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女人_第132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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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2节 (第4/4页)



    “大人,学生冤枉!二弟确实是失足落水而死,母亲伤心过度犯了癔症。”

    “那张孟氏所说的那些证据,你作何解释?”

    “二弟性情的确稳重,可稳重之人也有跳脱之时,二弟年轻,在假山上登高望远也在情理之中,性情一说不足为证。再说呼救,溺水之人,常有呼喊不出的时候,花园地形宽阔,又有花木遮挡,仆人听不见也有可能。学生幼子当日并未与二弟玩耍,这都是母亲病重呓语,当不得真。”张伯海作揖道:“还请大人明察秋毫,还学生清白。”

    “自然要明察。传仵作!”

    衙门仵作被带上堂,还没问话,柳娘就阻止道:“大人且慢!民妇敢问,这位仵作可是先前核查死因的那位。”意外死亡之人,都需要禀告官府,由官府确定是意外死亡,才能办葬礼,入土为安。

    “是,则如何?”

    “大人,若是,仵作当回避。既然有疑,则不能由原仵作验看。民妇私下查问过奴仆,为我儿核定死因的仵作,乃是张伯海旧识。”

    “可有此事?”刘大人威严问道。

    “回大人,小人兄弟和张秀才乃是同窗。若说认识,都是多年街坊邻居,可小人敢担保,眼看尸身之时,绝无偏袒。”仵作躬身道。

    “《大明刑律》释疑有言,凡三代血亲、姻亲、同僚、邻里百丈内当避嫌。民妇再请,仵作已断错过一次,此次当避嫌。”柳娘寸步不让。

    刘大人斜眼看了看师爷,师爷微微点头,表示释疑里的确有这么一句。刘大人更明白柳娘是有备而来了,就是他这个做主官的,都不会这么熟悉《大明刑律》,自来《刑律》宽泛,无律按例。官府把各可堪参考的例子汇集成《释疑》指导官员断案。若是生疏些的刑名师爷,连《释疑》都没读完。

    京城不缺“能人异士”,能来凑这个热闹的都是见多识广、好奇心中的人,还真有熟悉《刑律》《释疑》的,当即高喊。刘大人再拍惊堂木稳住场面,换了个仵作来。

    等新仵作检验尸体的空挡,审讯暂停。刘大人带和师爷回去商议对策,事情朝着不可控制的方向发展,刘大人没料到柳娘知道的这么多,也没料到张家这般能言善辩。

    等仵作验看完毕,重新开审。

    新仵作回禀道:“回大人,死者张忠和口鼻中全是泥沙,尸体肿大,确是淹死的症状。其指甲中,有细小碎石泥土未清理干净,经比对,乃是张府假山碎屑。死者肩部、颈部有圆形淤痕,为身前被钝器所伤,后脑有撞击伤痕。”

    “这还有什么说的,肯定是被打伤了脑袋推到池塘里的啊。”

    “就是,张忠和身前曾攀住假山求救,被竹竿、木棍一类推入水中,不然身上的伤怎么来的?”

    “怪不得张娘子要来告呢,这种杀人犯就住在自己家里,谁放得下心?”

    围观众人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

    “大人明鉴,我儿才八岁,哪里能重伤一个成年男子。二弟本就是从假山上掉落,指甲中有基三碎石泥沙太正常了。至于身上淤痕,怎么能肯定是当时就受伤的。也许是走路撞在门上也不一定……”张伯海辩解道。

    仵作看了一眼张伯海,心说,到底是读书人,就是会说,尸体早没送来检验,现在都过了最佳时间,的确检验不出具体是什么时候受的伤。

    “肃静!肃静!”刘大人喉咙都有些沙哑了,审这种关注度高的案子就是麻烦,不仅承受巨大心理压力,就是审案过程也跟卖唱的似的,声音都吼哑了。

    第217章 老太太

    审案自然不能仅凭原告、被告互喷, 司法机关也要尽职尽责做到“公诉人”的责任。

    刘大人喝令肃静之后, 又传了负责此次案件调查的捕头。

    捕头上堂, 朗声道:“回禀大人, 自接到报案后, 小人立即带队在周家上下展开调查, 花园水池在捞尸的时候已经破坏过一次,时间过去太久,许多线索都已湮灭。”

    捕头话音未落, 周遭就响起一阵嘘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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