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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不入流的门派好许多的,七品宗门中论底蕴也算是佼佼者了,是以在乌木小洲混的不错,成了岛上的土霸王。 不少凡人渴望着能拜入清风剑派,出人头地,脱离凡尘。 如果能在清风剑派里混到内门弟子,那就太了不得了。 如果还是大师兄,那简直是乌木小洲上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出门不横着走都对不起自己的身份。 可方远完全高兴不起来,他坐在蒲团上,看着“大道无为”的挂墙直叹气。 他,方远,是个穿书者,前世是个普通且快乐的大学生,熬夜看小说猝死,再睁眼就到了这个世界。他花了三天时间整理信息,终于确定自己是活在了书里的世界,就是那本他熬夜看的小说——《逆袭之修仙》。 书名简单粗暴,内容毫无营养:主角莫小凡父母不详,从小流浪,凄凄惨惨→拜入清风剑派后备受欺负,凄凄惨惨×2→遭受陷害离开宗门游历大陆,凄凄惨惨×3→喜欢的女人惨遭反派抢夺,凄凄惨惨×4……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方远看到一半就猝死了,但想必后续剧情就跟点家其他书一样的套路:主角遭受大变后终于黑化,脚踩反派拳打正道,最后一统修真界称王称霸。 没劲。 可如果早知道会有穿书这一遭,方远一定仔仔细细把这本书读个八百遍,而不是囫囵吞枣导致现在只记得个大概。最残酷的是,他穿越的这个身份,是前期与主角作对的最大boss——清风剑派大师兄,也叫方远。 一个横行霸道、平平无奇的炮灰。 现在,他已经把主角这样那样欺负了个惨了,还对主角暗恋的女人——清风剑派的小师妹垂涎不已,在主角面前耀武扬威: “就凭你这个杂种,也敢多看小师妹一眼?莫小凡,你也不去撒泡尿照照自己是个什么东西?” “滚滚滚,再让我看到你,我就一剑一剑切断你的手指头!” …… 想起原主曾经说过的话,方远整个人都是麻木的,多么标准的无脑反派语录啊。 他好想躺平做一条咸鱼,可仇恨已经拉满,他躺平的后果可能是成为一条死咸鱼,还是被挂在旗杆上鞭打的那种。 “笃笃笃。” 方远正郁闷,竹楼的门突然被敲响,一个男声在下面说道:“大师兄,小师妹已经回来了。按大师兄吩咐,其他人都已经准备好,就等着大师兄到场了。” 准备?准备什么? 方远这几天把人认了个遍,自然知道下面的人是原主的一号狗腿,炮灰天团的螺丝钉,常安。常安因为曾经被原主救过,就一根筋儿的认准了原主,原主杀人他递刀,原主踩人他擦鞋,堪称狗腿中的典范,三观不要到了失智的地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