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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第2/5页)
长嫂如今是容家在铜镇当之无愧的主人。但是长兄年事已高,而且中了风,失了聪,终日躺在病榻上,充其量只能算一件会说话的家什而已,权威事实上早已峰回路转在长嫂手头。如果说女人的肚子确系大头鬼造的孽,那么长兄长嫂实质上也是此孽种嫡亲的舅公舅婆。但如此道明,无异于脱裤子放屁,自找麻烦。想到长嫂如今痴迷佛道,小黎黎心中似乎有了胜算。他把女子带到长嫂的念经堂,在袅袅的香烟中,伴随着声声清静的木鱼声,小黎黎和长嫂一问一答起来。长嫂问: “她是何人?” “无名女子。” “有甚事快说,我念着经呢。” “她有孕在身。” “我不是郎中,来见我做甚?” “女子痴情佛主,自幼在佛门里长大,至今无婚不嫁,只是年前去普陀山朝拜佛圣,回来便有孕在身,不知长嫂信否?” “信又怎样?” “信就收下女子。” “不信呢?” “不信我只好将她沦落街头。” 长嫂在信与不信间度过一个不眠之夜,佛主还是没帮她拿下主意,直到中午时分,当小黎黎假模假式地准备将女子逐出容家时,长嫂才主意顿生,说: “留下吧。阿弥陀佛。” ·3· 第二篇 承 一 我在南方的几条交叉的铁路线上辗转了两个年休假,先后采访了51位多半年迈老弱的知情者,并查阅了上百万字的资料后,终于有信心坐下来写作本书。南方的经历让我懂得了什么叫南方。以我切身的感受言,到了南方后,我全身的汗毛孔都变得笑嘻嘻起来,在甜蜜地呼吸,在痴迷地享受,在如花地妩媚,甚至连乱糟糟的汗毛也一根根活灵起来,似乎还黑了一层。所以,我最后选择在南方的某地作为写作基地是不难理解的,难以理解的是,由于写作地域的变更,导致我写作风格也出现某些变化。我明显感觉到,温润的气候使我对一向感到困难的写作变得格外有勇气又有耐心,同时也使我讲述的故事变得像南方的植物一样枝繁叶茂。坦率说,我故事的主人公到现在都还没有出现,不过,已经快出现了。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已经出现,只不过我们看不见而已,就像我们无法看见种子在潮湿的地底下生长发芽一样。 说真的,23年前,天才女子容幼英生产大头鬼的一幕,由于它种种空前绝世的可怖性,人们不相信这样的事情以后还会再有。然而,就在无名女子入住容家的几个月之后,同样一幕又在无名女子头上翻版重演了。因为年轻,无名女子的喊叫声显得更加嘹亮,亮得跟刀走似的,在幽深的院子飞来舞去,把颤悠悠的火光惊得更加颤悠悠,甚至连失聪的长兄都被惊得心惊肉跳的。接生婆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换了一拨又一拨,每一个走的人身上都有股浓烈的血腥味,身上脚下都沾满血迹,跟刽子手似的。血从产床上流到地下,又从屋子里流蹿到屋子外,到了外头还在顽强地流,顺着青石板的缝隙流,一直流蹿到植有几棵腊梅的泥地乱草里。梅花混长在乱草里,本是要死不活的,但这年冬天几棵腊梅居然都花开二度,据说就是因为吃了人血的缘故。腊梅花开的时候,无名女子早已魄散魂飞,不知是在哪里做了冤魂野鬼。 所有的经事者都说,无名女子最后能把孩子生出来简直是个奇迹;那些人又说,如果孩子生了,大人又活了,那简直就是天大的奇迹,奇迹的奇迹。只是奇迹的奇迹没有降临,孩子生下后,无名女子在如注的血流中撒手人寰。奇迹的奇迹不是那么好创造的,除非生命不是血肉做的。问题不在这里,问题是待人把孩子脸上的血水洗尽后,人们惊愕地发现,小东西从头到脚无一不是大头鬼的再现,乌发蓬蓬,头颅巨硕无比,甚至连屁股上的黑色月牙形胎记都如出一辙。事情到这地步,小黎黎的那套骗术自然成了鬼话一把,一个本是半人半仙、令人敬而畏之的神秘之子,就这样转眼成了一个大逆不道的狰狞野鬼。要不是长嫂在小东西头脸上多少瞅见一点小姑姨(即大头算盘)的印象,恐怕连慈悲的佛心也是要将他遗弃荒郊的。换句话说,在面临弃与不弃的重要关头,是小东西和他祖母的那点宿命的挂相保救了他,把他留在了容家深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