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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第1/3页)
“你若喜欢金银,拿去便是,我并不缺。” “……”莫明珠有点儿傻眼,这家伙,果然是古代富二代!“你这么大方,就不怕家产被败光?” 萧煜辰冷冷看了莫明珠一眼:“既然你属于我,你的所有,当然也属于我。” “……”是她蠢了! 这男人……霸道得这么理所当然,有天理么? 莫明珠想说她与他虽然彼此都已“坦诚相见”过,但真没到可以“属于”的地步。但!介于刚才惨痛的教训,莫明珠还是决定闭嘴。 “以后,我会常来找你帮我疗伤,作为回报,那地宫里所有的金银珠宝都归你。” “真的?”莫明珠一喜。要引出冰蟾毒,对她这双异能眼来说,真不难! “我萧煜辰,从不骗女人。” “……”总感觉他对女人有点儿抵触。 这一夜,萧煜辰宿在莫明珠这里。莫明珠可怜的床终于免于被胖子碾压,换了个帅男人碾压。而莫明珠就在一旁给他扎针引寒气出来。今天不是毒发的日子,所以寒气不多,约莫一个半时辰就引完了。 引完时,正是夜半,莫明珠又累又困,趴在床边睡着了。 萧煜辰难得地又在温暖中睡着,梦到了一些小时候的事情,那为数不多的童年趣事,最后,在一片血雨腥风的厮杀中,萧煜辰惊醒过来!习惯性地拿剑自保、厮杀,却不想握住一只软软的、温暖的手儿…… 侧头一瞧,正见个女子散着头发,趴在他身边累得睡着了,一手还拿着没来得及收好的针囊。 她在他身边,守了一夜? 萧煜辰视线落在交叠的手下,有一种久远的温暖,从这只手儿,传递到他掌心,和剑柄那冷硬、血腥的感觉,很不同。 她不知道他是谁,不知道他杀过多少人、有多么可怕,没有阿谀奉承、谄媚讨好。她或许,只把他当做个普通的男人…… 这女人软软的一团,抱着一定很舒服…… 萧煜辰被心中所想惊了一惊,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喜欢? 萧煜辰深呼吸了一口气,盯着莫明珠的脖子想了想,迟疑了一会儿,低下头,唇,深深地在莫明珠的脖子上落下。 半晌,抬起头,一双星眸染着些许惊诧。 他,真的不反感她! 萧煜辰看着熟睡的莫明珠,眼神深邃起来……究竟是福,还是祸…… * 莫明珠醒来时天空微微亮,她躺在床上,屋里空无一人。 “……萧煜辰?” 没人回答。 莫明珠叹了口气,坐起来。他定然是走了,只可惜,虽然问了他名字,却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有点遗憾。 “小姐,你这么早就醒了?” 屋外莫奶娘轻声问道。 莫明珠应了声,说醒了。她在现代的时候向来早起,有跑步的习惯,既然是美容的专业医师,当然对自身保养要求也不低。刚来古代这几日,身子受了伤又累,也就没有早起跑步,现在身子好多了,也不能懒惰了,一身肥肉等着她甩呢! 莫明珠在紫园里小跑着步,奴才们暗暗惊叹。 “大小姐竟然起这么早,这么多年还是头一回吧。” “可不是,不过她跑来跑去的,是做什么呢……” 古代闺中女子都娇生惯养的,哪有现代人跑步健身练瑜伽那些健康理念,众奴才不是很理解莫明珠这做法,甚至有的以为莫明珠是因为三皇子婚事要泡汤,得了失心疯,没法儿排解,只有疯跑。 莫明珠懒得理会,该吃素吃素、该运动运动,两三日下来,懒肉仿佛紧实了些、脸上也泛着健康的光泽,双目愈加有精神。 “我怎么觉得,大小姐好像比以前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