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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第1/3页)
洛云生,字海楼,是本朝十分有名的大诗人。在重武轻文的大章,他是为数不多比起学武更喜欢读书的人。他也会一点剑法,但更喜欢写诗,时年不到三十岁,已经游历过大江南北,见识广博。因而,丝毫没有被七皇子惊世骇俗的画作吓到,反倒认真品评起来。 “上面这个字写得如此丑,想必是七皇子的真迹,”洛云生点点那个横不平点不顺的“光”字,把纸条摊在辰子戚面前,“看看世子写的这两个字,筋骨具备,苍劲有力,已经颇有些风骨,七皇子今晚就学着这两个字,写一百遍吧。” “啊?”辰子戚苦了脸,他刚刚学写字,写得极慢,瞧着丹漪写那两个字还挺复杂,写一百遍也不知要写到什么时候。 “另外,世子既然已经识字颇多,今晚就将《龙吟赋》第一章抄写十遍。”洛云生淡淡地说完,转身走开,继续教其它皇子念书。 晚间回到清云宫,两个小孩子吃过饭就跑到书房写字了,常娥瞧着稀奇,便问福喜:“今天是怎么了?”那小王八蛋向来不喜欢写字,今天这么积极,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福喜不敢说殿下被先生责罚了,便道:“今日先生布置了颇多的功课。” 常娥点点头,瞧瞧过来蹭饭吃的阿木:“小木头,你怎么不去做功课?” “我没有功课。”阿木惬意地晃了晃两条小短腿。他现在还太小,根本拿不住笔,洛云生也不着急教他写字,只让他背些简单的诗文。 “殿下,我们该回了。”阿木的小太监提醒道。 “常母妃,我明天再来。”阿木有些不舍,还想再玩一会儿,但他知道这里不是自己的寝宫,常娥也不是自己的娘亲,不能久留。 “行。”常娥捏捏阿木的小胖脸,送他出门,瞧着小胖子一摇一晃的走路,心中有些不是滋味。要是她没有死皮赖脸地活下来,她们家小王八蛋,估计也会像阿木这样孤苦无依。好歹阿木还有个可靠的舅舅,要是辰子戚被舅舅养大……估计早就被卖了。 看看桌上放着的信件,常娥冷笑一声,扔到一边,拿出布料做针线。秋日将至,得开始做秋裳了。针线司的人,做的外衫很好看,只是内衫总是不合身,还得她亲手给儿子做。 屋中,辰子戚愁眉苦脸地趴在桌上写字:“这两个字怎么这么多笔画呀。” 正快速抄着《龙吟赋》的丹漪,转头看了看辰子戚写的东西,挑眉,那乌漆墨黑的一团,根本看不出写的是什么。 辰子戚其实也很想学好写字,只是别的皇子三岁就开蒙,六岁都能写千字了,而他虽然认识,但不会写。先生得知他认识字,想当然的觉得他会写,就没有仔细教。 扔下笔,趴到丹漪的桌前看着他,那白皙的小手捏着竹枝紫毫笔,在宣纸上行云流水地挥洒,赏心悦目。辰子戚抠了抠指尖,犹豫片刻道:“丹漪,你能不能教我写字呀?” 丹漪抬眼看他。 “你教教我,我管你叫哥哥,行不行?”辰子戚呲着一排小白牙说。 “叫哥哥算什么好处?”丹漪放下笔,抱着手臂看他。 “我们本是平辈相交,如今却要叫你哥哥,我多吃亏呀。”辰子戚一本正经地说着,拉住丹漪的手往自己那桌上拽。 这是什么歪理?丹漪被气笑了,任由辰子戚拉着他,走到那一张充满的狗爬字的宣纸前。 “你先写一个,我看看。”丹漪抬抬下巴,示意辰子戚先自己写一个。 辰子戚攥住毛笔,艰难地写出来,写两笔,还要再看一眼原帖。 丹漪摇了摇头:“你这笔顺都不对。”提笔,在旁边把这两个字慢慢写了一遍,让辰子戚看清楚。 教会了笔顺,却教不会握笔的姿势。丹漪只好站到辰子戚身后,单手握住他的手,一笔一划地写起来。 历代凤王与皇帝,都是十几岁之后才相识的,自己的这个,却要从教写字开始。丹漪握着辰子戚柔嫩的小手,有些无奈,也有些雀跃…… 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