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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节 (第3/3页)
瞥了瞥陆静媛,又慢条斯理地说:“那很好,没什么不可以的。” 实际证明,并不可以。 他们俩大都是两点一线,除了学校就是家里。学校里人太多,不够隐秘,裴向雀平常又不说话,怕被旁人听见。而在家里,若是裴向雀提出来,陆郁总是能有借口拒绝。 次数多了,陆静媛又不是裴向雀那样对陆郁无条件信任的小傻瓜,自然就明白了。不过她现在胆子已经大了许多,不是往常那样害怕陆郁,趁着陆郁不在的晚上,偷偷摸摸达成了心愿,让裴向雀唱了几支家乡的小曲。 歌声安宁遥远,动听之极。 陆静媛从来没听过这样的歌声,因为太美好太出尘,宛如不在尘世间,才引动人心。 裴向雀被她夸得有点害羞,他的歌声以前只得过两个人的赞美,一个是过世的母亲,另一个是陆郁,难免还是有点不自信的。这一回陆静媛这样夸他,就是又开心又害羞。 日子一天天的过。裴向雀是听不懂老师讲课的,完全靠自身努力。他是个意志坚强的人,想要努力学习考上好大学,赚钱养陆叔叔。 转眼到了六月,炽热的高考季节。 这是一段很漫长的时间。期间发生了许多事情。比如周兴言终于凭借着自己坚持不懈地努力,追到了小美人的陆静媛。他的家世在学校里并不算多出众,而能在班级里当上班长,完全是因为自身能力出众,又热情开朗,很得信赖。陆静媛也是看上他人好,从高一追到高二,一直坚持不懈,加上少女春心芳动,才同意了他的追求。 还有些别的,自从陆郁发现裴向雀的日记本后,就也起了参与进去的心思。他们俩约定,陆郁还是由裴向雀画,而陆郁则要每天回来画上一只小雀一只大裴。陆郁很擅长绘画,有时间还会用水彩或者油画,画的特别好看生动。裴向雀和他相比,就显得简单朴素得多。 有一次周末,陆郁在家里处理工作,裴向雀在旁边陪着,闲暇的时候,陆郁画了大裴小雀,顺带还有只小鹌鹑,小雀和小鹌鹑正在菜鸟互啄,大裴在一旁悠闲地看戏。 裴向雀指着画中不合理的地方,“我,我才,才不会和静媛打架!我是哥哥,要让着她。” 说是这样说,可最后还是把小心翼翼地收进了书里,把每个角都摁平了。当天晚上,和陆静媛讨论作业的时候,翻出了那张纸,陆静媛无意间瞧见了,一只胖乎乎的小麻雀和另一只胖成球的小鹌鹑正在互相啄着对方的翅膀,旁边还散落着羽毛。只是寥寥几百,却十分生动形象,活泼可爱。直到她看到那只小鹌鹑旁边写了个名字,静媛。那麻雀是谁,自然也不言而喻了。 裴向雀兴致冲冲地拿出画纸,他不太好意说自己日记的事,可不妨碍夸陆叔叔的画工,便写道:“陆叔叔画的,这是你,这是我,很好看。就是有一点不好,我怎么会啄静媛呢!” 陆静媛反应了好一会才点了点头。她内心很复杂,没料到在自己三哥眼里,就是只小鹌鹑,还是特别胆小害羞的那种。 有,有点开心,又有点微妙。 放过高考的假期后,高三学生就算是解放了。而高考过后,育德中学的学生不仅仅只是分散到全国各地,更多的出国留学,远在天涯海角。不过都是淮城的人,大多还是要回来的。 为了最后留作纪念,学校都会在高考结束后举办一场送别会,表示无论何时何地,育德中学都是学生们的母校,大家都是同一个学校里出来的,以后学生从事各行各业,相互帮助,也是理所应当的。 育德中学虽然看中成绩,可成绩在这个学校远不是最重要的。 关于送别会,高一的学生年纪小了些,不够成熟,这些事情还是交给了高二。陆静媛因为长得好看,人气又高,被推选成为主持人。她也没推脱,而是认认真真办了起来。 最发愁的事,无异于是要找齐表演的同学。虽说学校里的学生大多多才多艺,又喜欢展示自己,可这只是一次送别会,不必举办得太隆重,而一般的歌舞,乐器,平常都看得多了,难免会觉得乏味。 想了许久之后,陆静媛大胆地把心思打到了裴向雀的身上。 陆静媛问:“裴裴,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裴向雀正在写作业,手机震动了一下,打开来看了,回道:“有什么我能帮得上忙,肯定帮的!” 陆静媛想了一会,打字还是有点艰难的,“就是现在要举办送别会,要选人表演节目,我想了很久,想邀请你唱歌。” 裴向雀一怔。 他最初学唱歌,是因为从小嗓子就好,他的母亲又很会唱歌,卧病在床,就一点点教会了他。而且还说,歌声不仅是自己,还应该分享出去,带给别人快乐。 裴向雀是很想在别人面前展示自己,从前都没有什么机会。那一次,他在海边唱了一次歌,底下的观众都为他鼓掌,他虽然听不懂那些夸奖的话,可是从他们脸上的笑容也能感受到其中的喜欢。这种快乐及不上为陆郁而唱时的感情,可却是另一种与众不同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