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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第1/2页)
叶一超随口间;“知道什么?” 唐宓犹犹豫豫地说:“现在全年级不是流传着一条八卦吗,说她喜欢李知行。” “我不知道,不过怎么了?” “是这样,她并不喜欢李知行。她还是喜欢你的。” 叶一超毫不在意:“这事儿和我有什么关系?” “她怕你误会……” “随便。她不来烦我就可以。” 他直截了当的回答让唐宓失语,在心里不住叹气——为了丁霄霄。 唐宓和丁霄霄都是从宣州市的临近县嘉台县考入宣州实验中学的,说起来也算是老乡。 丁霄霄的父母是精明的生意人,在嘉台县当地颇有产业。高一开学尚在整理床铺时,她的父母就已经在交谈中发现了唐宓也是嘉台人,并且注意到她独立的个性和格外优秀的成绩,顿时对唐宓上了心,当天中午就强行拉着唐宓出去吃了顿饭,且言谈中表达了请她多多照顾丁霄霄的意思。 为了照顾女儿,自从丁霄霄考上宣中之后,丁霄霄的父母就在宣中旁边买了一套房子。 那之后一直到现在,几乎每到周末,丁霄霄父母中的某一位都会到宣州来看望女儿,并且一旦有机会,无论如何都要叫上唐宓一起吃饭,如果他们给丁霄霄送来一周的水果,也势必会给唐宓带上一份。 唐宓无论如何不想接受人家的好意,但是丁霄霄的母亲实在太热情,她推托三次,但还是不得不接受一次好意。 所谓拿人手短,吃人嘴软,不知不觉之间,照顾丁霄霄,就成了唐宓的某种责任。丁霄霄家境优渥,如同父母的心肝宝贝一般长大,因此养成了略骄纵的性格,特别喜欢别人顺着她。 起初唐宓和她相处,觉得有些麻烦。比如丁霄霄做事温吞,对外表非常在意,出宿舍前必定照三分钟镜子,非要唐宓再三催促才肯去教室;再比如她喜欢买各种漂亮衣服带到学校里,还非得让唐宓说出“很好看”“很漂亮”才罢休。 天长日久后,唐宓也认识到丁霄霄是有优点的。她固然骄纵一点儿,心地却非常善良,她会尽自己所能去帮助别人。学校组织给地震灾区捐款的时候,她难得地省吃俭用,把零花钱都捐了出去,也是学生中捐款最大的一笔。要知道,仅以家境论,她家绝不是学生中最有钱的。 丁霄霄成绩不错,但是在全省名校宣州实验中学的实验班,并不算特别出众,尤其是数学。唐宓花了很多时间辅导她的学习,在生活上多多照顾她,然后越陷越深,连感情生活都不得不参与。 高一开学不久,丁霄霄就对叶一超一见钟情,很主动地跟他表白。 但叶一超是何许人也? 当时他只说了三个字:“你是谁?” 丁霄霄自然不会被这三个字吓退,她对自己很有信心,觉得自己能追到叶一超。 严晓冬建议她不要这么做,长篇大论分析了一大堆,丁霄霄自然是听不进去的。 她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给叶一超写情书,给他发短信表白爱意,周末约他出去。她甚至为了叶一超也加入了奥数班,只为了有机会和她多接触。她在奥数班没有待很久,课程太难了她没跟上,唐宓怎么辅导她都没大作用——她只得黯然退出了奥数班。 当然,成效也还是有的,起码叶一超认识她了。 认识之后,她再次跟叶一超表白。 叶一超说:“但是我不喜欢你。” “我会努力让你喜欢我的。” 丁霄霄当时这样说。她给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