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而受[豪门]_第62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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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2节 (第2/4页)

代表一大笔财产外,更有不容小觑的好处。这样秦家对秦氏的占股总和就达到了58.5%,这样看虽然没有太大的变动。可是对于秦烈阳却不一样,当时公正的遗嘱是他继承父亲手中的41%股份,这次股权变更,他手中的股份就到了48.5%。虽然依旧不过半,但显然,被人操控的可能性要小上很多。再说,秦烈阳运作的空间也大了许多。

    两家各有所图,股权转让协议很快签字,至于股权变更需要全体股东签字等一系列手续,则很快办理妥当。时间一步步往前推,方海东的故意杀人案和queen甲醛案很快审理,此时吕萍还蒙在鼓里。

    按照法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未遂,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外加他还有名誉侵权行为。方海东最后定的罪名是五年。宣判的时候吕萍带着方洋,方伟都在现场,结果一出来,她自己都不相信。

    方海东受审的时候一直面无表情,一直到宣判了,整个人才激动起来。一个劲儿地冲着法官说谢谢,连看吕萍他们一眼都没有就被带走了。

    吕萍倒也没注意,毕竟受了那么大的磨难,方海东冷淡点也是正常的,她则是兴奋地冲着方伟说,“才五年,才五年啊。”她倒是很高兴,毕竟还有缓刑一说,最多可以减去一半,也就是说,没有答应秦家的条件,方海东也能两年多出来!

    方伟也蒙在鼓里,只觉得这事儿怎么这么容易,他心里有那么一咯噔,可惜闪过的太快了,再说谁也想不到,他爸能在监狱里,直接就把股权给转让了。

    母子俩很是高兴的回了家,唯有方洋看他们就跟看傻子似得。一边打了电话给搬家公司,说自己一个小时内到位。一边打了电话给秦璐,“判了,五年,放心吧,我都会处理好,你爸那边我搞定。”

    如今方海东和吕萍住的这个别墅,是在他们结婚后买的,这已经是搬了好几次的地方了。没结婚前,方海东则带着方洋住在过去的老房子里,他妈就是在那里去世的。那房子里面都是他妈的东西,是他央求他爸把房子给他的,反正他们家房产也多,他就时不时过去看看,偶尔还在那儿住一晚上,只是一直不能常住。

    如今,都已经撕破了脸,方洋自然不用再跟吕萍和方伟混在一起了。他到家的时候,搬家队已经到了,方伟正呵斥着,“没有人要搬家,赶快走,再不走我打投诉,让保安哄你们!”

    为首的老大挺高大壮的一个汉子,气得不得了,却又不好动手,只能在那儿忍着,正在给他拨手机。他一到,汉子就站了起来,“先生,是你要搬家吧?”

    方洋就说,“是我是我,东西都在二楼,你们跟我进来就行了。”

    他这一说话,方伟不敢置信的问他,“你要搬走?”

    方洋就说,“对,搬出去。”

    说着,方洋就招呼了搬家工人上去,方家的别墅买在了郊区,所以比秦家的地方还大些,他一个人就占了三间房,卧室,书房外加一个陈列室,是他收藏的小东西。平日里吕萍又不可能进他的屋,所以谁都不知道他早就打包好了,等着往外搬,才知道人家这是早有准备。

    吕萍也不愿意搭理他,只是样子总要做做,拉着他袖子问,“你爸爸不在,你搬出去了,这是对我不满吗?再说,你一个大男孩,出去住没人照顾,这怎么成?”

    方洋还哄了哄他,“我就是这么大没自己住过,好奇。没事,有空我回来看您。”

    吕萍和方伟就表面不舍心里暗爽地把人给送走了。

    当庭审判的,还有黎耀和徐蒙蒙等一干人。徐蒙蒙是典型的新闻诈骗,不过并非是报社主使的,所以只是吊销了涉案记者的新闻记者证,并列入不良从业记录,也就是说,她直接就可以放出来,但是工作是没了。

    至于黎耀,他与上司刘诚,还有报社人员宋宏离等一起,构成了对queen的名誉侵权,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queen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黎耀被判了一年,宋宏离也被撸了下来,至于刘诚还有他的亲戚刘二,因为参与了故意杀人案,所以判得比较多。

    无论是方海东,还是黎耀,都没有提出上诉。

    当天开庭的时候,秦烈阳是不建议黎夜去现场的。不是怕黎夜心软想要饶了黎耀,黎夜不是这样不分轻重的人,是怕他看到自己一手养大的亲弟弟,变成这副模样他心里难受。可是黎夜想了想,终究是跟了去的。

    与方海东的平静不同,黎耀出来的时候,样子简直骇人。他整个人都浮肿起来,原本高大健硕的身体,如今看起来沉重而又累赘。他走出的每一步,看着都跟挪动一样。而当看到他的面目,你会发现,他的眼神都是浑浊的,那个不可一世的天之骄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颓废的年轻人。

    不同于徐蒙蒙在找到黎夜和秦烈阳后,还知道狠狠地瞪他们一眼,黎耀干脆都没往后面看,他就那么跟傻了一样,别人问他什么他回答什么,承认的也干脆利落,很快就结束了。

    当然这事儿远远没结束,很快黎夜就知道,徐蒙蒙出了看守所第一件事,就是提出了跟黎耀的离婚。只是黎耀并没有答应。

    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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