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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 (第1/5页)
赵天祥出身法律世家,其父辈兄弟三人、姐妹两人,均曾在法院系统任要职。他遇害时三十一岁,刚成家不久,有一个几个月大的孩子。他的尸体于一处无人居住、待拆迁的民宅内被发现,没人知道他到那里去做什么。后来警方在他的手机里发现他和一个卖淫女的网络聊天记录,相信他到废弃民宅的目的是招嫖。后经核实,卖淫女留下的信息均为伪造,警方怀疑是凶手伪装成卖淫女诱他外出。 凶手有一定的反侦查经验,作案现场被仔细清理过,所有痕迹均被破坏。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俱在,排除抢劫杀人的可能。因凶手作案手段特别残忍,警方倾向于认为其作案动机为仇杀。 王大成边讲边摇头,可以想象这起案子带给他怎样强烈而持久的挫折感。 沈恕认真听完,点点头说:“赵天祥这个名字听起来很耳熟,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去年年初鹤翔市有一起引起广泛争议的民事案子,就是一个名叫赵天祥的法官审判的。” 王大成尴尬地咧咧嘴,说:“没错,就是他,说起来那起民事案子的影响还真不小。” 二亮怔了怔,随即明白过来说:“是不是捡到钱还给失主,反被失主索赔的那起官司?” 王大成说:“就是,鹤翔市也因为这件事出了名。” 沈恕他们讨论的这起官司,发生在2013年初春。鹤翔市民贺海涛夜间在路上行走时捡到一个牛皮纸袋,里面有三万五千元钱。据贺海涛自述,他在路口等了约十分钟,没有人来寻找,因天色已黑,他怕带着这么多钱不安全,就把钱带回家。第二天早上,他把钱送到派出所,请警察帮助寻找失主。当天下午,一个名叫徐美萍的五十多岁的女人来到派出所认领这笔钱,见到贺海涛后神情倨傲,并没有表示感谢。在清点数目后更是变了脸色,说纸袋里原本有五万元钱,现在只剩下三万五千元,缺少的部分一定是被贺海涛偷走了。 贺海涛有好心做好事,反被徐美萍冤枉偷钱,心里的火气压不住,加之徐美萍说话难听,两人就吵了起来。派出所调解不成,扛不住徐美萍口口声声指认贺海涛偷了钱,只好把贺海涛留置讯问。贺海涛自然不承认私自截留了一万五千元钱,派出所用尽手段也问不出口供,只好在二十四小时后把贺海涛释放。 贺海涛好事没做成反惹一身骚,又被派出所关了一天一夜,憋了一肚子火,回到家里就发了高烧,整整卧床三天才好转。谁知事情还没完,一个星期后他接到法院的信函,说徐美萍已将他告上法庭,索要“被贺海涛不当占有”的一万五千元钱,并要求他承担诉讼费及一万元精神赔偿。 贺海涛被这无中生有的一万五千元钱搞得焦头烂额,还惹上官司,但他始终相信清者自清,自己没拿不义之财,无论如何也赖不到他身上。 开庭审理这天,主审法官正是赵天祥。据贺海涛说,赵天祥在法庭上有明显的倾向性,给徐美萍大量的时间陈述,并加以引导,形成一个完整的、扭曲事实的故事。他对待贺海涛却疾言厉色,常中途打断他,不许他把话说完。即使这样,贺海涛仍不相信法院会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判他败诉。 当判决结果出来时,贺海涛像听到晴空霹雳,几乎瘫倒在地上。赵天祥所说的每一个字都刺痛了他的心: 一、贺海涛在捡到钱的当天,既未在路口等到失主出现,也未立刻送往派出所,而是拿回家去保存了一夜,有不当占有的企图。 二、贺海涛家境贫寒。他本人在一家工厂做技术工人,月工资只有三千多元,而他的妻子身体不好,需要常年吃药,家庭负担很重。所以他有不当占有的动机。 三、贺海涛未能提供任何证人证言,无法使法庭相信他还给原告的钱就是他捡到的数目。 基于以上三个理由,法庭宣判贺海涛败诉,返还徐美萍一万五千元,并承担诉讼费用。鉴于贺海涛家庭生活困难,基于人道主义考虑,对原告提出的精神赔偿数额减半。这样,贺海涛一共要赔偿徐美萍两万三千元。 这个判决对贺海涛一家是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打击。贺海涛的一位亲戚气不过,把事情的经过和法院的判决书披露给外省媒体。事件一经报道,立刻掀起轩然大波,愈传愈广,引起全国法律界人士和其他民众的大讨论。舆论一边倒地谴责赵天祥,认为其判决过于主观,有徇私枉法的嫌疑。更有知情人爆料,赵天祥和原告徐美萍的女儿徐娇娇是大学同窗,两人关系暧昧。 但不管舆论怎样谴责,当事人都不可能被唾沫淹死。赵天祥家族在鹤翔市树大根深,贺海涛却是社会底层的小人物,所涉及的又是标的只有几万元的小官司,无论如何都无法撼动赵天祥分毫。 有评论认为这个判决让社会道德倒退,让拾金不昧者蒙冤,让做好事者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