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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节 邀歌 (第1/2页)
ps:求推荐票!第二节,搞定睡觉! ……………… 世人都说第二电视台盛名赫赫。都觉得能在里面工作有着莫大荣耀。 却不知道在这赫赫威名的背后,是各种已经固化落后的规则。 一次经济危机过后。市面上几乎什么东西都涨价了,唯独这通告费没涨。这可以忍啊。毕竟虽然一下增加了四块上星牌照。多了四个竞争对手,可这艺人求着电视台的形势,一时半会儿还变不了。 不过对于那些非艺人的圈内人,例如一些音乐制作人来说,这电视台给的钱少了,那就不好办事了,一次两次可以用人情关系的打点过去,可是人家也是要吃喝拉撒挣钱睡觉的。 就比如海叔的同事,第二电视台纪录片频道的李强。快四十的他,头一次又做制作人又做导演,花费了一年时间,走遍了全国实地取景,根据真人真事,甚至启用真正的警察参演,拍摄了一部专门关注女性犯罪的普法剧《红斑狼蛛》。这剧可不是在基本没什么年轻人看的纪录片频道播放,而是在第二电视台综合频道中午,夜间两个时段,以及在经济频道不定时滚动播出。 也就是说,一切照着正规电视剧的流程来走。别的不说,片头片尾曲什么的,是绝对少不了的。结果卡在了这后期上了。 收歌收不到好歌了。 没办法,这收歌的市价都被之前洪灾时候,义演晚会需要的一众演员什么的给哄抬起来了。 哪怕再熟的的关系,也只能是五十万一首,而且不卖版权。 可是第二电视台收歌,从来都是连版权一起收的。这是难题之一,难题之二,就是上面直拨给了三十万。难题之三,很多词曲作者,音乐制作人光是听见做什么普法剧的主题曲片尾曲。全都摇头。完全不上心,逼急了给过来的,也是一些不知所谓的曲子。就这样货色,还不能买断版权,让李强头都疼了。他也不想自己一年的辛苦,配上一段糟心的曲子后,在电视上播出。那对一个电视制作人而言,是一种折磨。 可是好曲子收不上来,又有什么办法。后期就这么耽搁下来。眼看领导那边催得紧。李强干脆去找自己的老伙计李行,也就是海叔。一起喝两杯,不说借酒消愁,也是想着醉过今天算一天,明天的事明天烦。 海叔跟李强那是同一年进的第二电视台。虽然名字相似,不过两人不是兄弟,但是却经常被误以为是兄弟,久而久之,两人也就熟捻了。 海叔专门跑一线,而李强则是在后期这一块打转。十几年熬过来,两人的关系倒胜似兄弟了。 听了李强发了一通牢骚,海叔自然也是把满腹的牢骚发出来。 不光是李强难,他这边也好不到哪里去,哪怕是再翻一倍,也没人愿意跟他出海拍摄一期节目。何况电视台给的通告费就那么点,相比要吃的苦,根本不够。许多艺人连看都不看,直接拒绝上这节目。哪怕是新人都宁愿去一些钱更少但是轻松一点的娱乐节目。 最后,都没话说,两人反倒是安静下来。这时候,海叔倒是想起了一个叫张英夏的家伙,居然跟着他熬了两个月。这小子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样了。上次出海的时候,渔船主的孩子居然在放着一首歌,倒是琅琅上口的样子。海叔还特地借过来看了一下,居然是只有两首歌的唱片。令海叔诧异的是,上面演唱,词曲作者的名字,写的都是张英夏。 “我倒是记得有个能自己作词作曲的歌手。”海叔顺嘴说道。 “谁啊?”李强楞了一下。 “只不过,这是个新人,不知道他的歌曲……”海叔犹豫道。 “新人好啊,新人才好压价钱的。”李强一听有转机,高兴的都口不择言了。听得海叔都傻了一会,心里嘀咕到底要不要给张英夏打电话。最后受不住李强那快吃人的眼神,海叔还是拨通了张英夏的电话。 ………… 这边张英夏听着海叔说完后,捂着电话跟龚莎简略的说了一下,就说第二电视台有个制作人想找他收歌的。 龚莎登时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一脸烦躁:“先答应,过去再说!” 张英夏听从的应下后,海叔说了一个地址,就挂了电话。 张英夏转头问小助理记下地址了么?杨璇说道:“记下了,康乃馨餐厅,不远,这是第二电视台一个合作的餐厅。过去也就十几分钟路程而已。” 龚莎挠头道:“我拜托你啊!以后这些关系什么的,你先告诉我行不行,有什么事,我先应付着啊!像现在,咱们就已经被动了。” “刚才不是你叫我答应的么?”张英夏恼道。 “废话,刚刚要是拒绝的话,死的更惨。”龚莎没好气的说道:“人家直接打到你私人电话这里了,要么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