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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第1/4页)
简直是无耻之尤! 二爷自顾自地点点头,道:“瞧你这脾气,就知道记那些无用的东西。我呢,一直自认为不是个多么精贵的人,心中没有挂碍,作和尚也做得,作乞丐也做得。可心中一旦有了牵挂,那便会把自己当成千金之躯,不可损伤毫分。” 白马被他说得稀里糊涂,问:“什么是牵挂?” 二爷双眼一眨不眨地望着白马,笑得眉眼弯弯。 白马起初不解,然而见了他的眼神,忽然福至心灵,就那么明白了。他的脸颊蹭地一下烧得通红,低声骂道:“臭流氓!” 二爷绕来绕去大半天,竟然还是为了调戏他。 第28章 酒醉 原本,伺候客人吃饭对于白马而言,是一件极简单的事情。他只须打扮好、坐在那儿,察言观色、投其所好,以他的细心与耐性,寻常人物都能轻松应付。 然而,今天这小半个晚上,他与二爷共处一室,两人相互挨着坐在桌边,除了吃饭而外什么事情都不用做,对方也未曾做过什么轻薄举动。他的心里却七上八下,忆起往昔时伤感,受到厚待时感激,时而气闷,时而悸动,皆因此人不循常理,仿佛叫自己遇到了命里的克星。 他用吃食将受到调戏的气闷压进肚子里,心道人不要脸天下无敌,二爷的脸皮只怕有三层城墙厚,以后我当少与他作口舌之争,不能被他带着走。 白马将视线从二爷脸上移开,大口大口地吃了一会儿,见二爷不怎么动筷子,意思意思与他客气了两句,确定对方似乎真的不饿,才放开手脚疯狂地呼噜起来。 一个毛绒绒的脑袋几乎埋在碗里,把精细的江南小鱼当羊腿似的啃得梆梆响。 二爷摸也摸过、抱也抱过,觉得自己暂时占够了便宜,便越发殷勤地为白马布菜。他看着白马痛快地吃饭,脸上笑意渐浓。然而片刻过后,他却叹了口气,道:“三年前那事,我一直记得。” 白马正吃着,闻言动作一僵,一块快要到嘴的肥肉掉进碗里。为了掩饰,他便抱起饭碗,埋头刨了几口,咕哝道:“三年前有什么事?太久,记不清了。” 二爷哆了一口酒,道:“三年前周溪云出塞查案的事你全都知道,我晓得你是个不会多嘴的聪明人,也就不与你绕弯子了。那原本是个圈套,若是往常,按他的性子是决计不会前往,我也不知他犯了什么病,偏偏不听劝告单骑出关,一去就是数月。他娘按捺不住,催着我去寻他。” 白马“哦”了一声,仍旧不看二爷,随口道:“那你那时候还说自己一听到消息、连衣服来不及穿就赶了过去,原来是信口胡诌,花言巧语。” “嘿!”二爷咧嘴大笑,一巴掌呼在白马脑袋让,胡乱揉了几下,“那你方才还说什么‘太久,记不清’呢,你也是花言巧语,想要哄我开心?” “我!”白马哼了一声,压住怒气,有了前几个回合的缠斗,他已经知道二爷这人是给点儿颜色就要开染坊,自己只要不咬他的钩、他便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吵也吵不起来,故而说出一个字后,便继续埋头苦吃,不再辩白。 果然,白马不理会二爷,二爷也不与他斗嘴,继续说道:“我走得匆忙,身上分文没有,一路行来不是劫富济自己,便是化缘,幸而有真气护体,没被冻死。我走到云山边集,觉得有些累了,便随意坐在人气最旺的一处街头,看对面兵器铺子的老板们口若悬河,骗那些初入江湖、只会点儿三脚猫功夫的傻子。” 白马知道二爷是看见自己买了两把七星刀,嘲笑他没有眼光,差点一口饭卡在喉咙里被噎死过去,好容易咽下饭菜,他也没力气再争辩,懒洋洋地说道:“好咯好咯,我就是个只会点儿三脚猫功夫的傻子,二爷您天下第一咯。” 二爷:“……” 他没想到白马已经破罐子破摔、任由自己调笑,冷不防被这句话哽了一下,不是很服气,于是便抬腿在桌下轻轻碰了碰白马的小腿肚子,白马忍不住一脚踢了回去。不想二爷的小腿全是肌肉,硬邦邦的,白马踢他一下,乃是杀敌八十、自损一千,痛得飙泪而不能言。 二爷这才满意,给白马夹了一筷子菜,继续说道:“那时集市上人来人往,我哪里注意过谁?这事说起来还得怪你,若非你生得好看,我怎会穿过那样拥挤的一条街,从数百人中一眼就望见你?若非我一眼就望见了你,我怎会看见你所用的银钱上,刻着周溪云的记号?我若没有看到那记号,又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