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朝堂都知道卧底在想什么_第138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38节 (第1/2页)

    老太爷今年八十多了,虽不在朝,却是个能呼风唤雨的人物。

    一进门,冯寂就看到自己的兄长冯德从屋里出来,见到冯寂,冯德忍不住嘲讽两句,“二弟最近忙啊,也不见你来看看老爷子。”

    冯寂懒得搭理他。

    冯家这一辈的同辈不少,以前冯寂在家族中的地位不高,为了提升自己的地位,特意向皇帝自荐去青安国管理密探组织,若是能立功,便能让长辈们刮目相看。

    但是密探的差事并没有给他带来地位的提升,反倒是如今和魏家的秘密商道让他赚得盆满钵满。就算是在他这样的世代官宦人家,钱也是非常重要的。

    所以就算他现在不常来,在老太爷的心中,他也是最重要的那个孙子。冯德来得再勤,也不会比他更受重视。

    家族之中,向来能力是最重要的。

    冯寂跪下请了安,说道:“爷爷,孙儿有事相求。”

    冯老太爷笑了,“有什么事儿就直说。”

    冯寂简单直接地道:“那个蔡施和魏家有过节,以前也就罢了,孙儿挑不出他的错,也不能为难爷爷。但现在他已经身在天牢,倒是一个很好的机会。都察院的御史……是爷爷的学生吧?”

    冯老太爷点点头,“我明白了,你放心跟魏家做生意,冯家会全力支持你。能行的方便,冯家不会拒绝。”

    冯寂起身,将一叠银票递上,“这是这个月上交给家族的银子。”

    冯老太爷看着那厚厚的一叠银票,目光中露出笑意,“你越来越能干了,吏部尚书年纪大了,身子也不好,听说不久便会告老还乡,冯家打算扶你争取这个空缺。”

    “孙儿听爷爷的安排。”冯寂并不现喜色,他不想表现出急功近利的样子,因为冯老太爷喜欢这样的人。

    ……

    两天后,都察院。

    “你要见朕?”北齐皇帝杨涟坐在大堂正中,冷眼看着跪在台下的蔡施,“听御史说,你不见到朕,便不肯认罪?”

    太子杨远煦站在一侧,面无表情。

    “臣是冤枉的!那些信件全是魏周伪造的,是他亲口说的!”蔡施大声道:“臣对陛下忠心耿耿,天地可!”

    杨涟望向站在台下的御史,“比对过笔迹了吗?”

    御史躬身,“对过笔迹,每一封信都是蔡施亲笔所写,绝不可能是他人代笔。蔡施的字很特别,是为了防止别人临摹,特意练的一种字体,完全没有办法模仿。”

    蔡施急切地道:“是魏周找了高人模仿的!臣的字就算是特殊,也定有高手能模仿!”

    “不可能!”御史立即反驳,“字有形,有骨,形可模仿,骨却难仿。每个人运笔的力道、习惯都不一样,刑部有位老先生,研究笔迹对比几十年,从未有断错的时候,便是他亲自对比的。”

    杨涟皱眉,“你确定?”

    御史道:“刑部曾让人把上千份仿写的字迹夹杂着原笔迹给那位老先生,每一份仿写都和原本的字迹一模一样。但他一份都没有判断错,这难道不能证明他的实力吗?”

    杨涟听他这样说,微微颔首。

    “不可能!他一定弄错了,这信绝不是我写的!”蔡施情绪激动地想要挣扎,被几个差役按住。

    御史的语气中不自觉地带了几分嘲讽,“老先生说了,除非是神仙出手,才能可能让他出错。怎么,你想说这些信是神仙写的?”

    杨远煦的眼神有些古怪。

    他暗中在魏家的商队里派了内线,知道魏家运的货物里,有一包信件。但内线没敢拆开看,怕惊动了魏家。

    难道是这些信?

    他为了夏火,也为了和谈,并没有对魏家的商队动手。魏周显然也是知道这一点,肆无忌惮地把信件放在货品中送到北齐来了。

    只是魏周到底找了什么人仿写出蔡施的笔迹,他是真的想不到。

    他唯一能想到的,就是刑部的那位专精笔迹鉴定的老先生或许是被收买了。

    不过他并不在意这些,蔡施的死活他不关心。甚至还有些乐见他倒霉,因为夏火当年也曾在蔡施手下被虐打了很长一段时间,他是亲眼见过夏火身上留下的那些旧伤的,每次触摸都心疼不已。

    直到分别之前,夏火还经常被这段噩梦惊醒,哭着喊“师父别打了”。

    一年不见,却不知他还做不做这样的噩梦。

    御史又道:“臣还查到,蔡施原名闫施,这个姓是澜越国的特有姓氏,他本就是澜越人,被无音公主派到陛下身边卧底,身居高位,就是为了从内部引起北齐国的混乱!”

    “你胡说!”蔡施用力挣扎着,几个原本站着的差役不得不上前来,帮忙接住他。

    御史不理他,又道:“上个月有人刺杀太子殿下,根据当时负责保护太子的护卫对刺客容貌的描述,现已查明,是天夜堂的两名杀手。陛下,天夜堂的人杀手必须由蔡施经手才能调动,此事只能是他所为。”

    “不可能!”蔡施叫道,“我怎么可能刺杀太子?我为什么要刺杀太子?那两个杀手在哪里?你把他们叫出来!我要当面对质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