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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节 (第2/3页)
。” “武老师很有名。”陈修齐答,“但很可惜没有教过我。” 周自恒欣然一笑:“他在最后一节课教过我这样一句话,他说‘有人辞官归故里,有人星夜赶科考。’他问我,这句话怎么解读。” 夜色把他的笑容渲染出光晕,街道上来往的人群不由自主望向这颗梧桐树底下。 “我回答说人生路长,每个人都可以有每个人的选择,人生各有各的活法,求仁得仁,是谓幸福。”周自恒对著陈修齐说,“而我认为,我现在创业,不会让我后悔,但我希望你能加入进来。” 他从年少叛逆到如今的稳重,性格变化良多,但骨子里的执拗一直没有半分改变。对于认定的一件事,他从不会回头。 “这句诗还有后半句。”陈修齐语气艰涩,“‘少年不知愁滋味,老来方知行路难。’” 言下之意,周自恒如今踌躇满志,若是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所有的一切便付之东流。 周自恒听明白了陈修齐言语间的深意。 三思而后行是陈修齐的又一条准则。 周自恒摇了摇头,非常认真地笑起来:“但是陈修齐,我们现在,真的还很年轻。” 苍穹之下,钢铁森林,大厦几乎把月亮遮住,与这些树立在城市之间的庞然建筑相比,周自恒渺小得像是一只蝼蚁,却敢肖想辽远的成功。 像是一把金石不可镂的长剑,华光流转,熠熠生辉。 【真的还很年轻。】 陈修齐握了握拳头,最后松开,一字一顿回答周自恒:“让我考虑一下。” 周自恒回以诚挚微笑。 当天的谈话好似一段插曲,结束之后,再没有人提起。宛如一颗小小的石子,落进生活的河流里,一眨眼消失不见。周自恒一如往常,在上课的同时,兼顾acm训练,陈修齐也波澜不惊,每日除了给小爱浇水,就是啃咬大部头的英文书籍。 但明玥的生活,显然出现了一点变化。 “九月份有一个大型的比赛。”明玥趴在周自恒身边的电脑桌上,打了一个哈欠,“所以从这个月开始,我们每天都要排练群舞。” 她像一只爱撒娇的小猫一样歪著脑袋望著他,嘴巴微微都起,眉头也蹙起,委屈又可怜:“我们下午也练,晚上也练。” 临近五月,风已经变得和煦,集训室开著门窗除潮,因为比赛尚远,加上中午午休,这间教室里除了他们两人之外,再无旁的学生。 周自恒的座位靠窗,有一片繁盛树景,风把明玥的长发吹乱,有几缕落在了她白嫩的脸上。 她懒懒洋洋地趴著,不想伸手把头发撩开,于是鼓起腮帮子,都起嘴,用力吹气把发丝吹开。 这样的方法并不奏效,发丝再次落在了她的脸上,这次还蹭到了她的鼻尖,她再次打了一个秀气的哈欠。 周自恒帮她把头发拢到耳边,之后把窗户关上:“你们晚上都练到很晚吗?” 她看起来一副没有睡醒的样子,迷迷糊糊——当然,他很喜欢看她这么可爱的样子,就比如刚才,像是一个糯米团。 周自恒忍不住伸手捏了她的脸颊一下,触手软滑。 明玥用脸贴著他的手心蹭,发丝勾缠著他的手指,像是她这个人在缠著他。 “这两天刚刚开始排练,几乎都是九点钟才结束。”明玥回答他的问题,“然后我就睡得不是很好了,因为脚特别疼,在梦里还老是梦不见你。” 她有一些昏沉倦怠,所以语言逻辑略有混乱,周自恒心里自行组织语言,得出的结论是——“梦里梦不见他,她睡不好。” 他心里顿时如同吃了蜜糖一般甜。 于是他回答明玥话的时候,也非常甜蜜:“那以后我每天都去北舞看你。” “你最近都不忙了吗?”明玥愣了一会,忽而就瞪大了眼睛。 “不是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