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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第1/1页)
《若离于爱》 作者:青衫落拓 内容简介: 这个男人,我爱了十年之久。 那些愿意承受的苦,大抵都不能算苦,甚至有几分甘之如饴。 年轻的时候,我们要的是爱情,不计代价与得失。 三十岁之后,尊严似乎变得更重要了一些。又或者是,时间也磨平了我的爱情。 这样一想,多少有点苍凉。 可是人生的种种无可奈何,我们都得习惯、接受。 人生就算有机会重来一次,那些不该犯的错,我们多半还是会犯;那些不该爱的人,我们并不舍得不爱。 唯一能安慰我们的是:犯过的错让我们成长,爱过的人让我们充实。没什么可后悔的。 献词 人生就算有机会重来一次, 那些不该犯的错, 我们多半还是会犯; 那些不该爱的人, 我们并不舍得不爱。 唯一能安慰我们的是: 犯过的错让我们成长, 爱过的人让我们充实。 第一章 是的,我可以装出什么都不在意的样子,可是生来缺乏这种坦然。 其实在内心深处,我早就清楚地知道邻居们传来传去的故事有多荒诞不经。花这么多力气,骗自己这么久,都是徒劳。 ——何慈航 _1 我第一次见到许可,觉得她是一个长了标致面孔的傻子。不能怪我妄下判断,换个人听到我们之间的对话后,也会觉得她脑筋有问题。 那是一月中旬某一天的上午,连日晴好得反常,气温虽然不算高,但阳光之下却是暖洋洋的。我坐在院子里晒太阳看书,我家狗来福趴在旁边睡觉。这实在是本乏味无聊的书,勉强看到一半,我终于不想再看了,把它丢到一边,看着天空发呆。虚掩的院门被推开,一个高挑的年轻女子走进来:“小妹妹,你好。” 来福闻声只睁了一下眼睛,哼唧两声,换个姿势继续睡觉。这懒狗,我早知道指望它看家护院是妄想。 “你好。” “能给我杯水喝吗?”她用那种兴致勃勃的搭讪腔调说,“我口渴死了。” 街转角就是老王家开的小超市,饮料纯净水一应俱全,打扮得这么时尚来陌生人家里讨水喝实在说不过去。不过我还是起身进屋倒了一杯水拿出来给她。她坐下,双手捧着水杯,问我:“你的狗叫什么名字?” “来福。” 来福是地道的中华田园犬,土黄的毛色,背上有几块被其他狗咬后留下的疤,一双无精打采的眼睛,长相没有任何讨喜的地方,我实在有点诧异她居然会对它产生兴趣。她笑了:“这名字好,记得我小时候最爱看的少女动画片《花仙子》,主人公小蓓就有一条叫来福的狗、一只叫咪咪的猫,都很可爱。” “没看过这动画片,不过本地有个说法,猫来穷,狗来富。捡它回来就顺手安了这名字给它。” “你家蜡梅开得好香,我在院子外面都闻到了。” 墙角确实种着两株蜡梅,近日相继开放,暗香隐隐。“今年冬天不够冷,不然会更香一些。” “那边是什么树?” “桑树。” “树叶能养蚕的那种桑树吗?” 我点头。 “我小时候养蚕宝宝总是找不到桑叶。你家里就有桑树,根本不用发愁。” 我讨厌所有肉乎乎的虫子,根本没养过蚕。不过我只是摇摇头。 “我小时候住在北方,家里也有一个院子,里面种的是银杏树,很大一棵,到了秋天,树叶飘下来,让人真正有季节交替的感觉。” 我一向讨厌秋冬之交的时节,桑树叶落得满院都是,扫之不尽;而且天气渐渐变冷,寒气逼人,实在让人愉快不起来。不过我也懒得扫她的兴,没有吭声。她再看向屋檐下种的花,又赞叹道:“这几盆茶花形态修剪得真好。” 我但笑不语,她东张西望,有点演不下去的尴尬,举起杯子小口喝着水,然后问我:“就你一个人在家?” 要不是她看上去这么美,手里挽的那个是我只在时尚杂志上看到过的黑色编织皮包,身上穿的是米白色羊绒短大衣、牛仔长裤、棕色齐踝靴,全套行头都写着低调的昂贵,搭讪起来又实在不算纯熟流利,我简直会认为她是个不长眼的人贩子,妄想在我身上捞一票。我笑眯眯回答:“是啊。” “你……那个,你家人呢?” 我索性一派天真地回答:“我爸出门办事,过两天才能回来。爷爷还在睡午觉,没起来。” “你今年多大?” “十八岁。” “你应该在读书吧,怎么没去上学?” “我逃学了。” 她被我的回答弄得怔住,我笑着摇头:“逗你玩呢,虽然我总在逃学翘课,不过现在是放假,我前天刚回家。” “哦。” 我等着看她到底想干吗,没想到她接下来说的是:“我叫许可,你呢?” “何慈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