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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第3/4页)
这样的人,被害成如今模样,心中怎能不气?” 白马这个年纪,毕竟未读书识字,对二爷所说的那些文绉绉的大道理似懂非懂,也并不在意,反倒好奇他的身份,“我说不气就是不气,我气了难道还能撒在你身上么?既然不能,我又何苦与自己过不去。反倒是你,原是做过和尚,有人供养没有忧虑,才能说出这种天真的话来。” 天真?二爷摇头,知道眼下与白马说不通,也就不执着了。 他看着白马饿死鬼投胎似的吃相,不禁想起当年云山边集的馄饨,想到这孩子幼年遭逢巨变、三年为人奴役,好容易吃了碗馄饨,还被自己抢了,心里更加过意不去。 他是个胸怀坦荡的人,心有愧疚毫不掩藏,当即说道:“我那时不仅吃了你的馄饨,还抢了你快到嘴边的馄饨,哎,再给你赔个不是。” 说罢,又举起一杯,朝白马敬了一下,喝掉半杯,“此乃第二爵,又小半爵。” 白马:“……” 他真是越来越看不懂这人,摆摆手,道:“我不是那样小肚鸡肠的人,昨日不可追,今日能过得好,我便心满意足了。真的,你不要以己度人,你自个小心眼,便觉得我也跟你似的小心眼儿。哼。” “人,当真能心满意足?”二爷摸了摸白马的脑袋,动作中颇有些宠溺的味道,“别看你不识字,说话一套套的,我很喜欢。” 白马吞下滑溜溜的热豆腐,烫得直哈气,道:“檀青教我,他,呼呼,好烫!他生在富贵人家,读过很多书,也时常读书给我听。我小时候不聪明,读书认字根本就学不会,这几年哪里有时间精力?如此也就……你就瞧不起我吧。” 白马别的都不太在意,却因为总也学不会写字认字,在这一点上很怕被人看不起。 “爷三岁能识千字,每学古诗、随口成诵,可这又有何用?” 二爷与周望舒不同,后者是听十句、说半句,当年他带白马走出白头镇时,见白马不认字,什么也没说,只是将城门上的“白头镇”三个字念给他听。可二爷却是听半句、说十句,他全不在意白马是否识字,不仅不在意,反倒长篇大论地劝慰他,道:“你没听过吗?都说人生识字忧患始,知道得越多、日子越是不好过,要不然怎么总说穷书生、酸文人?依我看,人只要懂得为人处世的道理,自己做事问心无愧,不识字原就没什么。” 白马突然松了一口气,觉得在极少数的时候,二爷也是个不错的人,自己与他相处时异常轻松,甚至时常忘了伪装。 二爷拈着个酒爵,轻轻碰了碰白马的筷子头,借他的筷子尖儿弹起颗醋溜花生米,迅速张嘴接住,道:“檀青那个绣花枕头,读书认字马马虎虎,功夫几乎没有。你人机灵,武功也不错,那时候连我也能骗过,总不能是那小子教的。他个三脚猫的功夫,半夜起来偷偷练那佛门心法,估摸着也是哪个野和尚传授的。” 你才是野和尚! 白马咬碎一根鱼骨,心里唾骂,面上却乖乖答道:“我的招式都是从客人身上看来的,春楼中来的人物形形色色,不是达官显贵,便是江湖客,他们喝多了就爱显摆,看不起我们这些人,自然从不设防。” 他只说招法,对自己的内功避而不谈。 “看?用……眼睛,”二爷伸出食中二指,微微弯曲,作了个挖眼睛的动作,“你就这么用眼睛看来得?你可莫要诓我,若真有人如此,那各门各派早就倒台——没人缴钱缴粮作学费,饿死祖师爷了!”或许是白马所言太过惊人,或许是二爷知道他不想谈及内功,他也就没有多问,而是顺着白马的话,发出一声惊叹。 不用眼睛难道用屁股么? 呸!真是近墨者黑,被这人带得粗俗了。 白马不反驳他,只吐出三根拇指长短的鱼刺。 他将鱼刺夹在指尖,摊开手掌,猛然甩出。 三根鱼骨破风而出,不发出丝毫声响,却半点不差地钉住了墙面挂饰上的同一颗珍珠。 “飞鸿踏雪!”二爷拊掌赞叹,一眼就认出了白马的暗器手法,说道:“此招手法独特、针势凌厉,且悄无声息。行军作战时,往往为伏兵所用,尤其在暴雪天气,埋伏在雪地中的伏兵以钢针施展此招,钢针借力而行,瞬间扎穿马儿的……哈哈哈!让它们目不能视,剧痛发狂,失去作战之力。乃是幽州军队里的武功。” “扎穿什么?目不能视,扎穿是马儿的眼……你!”白马面色微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