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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第1/3页)
王敦死后二十三年,征西大将军桓温攻进成都,灭亡了五胡十六国之一的成汉。这位胜利者在成汉宫中大宴宾客,蜀中士绅也悉数到场。桓温为人原本豪爽,此刻更是雄姿英发语惊四座,以至于散席之后众人还回味无穷。 大家都说:桓大将军真是当代英雄! 一位王敦过去的部下却不以为然。他说:那是因为你们没见过王大将军! 实际上就连桓温对王敦也钦佩有加,尽管他并不认为自己在王敦之下。但当他路过王敦墓前时,仍充满崇敬发自内心地大声呼喊:可儿!可儿! 可儿,就是称心如意之人。 很难想象这是对一个“逆贼”的评价,而且据说这评价在王敦活着的时候就已经非常流行。 那么,王敦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大丈夫。 后来执掌了东晋军事大权的王敦,出道似乎比堂弟王导要早。他很早就来到了西晋的首都洛阳,并成为晋武帝司马炎的女婿。在“八王之乱”中,王敦散尽家财,还把公主的婢女配给将士,从而深受爱戴。王导为司马睿经营帝业时要拉王敦入伙,并非没有道理。 不过谁都想不到,出身名门望族的王敦在京城却被看作乡巴佬。因为他不会说洛阳话,也不懂豪门的规矩,更不擅长琴棋书画。他甚至闹了不少笑话,其中之一,是在公主那里上厕所时,把塞鼻子用的干枣和洗手用的澡豆都吃了,结果公主的婢女无不掩口而笑。 王敦却既在意也不在意。 有一次,晋武帝与社会贤达聚会讨论音乐,王敦坐在旁边一句话也插不上,便自告奋勇要求击鼓。晋武帝见他脸色难看,也就下令将鼓和鼓槌放在他的面前。 王敦一甩袖子站了起来。 这一通鼓打得漂亮至极。那急速和谐的音节,那豪迈激越的气势,那旁若无人的神情,都让人叹为观止。乡巴佬所受的窝囊气,也在这敲击中宣泄一尽。 听众给出的评价则是两个字:雄爽。 雄爽即大气。 王敦确实是大气的。正是这种雄霸之气,使他虽被看作乡巴佬,却出入豪门而无愧色。当时,洛阳最富的人是石崇,石崇家的厕所里常常站着十几个婢女,客人上厕所都要由她们伺候着换衣服,许多害羞的人只好憋着。只有王敦不但照去,换衣服时还一脸的傲慢。 于是婢女们交头接耳说:此人必能做贼! 婢女们的直觉并没错。事实上,石崇的排场是让人非常不舒服的,也是有震慑力的,但这种炫耀却因为王敦的泰然处之变得一文不值。这就比在皇帝的宴会上表演鼓乐还要震撼,因为镇定自若比一显身手难得多。 炫富的暴发户,也永远比不上能做贼的英雄。 前面两个故事都发生在西晋时期,也就是王敦刚出道的时候。也许正是从那时起,他就获得了“可儿”的称号。至于王敦的自我评价,则是“高朗疏率”,也就是高尚、爽朗、疏放、率真,可谓自视甚高。 然而王敦的个人魅力,似乎也正在于此。他确实是睥睨一切的,也没有什么能够让他恋恋不舍。有人曾经对他说,过于频繁的性生活不利于健康,你现在身体就很虚弱。王敦说:是这样吗?很容易的啦!于是打开后门让那些女人统统出走,爱上哪儿就上哪儿。 这其实也够狠。 对自己都能下手的,对别人也不会有同情心。有一次洛阳巨富王恺(一说石崇)宴请王敦和王导兄弟,特地安排了美女敬酒。客人如果不能一饮而尽,就杀了那敬酒的美人。因此王导虽不胜酒力,也只好勉为其难。王敦却在连杀三人之后,依然滴酒不沾,而且泰然自若。 王导实在看不下去,便责备王敦。王敦却满不在乎地回答:他杀自家人,关你什么事! 这样的人,当然能做贼,而且是窃国大盗。 实际上王敦一生最大的追求就是君临天下,最大的遗憾则是未能称帝,因此临终前特地交代嗣子:我死之后你先即位,设置了朝廷和百官之后再给我发丧。 可惜王敦的这位嗣子并不中用也无主见。他听从谋士的建议,把王敦的尸体席裹涂蜡埋在议事厅中,然后日夜纵酒淫乐,以为这样就能稳定军心,可以坐等前方传来的好消息,结果等来的却是全军覆没。嗣子和他的生父被沉入长江,王敦则被开棺戮尸,差一点死无葬身之地。 一代英雄或枭雄或奸雄,就落得这个下场。 这,大概是王敦始料未及的吧? 事实上,王敦的理想至少是做曹操。他担任东晋大将军时最喜欢的诗,就是曹操的《龟虽寿》: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据说,他在吟诵这诗时,会用玉如意去敲击玉唾壶,以至于壶口都被敲破。 王敦没想到的,王导也想不到。王导大约是想做周公或者诸葛亮的,尽管他的抱负要小得多。这样的人,当然不可