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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第1/2页)
“当然是卸妆用。” “你一个大男人还卸妆,活的比我都精致这样真的好吗?”简安安对此表示十分无语。 “怎么?就准你们女人化妆,不准我们男人化妆,我要是告诉你傅思远有一阵每天不画眉毛不出门你还不得呕死!” 话音刚落,又是几颗花生米砸到了他头上,“滚蛋,要不是你把我眉毛剃光了我用的着画么!” 对付傅思远,任昊书自然不会甘心示弱,立刻就采取了回击。几人你来我往,眼看着花生米大战一触即发,就在这时,包厢的门终于又被推开。 “对不起,小女刚刚冲动了,我代她替众位赔个不是。”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卓父身为长辈都这么说了,在场的众人也没什么好计较的。 只是看卓梦眼角含泪不情不愿的样子,明显是被父亲教训了。 在卓父的见证下,这一次敬酒终于是没出什么岔子。 只是出门的时候,任昊书却出乎意料的拦住了卓梦,递给了她一张纸巾,“擦擦眼泪。” 卓梦愣住,没想到最关心自己的居然是他。 “谢谢你……” 待人走完,童语立刻就跳了起来。 “靠!你把我的卸妆棉给她了!” 任昊书无辜的眨了眨眼,“麒麟臂发作了,身不由己嘛!” 第10章 卓梦冲出包厢的事被不少人看在眼里。 面上不说,背地里关于新娘与新郎的事迹却早已添油加醋的流传进每一个人的耳朵里。 虽然她肯定会补妆,但红肿的眼眶却是无法消失的证据。 很显然,这场婚礼已经成为了一个笑话,再怎么盛大都无法挽救。 不过相较于傅思远的,这场婚礼只能算是开胃菜。 “我不明白,安安你为什么要这么早结婚?”童语嘟起嘴,显然很不理解。 简安安托着下巴傻笑,“也不算早啦,我都二十四岁了。” 二十二岁的时候认识傅思远,然后谈了两年恋爱。说起来的确是该结婚,可在场的人除了倪雪外都比她大,她这句解释简直毫无说服力。 “靠!才二十四岁!你有想过我这种二十七岁还没有女朋友的女人的感受么!”——这是童语。 “靠!才二十四岁!你有想过我这种三十岁还没有女朋友的男人的感受么!”——这是任昊书。 童语的大哥敲了敲桌子,“淡定,如果你们俩真想谈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儿。” “是这样吗?” 任昊书看向倪雪的方向,然而倪雪并没有正眼看他。 不得不说,凭他的条件找女朋友确实很容易。 虽然外型上略逊色于傅思远,可也有人偏爱这种可爱的邻家弟弟长相,再加上他豪爽大方的性格,身边总会围绕一些莺莺燕燕。 只是任昊书这个人命苦,每一段恋情都无法善终。 如果有作者把他的悲惨情史写出来,绝对可以上晋江金榜第一。 人傻钱多速来,似乎已经成为了贴在任昊书身上挥之不去的标签。 他很容易对人产生好感,如果长相好看点儿那就更容易了。 说的好听了他是外貌协会,说的不好听就是肤浅。 很多人觉得他玩弄感情,其实并不是这样。 每一次谈恋爱他都很认真,想跟对方谈感情,连身体的近一步接触都不敢有,奈何他的前女友们似乎只想跟他谈钱,谈奢侈品,谈礼物。 这些并不是不可以谈,只是如果谈论的话题只剩下这些,那这场恋爱也就没有了继续下去的意义。 这样来来回回几次,大部分富二代都会死了找真爱的心思开始玩儿,但任昊书却不同,他依然觉得自己可以找到真爱。 某些事情上任昊书这人极度没有原则,某些事情上他却固执的要命。 而现在,他承认自己开始对倪雪有好感。 勇于承认本心,算是任昊书为数不多的几个优点之一,而他的另一个优点则是敢于追求本心。 不过这一次,显然没那么容易。 倪雪跟他从前的女朋友几乎是两类人,没有太多的物质欲望,不喜欢攀附权贵。 就算他拿出跑车来送给她,估计收到的也只会是一个不屑的白眼。 ——这是认识寒江雪六年的经验之谈。 任昊书默默叹了口气,将那点儿该有的不该有的心思全部都咽进了肚子里。 众人开始动筷吃饭。 席间有任昊书与简安安在,气氛自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