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人就嫁羽林郎_第23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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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节 (第4/4页)

已经有了初步的结果,欲速则不达,之后就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了,所以两人便打算回去。

    临走时,见清薇回头环顾,赵瑾之在前面拂开柳枝,转头道,“清薇若喜欢此处,往后再来便是。”他每天早上出城锻炼的时候,偶尔也会到这里来。

    清薇收回视线,摇头道,“四面竹树环合,寂寥无人,凄神寒骨,悄怆幽邃。”

    赵瑾之微微一怔。这几句他自然知道,是柳柳州《小石潭记》中的一句。而这一句之后接的是,“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想来清薇的意思,既不可久居,自不必常来。

    倒也别样洒脱。

    赵瑾之想罢一笑,“我不及清薇。”

    “这也不必比较。”清薇道,“赵大哥潇洒落拓处,想来亦是常人难及的。”

    听了这句话,赵瑾之心头竟陡然一甜。旁人都道他弃文从武,是彻底放弃自己,在羽林卫里混日子,不会有太大的前程了,但赵瑾之自己从未如此作想。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是时人普遍的观念,但赵瑾之自从习得武艺之后,便以此自傲,并不认为比之当年十二岁进太学读书差了多少。

    他心中藏着的野心和抱负并没有减少,不信且看——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回去时照旧同乘一骑,但这一次,赵瑾之就乖觉得多了。腹部仍在隐隐作痛,提醒着他眼前这个姑娘绝不能寻常对待。赵瑾之不知道清薇方才究竟是没能留力,还是已经察觉到了自己的诸般亲近,于是故意给个教训。但他疑心很有可能是后一种。毕竟以清薇只聪慧通透,自己并未掩饰过,若说她猜不出来,那就是自欺欺人了。

    这么一想,那些蠢蠢欲动的心思,自然便都歇了。

    不过赵瑾之也并不气馁。毕竟清薇若是知道了自己的心思,两人还能这般相处,便说明自己并非完全没有机会。毕竟她不羞不恼,只是姿态自如的给了他一肘子,让他知道她已经明白了,往后要老实点儿,这就已是最大的纵容了。

    不论如何,到底承了赵瑾之教导之恩,所以这天晚上,清薇又做了一道樱桃肉,算是给赵瑾之的谢师礼。正好早上赵瑾之送了樱桃来,现榨出的汁液,又鲜又甜,倒比寻常用红曲米做出来的更加入味。

    樱桃肉的做法,与红烧肉倒有些相似。取带皮的五花肉,切成樱桃大小的丁,沸水烧开撇去浮沫,洗净。而后在砂锅中铺上姜片,将切好的肉丁细细码放在上面,再放入葱结,绍酒,盐,茴香,高汤和樱桃汁,加盖大火煮沸,然后加入冰糖,转小火焖至酥烂,再收汁即可。摆盘时可将煸炒翠绿的豌豆苗点缀于盘底,更有唐人诗句上“几颗樱桃叶底红”的意境。

    在口味上,樱桃肉其实更偏软烂鲜甜,更合女子和幼童的口味。虽然经了清薇的手做来,赵瑾之吃着同样也觉得不错,但却没有吃红烧肉时胃口大开,齿颊留香之感。毕竟这与他平日里所爱好的口味,相去甚远。

    所以赵瑾之尝了一块之后,就默默的将筷子转向了旁边的炒青菜。

    清薇问,“赵大哥,这肉不合胃口么?”

    “怎会?”赵瑾之连忙否认,又夹了一块。

    清薇便含笑道,“那赵大哥多用些。”

    赵瑾之闻言,不由面色发苦,盯着桌上满满一大碗樱桃肉看了片刻,到底还是咬牙动了筷子。但不合口味的东西,稍稍吃一点,算是尝个鲜,也不会觉得味道难以忍受。但吃得多了,便只觉嘴里都是那股甜味,别的东西都吃不出来了。

    赵瑾之咬着牙吃了大半,清薇见他举筷子的频率越来越低,显然已经吃不下了,这才道,“赵大哥若已经饱了,也不必勉强,当心撑着。若喜欢这樱桃肉,下次再做便是。”

    赵瑾之一脸复杂的放下了筷子。

    到这时,清薇才抿着唇,夹了一块樱桃肉放进嘴里,将那股想笑的冲动压了下去。

    其后几日,赵瑾之便发现,清薇这里的菜谱变得莫测起来。有时桌上都是合他口味的菜,有时又都是他不爱吃的,有时则爱吃的和不爱吃的参半。这时他心里才隐隐生出几分明悟,从前只觉得清薇做的菜吃起来合胃口,只怕那也是她有意为之。只捡着他喜欢吃的做,不做别的,他才会有这样的感受。

    只是现在为何又变了?赵瑾之猜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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