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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问之心中发毛:“别再这么叫我了!直接叫我名字!”说完,他转向一旁大马金刀坐在沙发上的黑衣青年,问他:“你怎么说?” 君天覆:“没意见。” 顿了顿,他又补充道:“……暂时。” 路问之:“……”行吧,暂时就暂时,能狗几时是几时。 他叹了一口气,对诺亚道:“马上天就要亮了,诺亚,到时候你跟我上街一趟。你们两个来得太突然,家里要添置很多东西,衣服被褥洗漱用品什么的,统统都要买。” 诺亚乖巧应下:“好的父……问之。” 君天覆很不满。他抱臂靠在沙发抱枕上,盯着路问之,冷声问道:“为什么?” 这问题问的没头没尾的,但这毕竟是亲儿子,路问之瞬间秒懂。 他解释道:“帝君你看啊,你留着长发,本来就很显眼了,还一身古风打扮,再加上脸也很帅,肯定会被妹子围追堵截合影的。这里跟你们那儿不一样,妹子都很……呃,大胆热情,而且我们是去买东西的,这样会很耽误时间,对不对?” 在解释的同时,他还不留痕迹的送上了一记马屁。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君天覆的表情明显缓和了下来。 路问之狠狠松了一口气,然后在内心洋洋得意的想:不愧是我!果然是经验丰富的文字工作者,将语言的艺术发挥到淋漓尽致! 但君天覆很快就发现了不对:“那他呢?” 他抬抬下巴,示意了一下诺亚那一身洁白如雪的教廷圣子制服。这再怎么看,都不是正常人会穿上街的服装吧? 路问之满不在乎的摆摆手:“没事,他一看就是混血。我可以跟人说这是毛里求斯……不,梵蒂冈的特色服饰。”反正也不会有人见过,胡扯一气这种事情,他还不擅长吗。 君天覆、诺亚:“……” 于是,半小时后,经验丰富的文字工作者,带着他笔下的主角,括弧之一,出了家门。 一上街,路问之就变成了与咸鱼毫无两样的社会菜鸟。他费劲的看着手中列好的清单,自言自语道:“嗯,要买的东西有衣服、鞋、洗漱用品……人一多,家里也得添点儿菜吧?那就还有菜。枕头也不够了……对了,还有手机!” 他抓狂的挠头:“这么多!那究竟得买到什么时候?怎么买?” 钱是小事,毕竟路问之并不缺钱。只要他一更新,自然有大把读者一边痛骂他无耻老贼,一边乖乖掏腰包送上小钱钱,然后继续痛骂,如此反复。 一般的作者,对于这种读者,态度只有一种:躺平任嘲。但敢公公不一样——他敢撸袖子下场,和读者在评论区激情对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