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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第1/2页)
张存夜从口袋里拿出耳机,线是白色的,塞在她两耳,然后低头在播放器里找歌。 红灯消失,人行道的绿灯亮起,人群往前,甘却重新圈住他左手手腕,跟着他往前走。 这时音乐声在她耳朵里响起,充斥她的整个世界。 “…there is going to be another way out. i h□□e been stu a cage with my doubt. i h□□e tried forever getting out on my own …” “… but every time i do this my way. i get caught in the lies of the enemy. i lay my troubles down i am ready for you now…” “…i do not wanna be inplete. i remember what you said to me:i do not h□□e to fight alone…” 行人步伐匆忙,这座城繁华忙碌。 他们走在人群中,一高一矮,粉色羽绒,黑色夹克,白色耳机。 甘却近乎小跑地跟着他,一开心就露出牙齿上的小红肉。 “张张,歌里面一直在重复的那句‘breaki’是什么意思呀?” “救我出去。” “噢!所以你是在告诉我,你刚刚救了我吗?” “闭嘴。” “刚刚我明明没在吵了,是你先开始说英语的。” “我不是在跟你说。” “我怎么知道嘛!” “因为你蠢。” ☆、第八章 谁会偷心术,谁飞蛾扑火。 如果有人笨拙触碰,我就慢慢退缩,退到角落时伸手把她拉入怀里。 我一闭上眼,就会变成一个混蛋,专门偷走别人的天真。 给你梦幻,给你伤痛,给你无光的夜,给你一喝就醉的酒。 破灭了别疼,疼了也别哭,哭了也不要来找我。 因为我也不知道我会死在哪里,会消失在哪一天。 人若能自封心识,大约也能自甘堕落。 城不夜,路不明,孤独看不透。 也许你遇到了一个坏男孩。 2 站在旅馆下等她的时候,张存夜从口袋里找出另外一幅黑色耳机塞上。 他发现自己在这座城市买了最多次的东西,就是耳机。上面出现一丁点脏东西他都难以忍受,更别说让别人用过的再度触碰到自己的皮肤。 生理上的轻微洁癖尚有解决的办法,心理上的重度洁癖永远无解。 从前有人形容过他这个毛病,像冬天的北极光,不了解的人只看见它的美丽与不可思议,了解的人却知道那必须用漂浮、毁灭甚至消逝来换取。 喜欢极光的人,多吗? 永远不会少。 3 甘却的确没什么行李,只有几套衣服和日常小用品。她本来就是孤零零一个人从福利院逃出来的。 抱着一个小收纳箱,她边走向他,边说:“我找到你留的便签纸啦,但是你只写了三个字呀!” “不够?”他摘下耳机,简单反问。 “够是够啦。”木纹便签纸被她捏在手里,有点变形。 「九点回」三个字很短,很明确,很霸道,包含了一切误以为自己被抛弃的人所需要的信息量和安全感,还带着暧昧的熟络与理所当然。 是他惯用的手法,是他擅长的方式,也是他无声的主导。 “可是你为什么要一个人跑去看画呀?你可以叫醒我嘛。” “我习惯独自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