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煞_第113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13节 (第1/2页)

    入了夜,司令府陷入了宁静。

    盈袖躺在床上,心情不能平静。

    时钟已经指向十一点,她强迫自己进入睡眠,可不论怎么催眠,还是不能入睡。

    她的脑中,忍不住想起毛依依。

    她如今是正室夫人,所以,她会住在南院吧?慕奕的院子。

    她控制不住地想,此刻他是否温香软玉在怀?越是想着,她就越是清醒。

    不怪她这么在意,只因身心相付之后,就会变得斤斤计较,无法不在乎。

    盈袖望着头顶上的纱帐,一夜不能眠。她有些惶恐地想,若长期这样下去,她就会变得不认识自己了吧。

    所以,她一定,要离开这里。

    感谢【用户115810】打赏的玫瑰1朵

    【小果儿】打赏的玫瑰1朵

    第114.他身心忠诚

    实际上,慕奕忙得脱不开身,夜里处理事务到很晚。

    当他回到南院的时候,他发现房间的灯火还亮着。

    稍稍一想,就知道是毛依依。

    想到这个名字,慕奕就一阵烦躁。

    之前因为盈袖怀孕而耽误了进攻西南的计划,而今,盈袖这边的事情告一段落了,他该抓紧时间到军营操练兵马,早点实行西南的计划。

    然后……在一年内与毛依依离婚。

    如今已是盛夏六月,只剩半年的时间了。

    打开门,就见毛依依睡在躺椅上,穿着蓝色的抹胸丝绸睡衣,拿着团扇百无聊赖地摇晃着。

    听到门被推开的声音,她转过头来,看到慕奕,惊喜地说:“你回来了。”

    慕奕穿着冷肃的军装,锐利的眼盯着她,问:“你在这里干什么?”

    毛依依笑了一下,拨了拨最近刚烫的卷发,“我等你啊。”

    “等我干什么?”

    “等你回来休息。”她很自然地说着。

    慕奕跨步上前——

    毛依依的心跳得有点快。她紧张着,欢喜着,却也不屑着:男人不过都是为下半身思考的动物,禁不住诱惑,她还以为慕奕有多爱白茵呢,不过也就是这个德性。

    在她闭上眼,准备承受着他的恩爱的时候,她的胳膊被人用力拽住,然后拉起,甩到一边去。

    这一系列动作真真是行云流水干脆利落,她都还没反应过来,就跌到地上了。

    慕奕俯视着她,“毛依依,记住你的身份。别忘了你我的约定。”

    一年后,和平离婚。

    那是毛依依之前的想法。现在不一样了,她要牢牢地攀住慕家。

    她要争取着把夫妻关系坐实了,最好能怀上他的孩子,这样的话,一年后的和离之约,就算不得数了。

    她从地上起来。不死心地靠近他,“慕奕,没有一个男人甘愿做柳下惠,我不信你会为了白茵而守身如玉。我是你明媒正娶的妻,你和我睡在一起,也是天经地义,白茵能说你什么?你就承认吧,你也是禁不住诱惑的男人……”

    看她媚眼如丝的,慕奕只觉得一阵反胃,他讥讽道:“我记得新婚之夜,我还没碰到你,你就一副贞洁烈妇一样,说你我只是假意结婚,不能有肌肤之亲。而你现在,却做起了勾引我之事。我猜一猜,是不是你男人彻底地抛弃你,所以你耐不住寂寞,想和我在一块?”

    毛依依被他这话刺得体无完肤,她又羞又愤,好半晌才重新扬起笑脸,回应道:“是啊,不知道司令你,要不要来一场成年人的男欢女爱?”

    慕奕冷笑,“如果你想被扭断手,就过来试试。”

    毛依依闻言,靠近的步伐倏然停住。看他的样子,似乎也不是在开玩笑。

    没想到,她一个正室,居然比不上一个外室,便是脱光了站在他面前,也没能引他情动。

    所以慕奕,是那种身心都忠诚的男人?为什么她遇到的,爱上的那个男人却那么混账,而白茵,却那么幸运的。能够让慕奕为她守身如玉?

    她很不甘心。“你堂堂五省司令,身心忠诚一个女人,若是让别人知道,不知各方军阀会如何笑你。为了一个女人,不娶妻不纳妾,终身束缚着。呵,你真是一个痴情种。”

    这话。是一个挑衅,挑衅男人那可笑的自尊。想当初,江涌不就是被那群狐朋狗友这般刺激得与她分了手的么。

    男人,那可笑的自尊心很不经激。

    若是前段时间的慕奕,他肯定不经激,但他与盈袖分离过一次,他已经知道她的美好,不可失去,不肯放手。

    慕奕捕捉到她眼里怨恨的神色,讥诮道:“想来江涌就是因为这个抛弃了你吧?当然,我必须承认这样的激法很高明,能对一般的男人造成心理影响,但是,你这招对我并不管用。”

    “难道你不是男人?”毛依依继续使用激将法。

    “我不是一般的男人。”慕奕神色倨傲,“我是一个丈夫,也是一个父亲。”

    毛依依怔住了,她真的想不到……他会这么说。

    慕奕往沙发一坐,冷厉地盯着她,“毛小姐,你要自己滚出去,还是我亲自将你踢出去?”

    她反应过来。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