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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第1/3页)
“我,我做饭很好吃,下次请你吃饭。”庄圆圆毛遂自荐。 “恩,很有想法,你还会做饭?”纪涣惊了。 “会,会一点,我也喜欢吃饭,吃很多饭。”庄圆圆不好意思的抓着衣摆。 “好巧好巧,我也喜欢吃饭。”纪涣附和她。“有机会的话,一定要做一顿我尝尝。” 庄圆圆用力的点点头,纪涣说,“上次那家店的蛋糕,好吃吗?” “好吃。”庄圆圆回味起那个味道,嘴巴又开始缠了。 “我还有家更好吃的店,没介绍给你。”纪涣和她并肩而行,一路上引起了不少的围观。 一个丰神俊朗的帅哥,身边常常跟着一个前.凸.后.翘的美女,这没什么稀奇的,走在路上,大家会说:哇!金童玉女,鼓掌鼓掌! 但是一个帅哥,身边走着的,是庄圆圆这样的小胖子,虽然长得没有惨绝人寰,但是胖墩墩的,走起路来像一只南极来的企鹅,一摇一摆,和纪涣极其不和谐。大家又会说:哇!这男的眼睛瞎了! 大人们只关注外表,他们的眼睛被数字和金钱遮住了,而往往真正美好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庄圆圆有一颗极其善良的心,被她厚厚的脂肪裹住了,人们不愿意多看她一眼,当然也看不到她那颗热忱的心。 她善良的心除了善良,还很自卑。庄圆圆走了两步,就故意走的离纪涣远了一些。她这个不动声色的本事,也很高明。这一招用的炉火纯青,堪称凌波微步再现人间,能走着走着,就把自己走到最后,然后走没了。 她现在就用这一招‘凌波微步’走的和纪涣越来越远。 但是庄圆圆的脑子还是笨了些,林驰和纪涣,那是两个人。林驰要哄春天,不爱搭理她,偶尔温柔的搭理她的时候,就是要温柔的从她口袋里拿钱。 纪涣没有春天,而且他还有能说会道的嘴巴,把人逗的咯咯直笑,他和庄圆圆聊着聊着,从一个分贝聊到两个分贝,聊到三个分贝,最后纪涣停下脚步。 “圆圆,你要是再往后走一些,我就只能拿着喇叭和你聊天了。” 喇叭不是什么好东西,庄圆圆脑子里瞬间想起了马路边上卖西瓜的喇叭:西瓜便宜啦五毛钱一斤!西瓜又降价啦三毛钱一斤! 这样的东西,怎么能出现在纪涣身上,太惊悚了!简直是欧洲中世纪古典油画和菜市场地摊文学的结合品,辣眼睛! 庄圆圆虽然笨,但是基本的审美观还是有的,让纪涣拿喇叭和他聊天,那是万万不可的,她一路小跑,追上纪涣。 “我还以为你打算用喇叭和我聊天。”纪涣笑她。 “不是,不是的。”庄圆圆要解释。 “哦,那就是要和我打电话聊天了。”纪涣说,“太麻烦了。” 庄圆圆想说的话,被纪涣三言两语带过去。她想说自己和纪涣走一块儿,会给纪涣丢人。但是她这句话一直没机会说出来。 纪涣说,“你这样年纪的女生,都爱夹娃娃吧。” 庄圆圆眼睛亮晶晶的看着他。 纪涣点点头,“我正好有硬币,你要抓娃娃吗。” 庄圆圆的眼睛更亮,她点点头,嘴巴却说,“这不太好……” “那就算我想抓吧。”纪涣很理所当然的开口,“在新朋友面前挣个表现,展示一下我的才艺。” 圆圆喜欢抓娃娃,她除了喜欢抓娃娃,还喜欢读青春疼痛文学,幻想自己是里面的女主角,每天浪费三十分钟来思考,她到底是选择一个温柔体贴,帅气英俊的邻家哥哥,还是选择一个霸道腹黑,坏坏酷酷的校草。 尽管两个人都和她没卵关系,但是她还是乐此不彼,每天面临甜蜜又烦恼的纠结中。而其中的抓娃娃,就是必备剧情,庄圆圆选择好其中一个当男朋友之后,就会接着浪费十分钟,来幻想校草给她抓娃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