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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第2/4页)
好用的东西都想着他。 朱灏好看的眸子里闪耀着光彩,目光就像是定在了她的身上。他的小姑娘笑起来真好看,她的一颦一笑、一嗔一怒,都牵动着他的心。她就像个发光体,哪怕在黑夜都璀璨夺目。 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大抵就是这个意思了。 四五月份的夜晚,清风拂面,月光如诗。两人并肩走着,撩人的夜色就像两人此刻的心境,表面上平静,内心却早已春水荡漾。 路上,朱灏就像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内心雀跃着想要牵住陈兰兰的手,可他勾了好几次手,在每次快要触碰到她时,又立即缩了回来。来来回回了几次,他都没有牵上他的手。 “真是个老古董!”朱灏在心里暗骂自己老古板。这是现代社会,不是男女授受不亲的古代。情侣们虽然不像二十一世纪那样当街搂抱,可牵个手还是可以的。 陈兰兰又想笑又感动的想哭,她是有多幸运,能被一个人不计回报,不顾生命的爱着,为了给她的女儿一个平安的未来,他舍弃生命和坏人同归于尽。在这之前,她还只是对他动心,还不能下定决心的接受他。可现在,她愿意用生命爱他,回报他无私、深沉到极致的爱。 她被感情婚姻伤得太深,不相信爱情。可现在,她又开始相信爱情了。世上不是没有真挚的爱情,只是她以前没遇到罢了。又或者说,她错过了他。 好在上天待她不薄,给了她重来一回的机会,还把这么好的他送到她的身边,弥补了她感情上受到的伤害,更是弥补了他感情上的缺憾。 陈兰兰犹豫着伸出手,握住了朱灏因为紧张汗津津的手。 朱灏浑身一滞,在她牵住他的手的那一瞬间,仿佛有一股刺刺麻麻的温热电流从她的指尖那传递到他的手上,紧接着便传遍全身,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那种触电吧。 他很快便反手握住了她柔软的小手,火热的大掌将她的小手牢牢的包裹在掌心。一瞬间,两人的心跳瞬间加速。 两人和那些热恋中的情侣一样,手拉手走着,一直到了他的宿舍门口才松开。中间,他们遇到了很多人,大家的表情都如出一辙,先是吃惊,吃惊之后便是了然,最后就是善意的微笑了。毕竟,一个是全厂最帅最有能力的男青年,一个是有史以来最美厂花,他们在一起才天经地义。 “兰兰,你先坐着,我去把樱桃洗了。”朱灏将塑料袋里的樱桃倒进一个塑料小筐,端着去了外面的公用水池。 陈兰兰在脸盆里洗了洗手,又拽下盆架上搭着的毛巾擦干净,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人真爱干净,连毛巾都带着一股淡淡的皂香。一个男人,比她们这些女生还整洁,屋子里一尘不染,东西摆放的井井有条。房间里散发出一股清冽的幽香,就和他的人一样。回味起他刚才抱她时身上好闻的味道,她的脸腾地一下红了。 “兰兰,你怎么了?”朱灏洗好樱桃进来,就见她双手捧住脸,红着脸在那傻笑,便狐疑地问。 “没怎么,灏哥,你干嘛不回家住,住宿舍多不方便啊!”陈兰兰岔开了话题。 像朱灏这么一个洁癖的人,怎么能忍得了去公共厕所?何况,男单宿舍楼和女单身楼不一样,男单楼除了单身汉,还住了不少的小夫妻,有的还带着孩子,小孩子不懂事,直接在洗菜洗漱用的水池子那就小便了。冬天还好,一到热天就气味熏天。 朱灏:“……”还不是为了方便给你补课,接近你吗?这个没心没肺的。 陈兰兰也反应过来了,忙讨好的捏着一个樱桃递到他的嘴边,“灏哥你吃,这是我大哥弄的山东樱桃,又大又甜。” 朱灏很自然的张开嘴,一口咬住了她手里的樱桃。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舌尖滑过了她的手指。 陈兰兰愣住了,脸上很快便烧起来。她看了看自己的手指,又看了看一脸淡定的朱灏,刚刚那温润湿滑的触感还在,他一定是故意的。 这人上辈子不是个老光棍吗?外面都传他是个老处男,从没接触过女人。可她怎么觉得他这么会撩呢?都把她这个心理年龄四十岁的女人撩得春心荡漾,小鹿乱撞了。 两个人都默契的不做声了,只剩下轻微的咀嚼声,两人你一个我一个,很快就将一小筐的樱桃分吃完。 “灏哥,你是什么时候那个的?我离开以后,我爸妈怎么样?还有六六,能适应吗?” “我是在你走后半年离开的,在你离开十几天后,你妈知道了这个消息,大病了一场,差点没撑过去。好在后来挺过来了,她和你爸把精力都放在了六六身上,人才慢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