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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第4/5页)
驱之不散,呼之不出,斥之不理。我就这样被容金珍疯后的形象包围着,折磨着,愈是看着他,愈是觉得他是那么可怜,那么凄惨,那么丧魂落魄。我问自己,是谁将他毁成这个样子的?于是我想起他的灾难,想起了制造这个灾难的罪魁祸首—— 小偷! 说真的,谁想得到,就是这样一位天才人物,一个如此强大而可怕的人(笔记本使我深感容金珍的强大和可怕),一个有着如此高度和深度的人,人类的精英,破译界的英雄,最后竟然被一个街头小偷无意间的轻轻一击,就击得粉碎。这使我感到神秘的荒唐,而且这种荒唐非常震惊我。 所有感觉一旦震惊人,就会引起你思索,这种思索有时是无意识的,所以很可能没有结果,即使有也不一定让你马上意识到。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突然地、毫无理由地感悟到某个思想,你为它莫名地出现感到惊怪,甚至怀疑是神给的,其实它是你早就拥有的,只是一直沉积于无意识的深处,现在仅仅是浮现而已,好像水底的鱼会偶尔探出水面一样。 再说当时我的思索完全是有意识的,小偷猥琐的形象和容金珍高大的形象——两者悬殊的差距,使我的思考似乎一下拥有某种定向。毫无疑问,当你将两个形象加以抽象化,进行精神或质量上的比照,那就是一种悬殊的优与劣、重与轻、强大与渺小的比照。我想,容金珍,一个没有被高级密码或说高级密码制造者打倒的人,现在却被小偷无意间的轻轻一击就打倒了;他在紫密和黑密面前可以长时间地忍受煎熬、焦渴,而在小偷制造的黑暗和困难面前,却几天也忍受不了。 为什么他会变得如此不堪一击? 难道是小偷强大吗? 当然不。 是由于容金珍脆弱吗? 对! 因为小偷偷走的是容金珍最神圣而隐秘的东西:笔记本!这东西正是他最重要也是脆弱的东西,好像一个人的心脏,是碰不得的,只要轻轻一击中就会叫你死掉。 那么你知道,正常情况下,你总是会把自己最神圣、最珍视的东西,存藏于最安全最保险的地方,譬如说容金珍的笔记本,它理应放在保险箱内,放在皮夹里是个错误,是一时的疏忽。但反过来想,如果你把小偷想像为一个真正的敌人,一个x国的特工,他作案的目的就是想偷走笔记本,那么你想,作为一个特工,他一定很难想像容金珍会把这么重要而需要保护的笔记本疏忽大意地放在毫无保安措施的皮夹里,所以他行窃的对象肯定不会是皮夹,而是保险箱。这也就是说,如果小偷是个专门来行窃笔记本的特务,那么笔记本放在皮夹里,反倒是巧妙地躲过劫难了。 然后我们再来假设一下,如果容金珍这一举动——把笔记本放在皮夹里——不是无意的,而是有意的,而他碰到的又确实是一个真正的特务,不是小偷,这样的话你想一想,容金珍将笔记本放在皮夹里的这个阴谋是多么高明,它分明使特务陷入了迷魂阵是不?这使我想到黑密,我想,制造黑密的家伙会不会把宝贵的密锁,理应深藏又深藏的密锁,故意没放在保险箱,而放在皮夹里?而容金珍,一个苦苦求索密锁的人,则扮演了那个在保险箱里找笔记本的特务? 这个思想一闪现,就让我激动得不行。 说真的,当时我的想法从道理上讲完全是荒唐的,但它的荒唐又恰恰和我前面提到的两个怪异咬紧了。两个怪异,前者似乎说明黑密极其深奥,以至容金珍在已经走出99步的情况下都难以走出最后一步;而后者又似乎说明它极为简单,以致连续启用三年都没显出一丝差错。你知道,只有简单的东西才可能行使自如,求得完美。 当然,严格地讲,简单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假简单,即制造黑密的家伙是个罕见的大天才,他随便制造一套对他来说是很简单很容易的密码,而对我们来说已是极其深奥。另一种可能是真简单,即以机巧代替深奥,以超常的简单迷惑你,阴谋你,陷害你,打比方说就是将密锁放在了皮夹里。 然后你可以想像,如果说这是一种假简单,那么黑密对我们说就是不可破译的,因为我们面对的是个千古不见的大天才。我后来想,容金珍当初一定是陷入了假简单的固执中,换句话说,他是被假简单欺骗了,迷乱了,陷害了。不过,他陷入假简单是正常的,几乎是必然的,一则……怎么说呢?这么说吧,比如你我是擂台双方,现在你把我打下擂台,然后我方又跳上一人和你对擂,这人从情感和感觉上都容易被你当做高手,起码要比我高是不?容金珍就是这样,他破译了紫密,他是擂台的赢主,他打出了兴头,就心情而言,他早已作好与更高手再战的准备。二则,从道理上讲,只有假简单才能将两个怪异统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