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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第2/2页)
万物的口气,淡淡地道: “你身上太臭了,好好洗一洗。” 说完,他一撩袍角,绝然而去。 ******************** 那一天,这可恶的男人就这么走了。 阿砚当然不想一只泡在山泉水里好好洗,她想出来,谁知道她只要一往外爬,就有一只阴婺的黑鹰冲着她发出桀桀的叫声,那个样子倒像是威胁她,吓得她顿时抛却了之前的所有倔强和勇气,连滚带爬地回去泉水里不敢出来了。 她怕鹰。 她从来没忘记自己被烧死的时候,那声可怕的鹰叫。 就这么僵持了老半天,月上柳梢头,山里开始发出让人毛骨悚然的虎狼之声,那只鹰才拍拍翅膀走了。 阿砚冻得瑟瑟发抖地起来,提着湿漉漉的衣衫回去自己房间了。 当天晚上,她狠狠地打了几个喷嚏。 她现在依然住在以前的下人房,只不过变成单间了。她这么一打喷嚏,住在隔壁的小惠听到了,探头探脑地看过来:“阿砚你没事吧?” 她摇头,带着浓浓的鼻音说:“没事,就是着凉了。” 一边说着,一边打了两个响亮的喷嚏。 小惠盯着她那发红的鼻子,犹豫了下,终于还是说:“阿砚,你如果着凉,得了风寒,那就不能给九爷当厨娘了。” “不当就不当吧。”阿砚心不在焉地这么说。 小惠看她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有点想提醒,不过到底咽下了,最后只是来了一句:“你要保重身体。” 小惠走了后,很快有婆子过来探头探脑,阿砚半边脑袋沉甸甸的,也没那精力去理会。 她勉强爬到床上,闷头栽在那里就睡。 睡过去后,她仿佛做了许多梦。 在梦里,她梦到了她的第五世。 作者有话要说: 假如阿砚不会游泳,九爷会怎么做? 从前,我写文,你们说,女主好矫情女主好作,好吧,现在我写了一个文,题目就叫作死日常,所以这篇文可以吐槽其他,千万别吐槽女主作,千万别,因为题目就是——作死日常 ╭(╯^╰)╮ ☆、土匪头子阿砚(修) 第五世的她,不再是少年得志的将军了。 她生在土匪窝里,从小穿着她亲娘抢来的衣服,喝着她亲爹打劫得来的烈酒。三岁光脚丫子漫山遍野乱跑,到处望风看看是否有肥羊路过,五岁知道抢者为王,七岁开始拿着大刀四处巡逻。 土匪窝里也有和她年龄相仿的小伙伴,有比她大的也有比她小的,他们小小年纪,一起玩的时候就开始攀比。 “我爹今天打劫了一坛子酒,可好喝了,你们要不要尝尝?” “什么酒啊,我不爱喝,我奶奶今天逮住一个过路人,抢了一篮子香,咱们回头点了玩?” “我,我娘昨日个说蹲点去抢点花布来给我做衣裳呢!” “我哥哥说要带着我去山下镇子里抢呢!那里有好多好玩的东西!” #论小土匪是怎么养成的# 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作为土匪窝里长大的孩子,作为几代土匪世家里的小小姑娘,阿砚从小就有当土匪的觉悟,并且很快树立了以当一个好土匪为荣的伟大目标。 作为一个有四世记忆的人,她是想明白了,这是世上需要各种各样的人,有好的有坏的,她当了四辈子传统意义上的好人,结果就那么凄惨地死去了。这辈子,为什么不顺势而为当一个坏人呢?人生难得糊涂! 能活一天算一天,怎么开心怎么活,于是土匪姑娘阿砚放荡不羁任性妄为,想喝酒就喝酒想吃肉就吃肉,哪天兴趣来了抢个小白脸还会去睡一睡。高兴了的时候扶着老奶奶过山头,不高兴的时候直接把过路人踢到河里去看他们挣扎。 她在这种恣意妄为中度过了七八年快活的时光,她越来越威风八面,甚至成为了这个山头上的土匪头子,一个当之无愧的女霸王。 这段日子实在是太无拘无束了,以至于现在的阿砚想一想都还挺怀念的。 可是就在那种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快意人生中,她心头的一根弦却越来越紧了。 她曾派小喽啰去打听遥远的燕京城的情景。 尽管那一世的很多事情和之前四辈子并不相同,可是她却发现,在北方遥远的地方,有一个繁华之都,也叫燕京城——真他妈的熟悉到让人心惊肉跳的名字! 小喽啰风尘仆仆地回来了,她手里的大刀哐当一声掉在了地上。 燕京城里,歌舞升平,当今天子,有皇子十三位,其中排行第九的那位,自小生得俊美无匹玉树临风,却又性情孤僻怪异……而最关键的是,这位九皇子姓萧名铎! 我勒个去!! 她大口地灌着酒,让土匪窝里的烈酒火辣辣地从喉咙里流淌进她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