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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第3/3页)
” 玄悯:“……” 他似乎颇为无言,目光从这小细龙身上粗粗扫过,不咸不淡地将薛闲之前堵他的话原封不动地怼了回去:“哪本书上教的你赤身往旁人手腕上缠?” 薛闲张嘴便咬了他一口。 这孽障的牙尖利得很,一咬便是一道印。 玄悯神色淡淡地撩开袖摆,露出清瘦修长的手指,略微曲起食中二指,呈在薛闲眼前。 就见那两根指头上,前前后后起码有六道牙印,全是这孽障咬的。 薛闲扭头不认,装聋作哑道:“别秀你这手了,不比鸡爪子美到哪里去,还硌人得很,中看不中用,盘起来半点儿不舒服。劳驾动动腿,给我搞件衣裳去。” 江世宁一进屋便听见这孽障撒泼,颇为不忍看,扭头就缩回暗不见光的灶间角落去了。 玄悯摇着头,起身出了门。 这一趟本只是为了给薛闲弄件能穿的衣服,结果居然有了些意外收获。 第32章 锁头印(四) 落梅街是卧龙县最繁华的一条大街,因得街道两旁屋舍小楼间多栽有红梅树,一到冬天,尤其是雪天,红梅殷红的花瓣落在白雪地上,星星点点地缀了整条街,算是卧龙县的一景,煞是好看,故而名曰落梅街。 这里有客栈、当铺、食肆、酒楼,自然也少不了其他商铺。单单是绸布店就有三五家,夹在一些脂粉首饰铺子当中。 薛闲是个难伺候的,他盘在玄悯腕间,既不愿意被路经的人瞧见,也不愿意被袖摆兜头罩脸地盖全了,非要让玄悯理一理宽袖,刚好让他能露出一双眼睛。然后没多久自己又抻头竖尾地把袖摆弄乱了,还总让玄悯给他重新撩。 好好地走在路上,总撩袖子是个什么毛病? 起先玄悯还理他两句,后来他越发不消停,玄悯便垂目瞥了他一眼,干脆袖摆一抖,将他整个儿蒙住了。任他在腕间如何撒泼也没再将他放出来。 薛闲面无表情地在黑暗中挺了会儿尸,一声不吭地给他每个指头都留了一个牙印,从拇指咬到小指,最后干脆就这么叼着不松口了。 玄悯小指动了两下,见没什么作用,也就干脆随他去了,好像被咬的不是他似的。 其实要说薛闲真有多气,那倒不至于。他确实脾气不好,是个动不动就要上天的,嚣张惯了,所以做什么事情都直来直去无甚顾忌。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碰到一点儿鸡毛蒜皮的小事都真的会肝火直窜。 他之所以这么闹,单纯就是想给玄悯找点儿茬。 最初是因为被玄悯收了他,让他觉得威风扫地颇有些不忿。闹着闹着便成了习惯,好像不给玄悯找点事,就浑身不舒坦似的。哪怕几番险境共历过来,最初的不忿早就烟消云散了,他依然忍不住时不时来这么一出。 大约摸是玄悯太过淡漠平静了,和薛闲以往碰见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大一样,以至于他总想激一激玄悯,想看看这秃驴不平静、不淡漠时会是什么模样。 兴许就是百无聊赖,想在这秃驴身上找点儿乐子……薛闲这么想着。 事实上,即便是这样偶尔蜻蜓点水意思意思式的反省,对这祖宗来说也是破天荒的,一般来说,要么是吃饱了撑的,要么是饿狠了。 薛闲自我感觉是饿的,于是他懒懒地垂着脑袋,看着自己随着玄悯的步子而微微摇晃的尾巴尖,道:“秃驴,你还欠了我一顿饭。” 玄悯没有在大街上自言自语地怪癖,便没搭理他。 谁知这孽障松了咬着他小指的牙口,动了动爪子,顺着他的手腕朝上爬了几步,大有要顺着他的手臂一路爬到领口的架势,边爬还边道:“听不见?那我对着你的耳朵眼说。” 玄悯:“……” 薛闲的爪子尖跟他的鳞片一样软化了不少,勾爬在玄悯手上半点儿不疼,倒是有些痒。不动的时候还好,一动起来……总之,闹人得很。 玄悯当即皱了皱眉,掩在袖间的手指动了动,捏着那孽障不听话的尾巴,将他重新拽了回来。 薛闲眯着眸子,两只爪子扒在玄悯手臂的皮肤上,被拽着滑下去,爪尖拖成了一条线。 玄悯:“……” 他眉心皱得更紧了,也顾不上许多,不咸不淡地回了薛闲一句:“何时欠下的?” 刚巧一个行人经过,面色古怪地看了他一眼,大约是觉得这自言自语的和尚有些不正常,然而看了一会儿,又被玄悯那冷冰冰的气质唬住,匆忙垂目走远了。 薛闲想起这事便颇为怨怼,“你闯进江家医堂的时候,搅了我一顿饭。那书呆子大清早五更天去酒楼帮我买的,费了老鼻子劲才提回来,都是那酒楼的招牌,别处可吃不到那个味道,花了钱却没动上两筷子,就被你给搅合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