抬脚进屋:“咬我一口,扣一颗灵珠。我记得你一月月例才三颗灵珠,下嘴之前好好想想。”

    莫小凡僵住了,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威胁声。

    他虽然只有十岁,对方远却有着很深的恶意,这股恶意不仅来源于原主对他惨烈的虐待,还有更隐秘的原因。

    方远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提起一袋竹笋:“去做饭。”

    莫小凡却转身就跑,小短腿跑得飞快,一下就消失在竹林路上。方远也不急,慢吞吞的拿起一片玉简开始看。他深知主角性格,被打是一回事,心性却绝不软弱,拼死都会反咬打他的人一口,所以原主才会屡屡找他麻烦。

    而且莫小凡认死理,或者说很少有人教给他事理,加之血脉影响,导致他固执到可怕,就算在一条路上撞死了都不会回头。比如只要清风剑派给他发工资,他就不会走,就算薪水微薄到让人发指,他都会勤勤恳恳打工。

    小狗崽也是有修仙梦的。

    果然,傍晚的时候,莫小凡沉默的回来了。看来是在管事那里确定了方远的话,又是阴霾又是惶恐的看了竹楼半晌,才化作人形,捡起那一袋子竹笋去厨房。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莫小凡什么活计都会干,也只有这样才能养活自己。

    方远看似无动于衷,余光却看去了那边,心里长长的叹了口气。

    哪个读者会不喜欢主角?方远当然也是喜爱莫小凡的,只是身份摆在这里,莫小凡会信他突然善良才有鬼了。他现在也不怕主角,在去妖域之前,莫小凡就是个发育不良的孩子而已,优点只有一个:耐打。

    厨房很快传来一阵浓郁的香气,过了半晌,莫小凡摇摇晃晃的端着瓷盆过来了,满是伤痕的小手像感觉不到烫一样给他摆好了碗筷。

    然后站在一边,盯了那锅竹笋汤一会儿,重新缩回了门口,等着吩咐。

    方远没有再逗他,吃过一碗后便上楼了:“剩下的赏你了。”这种含有灵气的食物,对小孩儿的伤势有好处。而且是莫小凡自己做的,他应当会放心吃。

    果然,方远第二日下楼的时候,厨房的锅子已经干干净净了。

    但莫小凡却一夜都没有回来,方远猜他是在竹林里自己搭了个窝。半妖卑贱,清风剑派的杂役也嫌弃他,在如意峰时,他都是和灵兽睡在一起。如今来青霞峰干活,青霞峰如意峰相隔甚远,他不可能每天跑来跑去,只会在竹林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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