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了仙君之后_第59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59节 (第1/2页)

    白芷拉住明枝上下看了好一通,前后左右全都看到,“没事就好。”

    杨月君在一旁看着,“幸好没事,那位下手也不知道有没有轻重的。”

    杨月君是见过衡云君亲自出手抽人的,抽人的力道不定,但是没有一个是下手轻的。这次衡云君换了手段,但他们亲眼见着人倒下去的,只觉得衡云君这脾气是越来越古怪了。

    没有指名道姓,但都知道谁的是谁。

    “没关系,习惯就好了。”杨月君安慰道。

    明枝干笑,师泽如今闭关,按道理是不会又和上回那样,和她动手。

    正说着,突然有人过来。

    那人腰间挂着掌门一派的令牌。

    来的人扫过弟子里头的明枝,“上面有命,令你们几人下山去做个任务。”

    说着他点了几个弟子出来,其中也点到了明枝。

    明枝指了指自己,满脸疑惑,“还有我吗?”

    “自然有你。你在门中受了不少好处,总别想着受了好处又不干活。”

    明枝摆摆手,她满脸笑容直接跑到了一样被点名的白芷身边。

    “我们这是要下山了吗?”明枝问。

    “明日下山。”白芷想起明枝对宗门里的流程并不熟悉,又解释道,“宗门里都是这样的,修仙问道,自然也要匡扶正道。如果有人若是被一些东西祸害了,有门道的就会求到我们这里来。”

    “你好好回去准备一些疗伤的丹药还有一些符纸。”白芷已经有了经验,回头就来指点明枝,“传讯符这类一定要带上。”

    明枝应了两声,白芷见状在她的肩膀上拍了两下,“别担心,其实让我们弟子来的任务一般来说都不难。”

    “入门时间久的,就会接手一些棘手的,但是我们这个年岁的,接手的就算有些难度,也不一定会如何。”

    白芷说着,在她的肩膀上又拍了拍,“所以不用担心。”

    明枝嗯了一声。

    她想起那个弟子身上的腰牌,“我就是奇怪,怎么掌门手下的人会过来。”

    “这又有什么奇怪的。”徐子京看着她和白芷交谈,只觉得刺眼的很。他听到明枝这么说,忍不住出声嘲讽,“宗门里都是这样的,下山杀妖兽,又或者去查探什么事,都是由专人禀告,专门负责这个的华月堂原本就是掌门手下的人。来了也没什么奇怪的。”

    明枝听了含笑道,“原来如此”,说着又看向他,“多谢了。”

    嘴里说着多谢,却没有多少谢的意思,她红唇白肤,笑容落在徐子京的眼里莫名有些鬼魅。

    白芷看了一眼他,“师弟回去准备吧。”

    白芷拉着明枝,“我把要准备的东西给你写上,到时候你对着直接准备。”

    明枝点头应是,她对上徐子京,嘴唇微微张了张,做了个口型。徐子京见着她的口型。脸色一白,而后怒气又要上来,对上她似笑非笑的神情,这才拼命的按捺下来。

    对于明枝来说,这还不是第一次下北阳山,她之前不是被人带着,就是被师泽提溜着,现在终于能和别人一道下山。

    她通过山门的检验,通过山门处的护山大阵。到了外面,明枝看了看四周。周围的变化从她被师泽带到这里开始,几乎没有任何变化。

    明枝跟着白芷,御剑直接到了那个村庄。

    村庄是一个北阳山云游弟子偶尔路过发现有人丢了女儿,丢了孩子还算常见,可是这一带丢的全都是女儿甚至还有媳妇。

    原本以为是人贩子,可是这一带在人丢失前后并没有生人进出村庄。

    而且没有哪个人贩子,敢在同一个地方,陆陆续续的骗走这么多的人。

    在又一年轻妇人无故上山失踪,云游弟子亲自上山寻探无果之后,向门派内送了消息。

    修仙之人对凡人有着一股高高在上。可门派内也有修仙之人遇见邪祟,也有义务为凡人除害的规矩。

    明枝落地,看了一眼村落周围。村子除非是靠近镇子,要不然都一个模样,都是茅草房子以及满地乱走的鸡鸭。

    “你们来了。”村口等的云游弟子见着他们过来,迎上去。

    “怎么样?”白芷问。

    “这段时间,我让村人把自己的妻女都看好起来。但是……他们不肯好好待着。”

    贫苦人家里不养闲人。女人也是要干活,织布打猪草洗衣服喂鸡喂猪,身上的担子不比种田的男人好上半点。让妻女都握在家里,猪草没人打,养的猪自然也就只有挨饿,养不出膘。

    “丢了人?”明枝曾经在彩云镇曾经见识过,自然不奇怪。

    云游弟子点点头。

    “昨天丢了一个。村人找了整整一天,没有找到。”

    “半点妖气都没有察觉到吗?”白芷问。

    “没有。”云游弟子说到这里,脸色也不好看,“人丢了的地方,不是河边,就是山风极大的时候。”

    水流和风大的地方,就算留有什么妖气,只要不是牢牢附着在原地,一会儿就被冲的丁点都不剩下了。

    “……”白芷看了一眼明枝。

    “带我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