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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1/2页)
“你干什么?”她没睡醒,声音有些哑。 他眼睛都带着笑,一身正装硬是穿出了休闲范,周身仿佛散发着清茶的香味。 “你叫我来的,说好了七点。” “我说的是晚上七点。” 田修竹眼睛圆了一点,还是带着笑。 “这样啊。” “……”你故意的吧。 “朱韵?” 母亲醒得早,习惯出门散步,回来的时候刚好看见田修竹,瞬间眼前一亮。 “这位是田先生吧。” 田修竹冲母亲行礼,“您叫我田修竹就行了。” 朱韵打了个哈欠。 母亲为了验证朱韵的话,之前特地在网上查过田修竹的情况,对其本来就有好感。如今真人出现在眼前,年轻干净谈吐得体,活力之中透着儒雅,又带着点小小的羞涩……尤其旁边还衬托一个邋遢的朱韵,田修竹简直就像裹了一层圣光一样。 朱韵知道母亲满意田修竹,不过她的满意程度还让朱韵小小惊讶了一下。 母亲似乎彻彻底底忘了王宇轩这个人,田修竹走后的一个星期里,她一直对他赞不绝口。 朱韵回忆了一下田修竹跟母亲的交谈过程,觉得虽然田修竹彬彬有礼,可其实并不擅长哄人说话,尤其是面对长辈,十分腼腆,还容易脸红。 “至于么……”朱韵窝在沙发里。“我没觉得他有你说得那么好啊。” “哟,”母亲端着茶杯,戏谑道,“是你会看人还是我会看人?” 朱韵不说话了。 “这孩子很聪明,才华横溢。” “这倒是。”毕竟天才画家。 “不过这都不是最重要的。他性格很好,我猜他肯定不是独生子,家里有兄弟姐妹。” 这朱韵有点惊讶了。“你怎么知道,网上报了?” “你也太小看我了。” “……” “所以我才一直说你不会看人。”母亲淡淡道,“我还知道他不仅有兄弟姐妹,还跟他们相处得很好。其实这孩子有很强的个性,不过他更多时候是体贴别人,这种体贴出身不好的人是装不出来的。” 朱韵抱着枕头看电视,不置一词。 母亲从容不迫地喝了口茶,最后说:“他自己有本事,又明白事理,还有个和睦的家庭,这些综合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 ☆、第三章 朱韵没有马上找工作。 可能是被田修竹传染了,她在挣钱方面完全不着急,回国之后连续半个月沐浴在祖国慵懒的阳光中,吃饱了睡,睡醒了吃。 养了半个月的猪后,她才不紧不慢地打包行李,准备动身。 她要回那个熟悉的城市了。 父母也赞成,首要原因是他们不想让朱韵离家太远,朱光益觉得朱韵的大学在那里读,对那很熟悉。而母亲的私心则是田修竹也在那座城市,朱韵临走前她还特地叮嘱让她跟人家好好相处。 火车站近几年翻修过三次,规模将近从前的两倍。朱韵记得她念大学的时候,火车站和汽车站是紧邻的,而今为了方便整顿管理,分散人流,汽车站早已搬离了附近。火车站里的设施也一年比一年完善,去年这通了高铁,以前几个小时的路程现在只需要四十几分钟。 时代变化得太快了。 朱韵在离学校不远的地方租了套房子,然后着手工作的事。找工作对朱韵来说并不事,不吹牛的说,她的实力可以应聘大多it公司。母亲一直想让她去国有企业,觉得这样工作也更稳定些,但朱韵没同意,一直自己单干。 就这么又度过了近一年的时间。 因为时间较自由,朱韵可以在生活里安排很多其他事。在某个夏末,她去拜访了一位老朋友。 整片华夏大地上,能被朱韵成为“老朋友”的一只手就数的过来,想想也悲催。 朱韵驱车来到市中心一片高档别墅区,这里安保严格,她被堵在外面,打了足足七个电话才将睡梦中的任迪叫起来。 任迪大三的时候离开校园,带着几个乐队成员走南闯北东飘西荡,沉淀了两年后,由她作词作曲的一首《轻红》唱遍大江南北,乐队也由此曲命名,一直火到现在。 朱韵来到任迪的别墅,一脚踏入,瞬间皱紧鼻子,整个房子像灾后现场一样,散发着一股怪味。任迪经常外出,行李箱就堆在门口,脏衣服扔得到处都是,茶几上是吃剩下的外卖盒,还有成堆成堆的空酒瓶。 朱韵冲楼上喊:“任迪?” 没动静。 她又叫了两声,“任迪?” “喊什么喊。” 朱韵回头,看见任迪从厨房晃出来,披头散发,上身套着宽松白衬衫,下身只穿了条内裤,光着脚在大理石地上吧嗒吧嗒地走。她从冰箱旁抽了瓶啤酒,灌了大半瓶才勉强把眼睛睁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