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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第1/2页)
宋斯南叹了口气,“真想知道?” 宋之漫点头。 “相信我,你不会想知道原因的。”宋斯南表情很难堪,苦着脸,极为不情愿的说,“再问你一遍,真想知道?” 宋之漫:“快说!” 宋斯南无奈,从贵妃椅上跳下来,快步走到门口处,在宋之漫疑惑的眼神中,快速的说出了一句话:“因为你缠着我,我甩不掉你!” 他话音刚落,迎面就飞来一只拖鞋。 宋斯南动作极快的开门,头还没钻出去,脑后就是一击。 宋斯南单手捂住后脑勺,快速的钻出去,他有预感,下一只鞋就在来的路上。 果然,他一关门,就听到里面闷声一响。 再是拖鞋掉在地上的声音。 宋斯南松了口气,拍了拍胸口,又把刚跑出来的鞋子给穿好,站在那里,若是宋之漫在此刻打开门,一定会发现,他现在满脸的笑意。 连眉梢、眼角、睫毛都染上了层层笑意。 重染笑意浮在脸上。 止都止不住。 关于刚才的问题,才不是那个答案。 宋斯南低声说:“还能是因为什么,离不开你啊。” 宋之漫当时有多离不开宋斯南,宋斯南就有多离不开宋之漫,如今更甚。 宋斯南当时真的是把宋之漫当妹妹疼的,宋家家大业大没错,子嗣众多也没错,但是那个时候只有宋小西一个女的,其他六个都是男的。 宋斯南是真宠宋小西,但更宠宋之漫。 没办法,相比于宋小四,林景芝和宋远征都更喜欢这个扎着两根麻花辫,提溜双大眼睛,满脸无辜的表情看人的宋之漫啊。 宋斯南也是真把她当自己亲妹妹宠的。 可惜啊……可惜。 宋斯南觉得自己实在是太过分了,竟然,不知道在哪天,对她的感情慢慢变味,往另一个他从未设想过的方面发展。 没办法,是真喜欢。 喜欢到,无法自拔。 ☆、第二十二章 我从来没觉得这座城市很美好,真的。 可是,直到我遇见你,我才知道,那时的我多浅薄多无知多愚昧。 ——封嗣 隔天,宋之漫和宋斯南背了个包就去清苔山。 他们原以为自己到的算早了,八点半到。却没想到,他们一下的士,就看到了从对面马路上停的一排黑色轿车里,看到了封嗣和苏合欢。 宋斯南弯腰,半个身子伸进出租车内,付钱。 宋之漫站在人行道上,看到马路对面停着大约七八辆车,统一都是黑色的。她原本只是漫不经心的一眼看去,却没想到,最中间的那辆车车门突然被人从外打开,外面的人微曲着身子,极为恭敬的样子。 慢慢的,里面伸出了一只脚。 那人出了车子,伸手拉了下戴在头上的棒球帽,调整了下角度。 从另一侧出来一个女生,穿着简单的一套的运动服,身后背着一个书包,从车前走过来,站在他身边。 女生扬着脸,对那男生说了几句话,随后便转向这边,高举着双手。 宋之漫也朝她挥了下手:“合欢。” 苏合欢在那边喊她的名字:“之漫!” 苏合欢拉着封嗣往这边走。 宋斯南付完钱,直起身,站在宋之漫的边上。 他看到苏合欢和封嗣并肩走过来。 一走到,封嗣开口:“你们来的很早。” 宋之漫说:“你们也很早。”她的视线从那一整排有序驶离的车子中移开,再看向封嗣时,眼中再无波澜,回到了从前。 合欢挽着宋之漫的手,说:“我早上六点就醒了,在家待不住,就让阿嗣早点过来了!” 封嗣站在合欢的边上,接到:“是啊,早上六点半就给我打电话,说要早点过来,没办法,我也只好早起了。” 宋之漫弯着双眼,看向合欢,“只是爬个山,有必要这么激动吗?” 合欢点头:“当然有必要啦!之漫你不知道,我很少和朋友在一起玩的,我以前都没什么朋友。” 苏合欢的情绪瞬间低了下来,宋之漫见合欢这样,自己的心里也难受。 宋之漫抬头问封嗣,想要缓解一下此时的气氛:“阿嗣,这往哪儿走啊?” 封嗣指了一个方向,“往那边走。” 宋之漫连忙拉着合欢往那儿走去。 封嗣迈步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