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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第1/3页)
他两眼发光立刻进入奶娃状态,歪着大脑袋,啃着手指头,一副笑眯眯的样子。 俊书生倒是秒懂,笑道:“你要是会背,我给你一文钱。”说着就果真从荷包里掏出五六个钱来。 林重阳一边鄙视自己财迷,一边伸出小手去拿钱。 “哎,你还没背呢。” 林重阳看了他一眼,淡定地把钱放在自己胸前的口袋里,慢悠悠地开始背起来。 “人之初,性本善……” 他倒是没有太卖弄,背几句就停了。 俊书生有点懵,“我这么大话都说不利索呢,他居然会背三字经,人比人真能气死人,真是个小天才。” 他同伴戏谑道:“他还知道要钱,我倒觉得这人之初啊,性本奸。” 几个人哈哈笑起来。 林重阳小脸涨红,不过并没得反驳,因为他也这样认为的,而且自己真有点财迷,哎,穷怕了啊。 姐姐不跟你们中二少年一般见识。 林大秀和陆老板出来,那几名书生也去结账,他们就说起林重阳刚才的表现来。得知林重阳居然就是眼前这狐狸精脸的儿子,他们都有点张口结舌,“呵呵,呵呵,失敬,失敬。”真是没想到,这么年轻就当爹了,看起来比他们还小呢。这也太猴急了吧,怎么不得等十八九岁啊。 林重阳父子不知道的是,这些书生回学堂可没少感慨他们父子俩,让他们也莫名其妙就成为大家嘴里的稀罕人。 这一次林重阳又替林大秀选了几本书,除了四书那几本,另外还有朱子集注。这些其实是林重阳挑来想自己看的,顺便给林大秀洗洗脑,让他也跟着背诵。 在这个时代,他感觉除了读书似乎没有别的出路。看看韩家就算原本小康之家,因为上面没人,出了事就没人管,衙门也推三阻四的。还有韩家之所以对他们父子这样好,也是因为林家是读书人。 这个时代,士农工商,士排第一位,只要识字就受普通百姓尊重,若是有一个半个的功名,那要被供起来的。 他和林大秀出去玩的时候,就曾经看到一个秀才大摇大摆地在路上走,旁边一仆张伞,行人见了都要站在一边打千问好,口称“相公”。 那拉风的感觉让人记忆犹新。 这还只是最底层的士,若是中举之后,政治地位,经济地位蹭蹭直上,更是了不得的前程。 所以林重阳觉得怎么也得拉扯着他爹考个秀才,像个男人一样立起来,免得被家人和外人笑话。 陆老板看那小娃娃在挑书很惊异,连夸了好几句。林大秀有些不好意思,赶紧把书放下,就拿了一本论语和释义。 林重阳想想这两本书等爹抄完他也就背过,到时候再换其他也好。 不能太过显眼,他并不想当什么神童,起码现在不想。 父子俩与陆老板告辞,然后陆老板就看到这样一幕:俊俏爹先蹲下,更俊俏儿子摇晃晃地爬上他的背,再一拱骑在他脖子上。 “小九坐稳了,”林大秀叮嘱一声,拎着书箱驮着儿子稳当当地出发。 父子俩还要一唱一和地背书,现在背的是千字文。 “我滴个天嘞,这林妖精养了个小神仙啊!” 要是林重阳听见陆老板这么评价他,他会很谦虚地说“哪里哪里,无他,唯方法对耳。” 前世还是林玖的时候,小时候就是个别人家的聪明孩子,她自己不觉得多聪明,一切不过是因为找对方法,找到自己擅长的而已。 她一直觉得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然后找对方法做足准备,其实没有不成功的。 当初父母都是大学老师,她跟着住家属院,从小就在一群性情各异的教授眼皮子底下接受洗礼,有些可以称之为变态级别的。尤其有几位老教授孩子都在国外,身边没有儿孙可以享受天伦,就把林玖当成一个寄托。而林玖的爸爸妈妈忙起来,也是各自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