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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第2/2页)
没说完。我表舅家只这一个孩子,疼成了掌上明珠,他们舍不得女儿外嫁,意思是,找个人品好的少年,便是底子薄一些也无妨……”骆少爷一边说着,见林芳洲只是埋头吃饭,他便懒得绕圈子,说道,“他们想招一个入赘女婿。” 林芳洲正愁怎么找理由拒绝呢,听到“入赘”两字,立刻诚惶诚恐起来。 骆少爷也不恼,毕竟很少有男人愿意入赘的,何况林芳洲也是家中独苗,更加不太可能。 林芳洲吃完了馄饨牛肉,和骆少爷道了谢,拍拍屁股走了。 待她走远,茶棚里有食客悄悄问老板:“好俊的后生!那是谁家孩子?” 老板的嗓音很是洪亮:“东大街张寡妇家的,大名叫林芳洲,都唤他林大郎。张寡妇也不是本地人,十几年前逃难来到此地,含辛茹苦的好容易把孩儿拉扯大,去年她竟染上热疾,一病死了。” 听者便叹息道:“可惜,可惜。那孩子可曾娶亲?” “没有!他不过一个帮闲,又无田地家产,又无正经营生,拿什么娶媳妇?” …… 吃饱了饭的林芳洲,终于腾出脑子来忧伤了。 全世界都以为她是个男人,实际上并不是。 一切的一切,皆源于她老娘的一个馊主意。 十五年前,她娘带着两岁的她逃难到此地,落了户籍。家中孤女寡母,没有男子撑门面,老娘怕她们被人欺负,便谎称林芳洲是个男孩,户籍就这么登上了。 登上就不能改了…… 倘若她现在被人知道女儿身,告到官府,打板子是轻的,说不好就要流放三千里,去沙漠里种西瓜了。 就凭她的小身板,无论是打板子还是流放,都很难活命。 所以,打死也不能让别人知道她的秘密。 忧伤了一会儿,林芳洲就把此事抛到脑后。她走到城门口时,突然想起一事。 前些天去城外的山林里玩,她找到一个画眉鸟的窝。那时画眉鸟正在下蛋,现在应是已经孵出了小鸟。 把小鸟掏来,养大后好好调教,定能卖个好价钱。 若是不等养大,只卖雏鸟,也能卖些钱救急。 林芳洲什么都不缺,就是缺钱。今天不赚钱,明天她就得当裤子吃饭了。 于是林芳洲朝城外的山林走去,路上遇到一个认识的农夫,农夫喊她:“大郎,莫要进山,山上有老虎,已经吃了几个人,现在樵夫都不敢上山砍柴了。” “多谢老伯提醒,我不进山,我只在外面玩。” 林芳洲心想,老虎只在深山里,她在外边小土坡的树林里掏个鸟儿,没什么关系。 于是走进树林。 林芳洲很快找到了那个鸟窝,爬上树一看,登时大失所望:也不知哪个龟孙先下了手,把小画眉都掏走了。 她下了树,骂了几句泄愤,却无改于被人抢占先机的事实。 正不知接下来该怎么办,林芳洲突然听到一阵虫鸣。 是蟋蟀的叫声,声音洪亮得很。有如此中气十足的鸣叫,想必这个蟋蟀的个头很威猛。 若是她有一只威风八面的蟋蟀,战遍全城无敌手,那该是怎样的风光无限,该是怎样被众人膜拜景仰? 捉不到鸟没关系,必须把这蟋蟀捉到! 林芳洲撸起袖子,轻手轻脚地在草丛中搜索起来。 那蟋蟀,果然不是凡品。乌黑油亮的皮,强壮的脚,狰狞的牙,个子很大,怕是有寸许长!这个季节,很难看到如此健壮的蟋蟀。林芳洲乐开了花,势要把它拿下! 那蟋蟀,果然不是凡品,蹦得忒高,跑得贼快! 林芳洲心情有些复杂。一方面蟋蟀越健壮她越高兴,另一方面,因着这小东西跑得太快,她很难得手。 不管不管,一定要捉住! 她追着这蟋蟀跑啊跑,不知不觉,已跑进了山林深处。 “嗬!总算抓到你了!” 林芳洲捏着蟋蟀的颈子,仿佛大将军手握着统领天下的兵符一般,志得意满,不可一世。 突然,她发觉有些不对劲。 周围,似乎太安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