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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 (第1/4页)
纪云一愣:“万岁爷给你派了差事?我怎么不知道?” 白术笑了笑,并未撒谎坦然道:“这不是前几天的事儿还没办完呢吗?这几天被云峥老大的事情弄得心烦意乱,都落下了进度——” 话还未说完,脑门上又被纪云揍了下,随即那刚上任的锦衣卫正指挥使不急不慢的声音在她头顶响了起来:“你就是考虑太多,多愁善感又拖泥带水,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养成的臭毛病,仔细以后就被这些个多余的事儿耽搁了自己。” “我怎么多愁善感、拖泥带水啦?” “那日蹲在水池边哭得像个傻逼似的不是你?大雨滂沱的,还抱着老子的腰嘤嘤嘤——” “……忘了那件事吧。”白术抽了抽唇角,只觉得自己的脖子在急速升温。 “忘不了,老子这辈子第一次有人在我怀里哭成一滩烂泥,结果还是个男人,想想就觉得心塞得很。”纪云咂嘴,看上去真的很不高兴似的说,“哭完了一擦鼻涕翻脸不认人就算了还骂我人渣,你大爷,我当时怎么就没大嘴巴丫抽死你——” “……” …… 在纪云的怒骂中,白术灰溜溜地滚蛋了,并且一路滚出了皇城,来到了皇城外。 隐约记得自己第一次出皇城还是跟着当时是指挥使的云峥一块儿调查陆双的案子,然后她当时的顶头上司给她表演了什么叫“坐着轮椅飞檐走壁”,从那以后她在看见什么神奇的画面都显得淡定许多,只是想当感慨电影里演的果然不是骗人的,艺术来源于生活。 而如今,时过数月,就连白术这个标准的路痴都能闭着眼熟悉地出入皇城了——这主要还归功于某日纪云一句话让她茅塞顿开—— 【怕什么迷路啊,实在找不着路了就翻墙吧,从外往里沿着直线见墙就翻,多翻几堵墙早晚能看见乾清殿。】 白术一想,好像确实是这么个道理,于是从此再也没有迷路过。 而这会儿,走在人潮并肩的街道上,她先是买了一个大馒头充当晚膳,然后又到专门卖文房四宝的店铺里,自己掏腰包花大价钱买了最好的纹纸——那纸张及厚,旁有紫檀木质卷轴,白术一边递出银子将那空白的卷轴卷起,一边听着那店铺老板吹嘘:“不瞒您说,咱们家的纸张的制造工序,可是跟当今皇上专用的御坊制造工序一样一样的,半点含糊不得,放眼央城,我张记说第二,就没人敢说第一——” “得得得,”白术将那卷首揣好,“银子都给你了又不能拿回来,吹那么卖力干啥。” 言罢,也不看那老板一脸尴尬,转头离开店铺。 接着又在街上闲晃了一会儿,等太阳落山,她这才兜转着于一官家府邸附近的卖豆腐脑的摊子坐下,要了一碗豆腐脑,等那摊主颠颠儿的将热腾腾、撒着香喷喷麻油绿油油青葱的的豆腐脑端上来,她搅了搅,却不急着吃,只是假装漫不经心地变了个外乡口音,与老板道:“方才我经过前头那大人府邸门前,那里面的狗叫得可凶,我乡下来的不懂规矩啊,你们央城的大官都爱在前院里养狗?” 老板这会儿闲着,一听白术的抱怨,先是用城里人看乡巴佬的目光看了她一圈,然后才笑着说:“那可不,张大人是做大事的人,平日里府里总有些个小偷小摸之人,不养狗怎么成?那狗啊,还是外国引入的猛犬,平日里倒是不怎么乱叫,就等着那心怀不轨之人两眼一抹黑跳下院子,然后——哎嘿!” “……” 看着老板兴奋地用手势捉了个“猫捉耗子”的模样,白术半晌,当老板转身走开招呼客人,她捂着胸口大叹自己简直机智,匆匆忙忙喝了豆腐脑,一抹嘴,狂奔去买了两块大骨头,又搞了些蒙汗药均匀抹上。 于是当夜。 夜黑风高。 张大人府邸的高墙之前,多了一抹鬼鬼祟祟的身影,那瘦小的身影艰难地挂在墙头,手里抓着一根大骨头,与那院中大狗大眼瞪小眼,与此同时,嘴里嘀嘀咕咕地碎碎念着:“狗狗,狗狗,乖乖,来吃骨头。” ☆、第九十三章 跟狗讲道理是没用的,它可能会在你讲道理讲到一半的时候忽然扑上来咬你一口,只有喂足了狗粮,它才会变得万事好商量——这个道理,是白术从平日里众人对待锦衣卫的态度方式里学来的,如今却用在真正的狗狗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