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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节 (第2/3页)
如果可以,请让他直保持这样的简单纯粹吧,这社会有善有恶,占喜不舍得他被浊气侵蚀。 他可以变得成熟,变得稳重,心态变得更加坚韧强大,但请不让他变成个心思缜密、左右逢源又言不由衷的人。 这上,这样子的人太多太多了,而骆静语,就只有个。 占喜对骆静语的动动脚很快便迎来了他的反抗,反抗的结果就是……唔,幸好酒店的床头柜上么有。 因为没有声音刺激,小猫和小鱼玩游戏的时候,小鱼需开盏灯,他看到她的脸,通过她的表情感知她的情绪。 这令小猫很害羞,本来就是菜鸟,当然希望屋子全黑才有安全感,可是小鱼不同意。 全黑的屋子睡觉没问题,做游戏的话,听不见又看不见,点儿反馈没有,对他来说太难熬了。 小鱼可怜巴巴的,小猫心软,就答应了他。 然而这是好坏头鱼,开了灯还不满足,有时候还会本正经地打语,问小猫些令她难以启齿的问题,比如: 【你会叫吗?女孩子也会叫?】 【疼吗?】 【舒服吗?】 【我出声了吗?】 【我真的出声了?难听吗?我不知道,我忍不住。】 【你喜欢我出声还是不出声?】 【我厉害吗?】 …… 好烦啊!小猫恨不得把这头鱼重新扔回海里,不想玩了,幼稚! 骆静语自然不认为自己幼稚,他觉得自己已经彻底变成男人了,个很棒很厉害的男人! 只是很多知识他不懂嘛,不懂就不会,不会就问,照顾女孩子的感受,不能光顾着自己。 欢欢是不喜欢他出声,他就能憋着,尽管那会很辛苦,算是心用。可是欢欢说她喜欢,说喜欢听到他的声音,特别『性』感。 骆静语难以理解他的声音怎么还能和『性』感搭边?更加想象不出欢欢听到他声音时的感觉。 从小到大各方各面的反馈告诉他,他这个群发声不好听,很多人是讨厌的。他在人前忍着不发声十几了,几乎成为本能,只有在欢欢面前,他才会松弛下来。 欢欢对他说,在她面前他不需掩饰自己,想发声就发声,咳嗽、打喷嚏、打哈欠、清嗓子……么行,不用顾虑,想模仿别人说话可以,她全部爱听。 她说完这些话后,骆静语的脸颊就埋了她的肩窝里,抚『摸』着她的肌肤,闻着她身上的香气,眼睛渐渐变得湿润。 他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不能听听欢欢的声音。 有个作家写过《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他想,他并不需验三天有声界,他对别的声音无所谓,就只想听听欢欢的声音。 能听几秒钟行,他可以记辈子。 —— 钱塘没有订婚风俗,骆静语还从未参加过订婚仪式,占喜说观礼的人没么讲究,就是作为女方亲属去捧个场,凑个人气而已。 骆静语穿上了那身新买的衬衫、装和皮鞋,头发上打了些发蜡,在房间里照镜子。 占喜站在他身边,对着镜子竖了个大拇指:“帅!” 骆静语也觉得自己挺帅的,见杜恒知那天这么穿还不太适应,现在习惯了些,想想自己十七了,的确是到了可以大胆穿正装的纪。 他是男人了呀,很棒很厉害的男人! 嘿嘿。 占喜和骆静语打车去大姨家,离目的地越来越近,骆静语多少感到了丝紧张。 幸好,欢欢直握着他的,可以很好地缓解他的不安。 大姨家到了,占喜下车后就发现人好多,院子外站着堆叔叔哥哥,地上摆着几挂鞭炮,大概是准新郎来了再放。 有人看到了她,欣喜地叫起来:“欢欢来了,欢欢来了!” “哎,那个就是她对象吗?” “听说耳朵听不见的,是个聋哑人。” “聋哑人怎么了?人家是艺术家呢,能挣四十多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