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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篇:身世 (第1/2页)
我叫李欢,24岁,是一名女警。 我是一名弃婴,一出生就被父母丢在了孤儿院门口。 在孤儿院长大后,我考上了市里一所音乐学院。但因为高昂的学费,我不想因个人的梦想而给院长造成负担,所以我读两年后就辍学去考警校。 我从来都没想过当一名警察,但听室友的男朋友说当警察福利好、有补贴,所以我就去报名了。 最后录取通知寄到孤儿院的时候,不仅仅是院长和院里的小伙伴,连我都惊呆了。谁能想到一个学音乐的、体能考试刚及格的女生,会被招进警校。 我当时还在想,会不会是警察局想找一个身世背景干净的人去某组织当卧底,才录取了我。 在训练结束后,我被派去扫黄队。 作为扫黄队里唯一一名女警,职场性骚扰已成了日常。 除了警队里男女比例严重失衡的首要原因,扫黄队的天天晚上都得经历一场场活春宫,人都比较躁。 言语上的骚扰居多,敢来身体接触的都被我打回去了。正是因为我是女人,所以他们看到都带了轻视,于是在他们放水的时候,就已经被我撂倒了。 渐渐的,他们也就不敢来惹我了。 尤其是在我跟夜总会的小姐妈妈老板混熟了之后,他们也就把我看成了一个不是女人的女人了。 毕竟女人不会在扫黄前,跟全场的小姐们热情地打招呼。工作时,也不会倚在门边等现场AV直播完了之后才进去执行公务。 但我觉得,大家都是人。 性工作者、嫖客,一个在工作赚钱,一个为了寻开心。既然没有逼良为娼,为什么要浪费人力物力把小姐带回去警局喝茶聊人生。 反正最后不过,接客的继续接客,嫖的还是继续嫖。 我也知道,我不是当警察的料。当时把我编进扫黄打非队的就是瞎了眼的。但我没想过,竟然会这么快,而且我收到了调职通知书的那一天。 公务交接还没做好,而且也没来得及跟我的好姐姐好妹妹们告别。 那天晚上,在回家的路上,我听到了有人喊绑架。被警校一直灌输的作为一名警察的觉悟,不让我有思考的时间,我偷偷地报了警后,就跑过去了。 事情结束得也挺迅速的,寡不敌众,我被人从后面一棍子爆了头。 当我醒过来后,就变成了顾长欢,不记得李欢是谁的顾长欢。 那年,顾长欢正好14岁,听二叔说她是从马上摔下来的。 我一醒来后,就被一个哭的稀里哗啦的男人紧紧抱着,还一直闺女闺女的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